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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机化发展的五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4-27 12:00:59 浏览:

当前农机化发展的五个问题
    一、现阶段农业生产应鼓励多用人工还是多用机械
    这个问题换个说法就是现阶段要不要下力气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问题。毛主席早在1959年就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化似乎从来就不是个问题。其实不尽然,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后,农村劳动力富余和转移难的矛盾也凸现出来,这时发展农业机械化反而成了一个问题了。有的观点说,既然农村劳动力多、转移难,国家财力也不富裕,农业生产还是应该鼓励多用人工,国家不一定花很多钱去发展机械化。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战略意义在于它是解放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农业机械化将把农民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把农业从以人力和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把农民从世世代代养育他们却又束缚困扰他们的土地上解放出来,从而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向农村二三产业进军,向城镇进军,农民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效益、从延长农业产业链、从农业之外和农村之外去获得更多的收益。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农民本身得到解放,而且农业生产力会得到巨大的发展。如果因为农村劳动力多而迟滞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那么只会进一步加剧和固化巨大的农村劳动力隐性失业和农村贫困的状况,也有悖于发展这个硬道理,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具体来说新阶段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作用,第一,有利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增产增效。农业机械是优良耕作栽培方法的载体,它拥有人畜力无法比拟的动力和持续力,它可以实现人工所达不到的更高的耕作质量、先进技术和作业方式,从而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节本增效。第二,有利于防灾减灾,从老天爷手中夺粮。在灾害天气下利用机械可以完成抢种抢收。第三,有利于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要改变目前人均2亩地的小规模生产状况,实行农业机械化是最主要的措施之一。第四,有利于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农机发展以后,给农民开辟了与农机业相关的就业新门路,如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业、农机维修业、农机交易市场等。第五,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解除外出打工农民的后顾之忧。实行机械从种到收全过程服务后,以往“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外出农民要赶回来务农的问题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无论从解放农业生产力的高度还是从它的实际作用看,现阶段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具备不具备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条件
    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将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建国以来农业机械化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土改后到合作化时期,农机化开始起步,推广新式农具。第二阶段是人民公社时期,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农机化得到较快发展,建立了国有和集体的机耕队,大中型农机具发展较快。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开始到90年代中期,大中型农机具停滞不前,适合农户家庭使用的小型农机具大量发展,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第四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到新世纪初,是农机化快速发展时期,农机装备和农机服务都出现了令人瞩目的进步。第五阶段是从2004年起,农机化将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期。
    上述第四阶段是一个最值得关注的阶段。1995年,我们在浙江蹲点调查时发现了一个重要现象,就是农民开始愿意雇用农机专业户为自己进行作业服务。主要原因是随着生产发展和几次粮价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有了增加,有能力支付农机作业费用;同时期人工费用也提高了,雇人干农活的人工成本已经高于用机械的成本。据当时调查浙江水稻收割情况,人工收割每工工资和其他费用共约50元,需2个工割1亩,工费100元,机械收割一般收费每亩50元,可降低农户生产成本一半以上;而机械全部成本折合每亩38元,农机经营者也有利可图。这一现象在此之前的阶段并未出现,人民公社时期是吃集体经济的大锅饭,农机作业的高成本和亏损都由集体背了;承包后相当一段时期由于机械的比较成本高于人工,农户只能在家庭范围内使用一些小型低水平机械。可见背后的经济因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1995年至2000年,大中型拖拉机增加了30万台,增长了45%,联合收割机更是增长了2.5倍。而在1980年至1995年15年间,大中型拖拉机几乎没有增加。1996年北方冬麦区出现了大规模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现在回过头来看都不是偶然的,与1994~1996年的粮价高峰也极为吻合。1995年前后,农机作业跨越了盈亏平衡点,农机发展达到了质的飞跃的阶段,获得了加快发展的历史条件。当时我们曾在调查报告中说,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现在看,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2004年,在农机化发展史上是极为重要的一年,年内发生的两件事就足以将它视为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开始,这就是,中央政策正式提出对农民购买农机给予直接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始实施。从以往国家支持农业主要是补贴流通领域和给农业工作部门投资,到国家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从过去靠行政、政策、规划指导农机化发展,到国家立法来促进农机化发展,都是划时代的进步。可以预见,今后将很快出现一个农机发展新的热潮。因此,当前不是有没有条件发。展农机化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问题。
    三、现阶段应以发展小型农机为主还是大中型农机为主
    在我国户均只有7.8亩地的小规模生产并实行了农户承包经营的情况下,主要发展小型农机具似乎是个不争的事实。这里所说是以“手扶”、“小四轮"为主的小型低性能农机,它得以发展的条件和优点,是适合大多数农户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经营规模的需要,但是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小型农机主要是起到了代替人畜力的作用,它远远满足不了生产发展和农业技术进步的需要。
    今后我国农业的发展主要靠提高单位面积生产能力,除了采用优良品种外,利用农业机械为载体推广农业新技术是最重要的途径。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技术要求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要推广提高土壤生产力的技术如深松、免耕、秸秆还田等,先进栽培技术如精量播种、化肥深施、植保等复合作业,旱作节水技术如覆膜保水和灌溉、秸秆覆盖等,高效收获技术如割晒、收割、脱粒、烘干等联合作业。从对农机的要求看,第一,这些技术只有以农业机械为载体才能实现,必须通过机械的动力、精确度和速度才能达到。第二,必须使用大中型农机具,现代农业技术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复合立体作业,绝非是小型农机具所能胜任的。第三,高性能农机的优越性和重要性日益突出,以往因其价格较高而很少考虑它的推广应用,现在人们已经越来越理解它有效实现农艺技术的毫性能、它的性价比、它的综合效益大大优于性能较差的农机。         
    可见,当前发展大中型农机的要求和趋势十分明显,但一直困扰我们的问题是与亿万小规模农户的矛盾如何解决?在这个似乎无解的难题面前,农机跨区作业为解决这个难题找到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首先是小麦产区的农民创造了小麦收获机具跨区作业的方式,在经过农户自发的探索之后,1996年农业部等五部委首次在北方11个小麦生产省组织开展了跨区机收大会战,之后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小麦产区。联合收割机跨县、跨省转场数百公里,平均单台单季作业面积由在本地作业的400~500亩增加到1000~1500亩,作业时间由5~7天增加到30~40天,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的有效作业时间甚至能长达50天以上,作业面积达3000~4000亩。在我国农户平均拥有耕地面积仅7.8亩,不及欧盟国家的l/40、美国的l/400的小规模农业的情况下,实现了小麦收获的全部机械化以及超过发达国家的农机作业高效率和高利用率。目前,跨区作业的模式已逐步扩展到水稻等多种大田作物,从收获扩展到播种、插秧等多种作业,从北方扩展到南方广大区域,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我认为,农机跨区作业是可以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齐名的中国农民的又一项伟大创造,它在生产方式上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开辟了我国小规模农业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的现实道路,它的历史意义不可估量。
    四、现阶段重点发展农机专业户还是农机服务组织
    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不论是农机专业户还是农机服务组织,都是应当扶持发展的。从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看,农机服务的主体还应是农机专业户。目前我国农村的农机化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耕、种、收三项作业平均机械化水平仅为32%,大多数农村的大中型农机规模化作业服务的比重还很低,而家家户户小农机分散作业的状况必将逐步过渡到大农机规模化服务的方式。因此,当前首先应重点扶持农机专业户发展,采取鼓励措施培植农机大户,加快推进集约化作业的农机服务方式。
    当农机专业户有了一定发展之后,农机专业协会和农机服务组织必将应运而生,在一些农机发展较快的省这一发展路径展现得十分清楚。农机专业协会将是最先发展起来,它是农机户之间的社团组织,为农机户会员提供维修、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各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也会逐步发展,现阶段的农机服务组织应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完全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吃集体经济“大锅饭"的机耕队;二是由农机户发展或联合起来组成的,而不是由政府来组织的。它的经济关系的核心是产权明晰,它所拥有的农机具及其他资产,都是能够量化到农机户(手)个人的,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收益分配等机制。这种在农机专业户基础上发展农机服务组织是一种最健康的发展模式。下一步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大体上可归结为两大类形式,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机户的联合体,扩大了作业的规模和范围。二是农机专业服务公司,由原来的农机大户组建成立公司,实行企业化规范经营和管理,推行公司制运行机制,可大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这将是农机服务的高级发展模式。
    五、如何运用好政策性补贴加快农机化发展
    在讨论了上述几个问题之后,这个问题也就比较清楚了。农机补贴的对象应以农机专业户为主。当前提供农机服务的主体是农机专业户,包括一部分农机大户,这是符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从政策导向看,一方面目前的重点不再是解决农户家庭自用,而应鼓励专业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对农机服务组织也应予以支持,但其不是主体。
      农机补贴的资金标准以机具价格的30%左右为宜。由于农机价格较高,如果补贴金额和比例太低,调动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如果补贴的金额和比例过高,受益的农民就少了,示范作用就减小了,也容易滋生其他弊端。经过调研,兼顾国家财力、对农民的吸引力、示范带动作用、地区差别等因素,补贴30%是一个相对适宜的比例,这可作为一个指导性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集中补贴重点机具品种。当前补贴的重点应是大中型和高性能的农机具,如大中型拖拉机、深松免耕机、精量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秸秆综合利用机等。当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机型。应借鉴江苏、河南的经验,每年重点补贴农业生产中最急需、最重要、推广条件成熟的1、2种关键农机具,2~3年形成一定规模,解决一个大问题。
    补贴方法实行新机制。总结近年来农机补贴的经验,已形成统一竞争筛选确定机型、统一结算支付补贴、农民差价购机、受益公示、购机档案联网管理等一整套新方法和新机制。今年还应当继续健全完善。这个新机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和要求,体现农机行业的特点,其积极的内涵在其他类似的政策实施中也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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