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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5-21 15:30:02 浏览: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全面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为抓手,以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为推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和“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达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生产事故,杜绝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重大责任事故和其他行业一次死亡6人以上(含6人)责任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的要求,组织企业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加强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时要更加注重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地区间相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管效果。  

(二)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措施。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煤矿要做好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的收尾和新开工煤矿的日常监管;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结合矿山资源整合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尾矿库建立安全避险系统,推行安装坝体在线监测系统;危险化学品要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连锁化技术改造步伐;道路交通要做好打击无证驾驶和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和路面的管控工作;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两通一逃+逃生引导员+消防报警装置”等安全措施,独立经营的公众娱乐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二层,对大型集会活动要从严审批。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工贸行业等行业和领域。同时要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整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重点内容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以及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任务是:关实关死一类企业,全面转化二类企业,继续加强三类企业的日常监管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第一,要坚持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作用,集中执法力量,联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集中检查、现场执法、跟踪督查等行动,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形成必要声势,增强专项行动成效。第三,要建立长效机制,要针对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特点和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多调查,多研究,多总结,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形成打非治违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采取三条强硬措施:即对凡是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厂房和设备设施一律拆除;对凡是组织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组织者、实际控制人和相关人员一律拘留;对凡是存在打击非法违法不力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五)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评估。根据安全生产五项规定要求,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所有高危企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分类指导,分层管理。A类企业属无安全隐患,正常生产,加强监管;B类企业存在一般的隐患,限期整改;C类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产停业整顿;D类企业严重不符安全生产条件,关闭取缔。  

(六)全面加强安全培训。扎实开展10万人安全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操作工人等进行岗位培训,同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逃生引导员进行培训。  

(七)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了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八)严格目标责任考核,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根据2011年控制指标,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在年底由市政府安委办全面组织考核,奖优罚劣,兑现考核。全面落实 “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既要依法严惩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也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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