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确保员工素质,有效控制管理成本。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临工。
3.0 管理规程
3.1 招聘
3.1.1 公司所有临工行政事务由公司总经办统一管理。
3.1.2 录用的程序
3.1.2.1 各部门如需要增加各类临时性用 工人员,需提前15—30天向公司经理室提交书面申请计划,并具体说明申请理由及用工条件(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户籍等)。
3.1.2.2 用工计划衽蟾萦霉ぬ跫晒咀芫烨M凡⒒嵬霉げ棵鸥涸鹑硕杂霉ざ韵蠼姓衅浮⒚媸缘裙ぷ鳌6杂诼加昧俟ぃ勺芫旄涸鸬羌亲⒉帷⑹杖⊙航穑⒎殴ず排啤⒐ぷ鞣取?/P>
3.1.3 培训
其程序同《人事管理规程》3.1.3
3.1.4 试用
根据岗位及工种的不同,临工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视工作表现,可由用工部门对表现突出者建议适当缩短试用期。
3.1.5 签约
临工试用期满后,由总经办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如表现突出者,合同期可适当放宽。
3.1.6 待遇
3.1.6.1 临工工资标准,根据总经理签发的工种工资标准执行。
3.1.6.2 凡临工性质用工,一般情况不享受劳动保险、医疗费、有薪婚、事、丧假等福利待遇。
3.1.6.3 工资发放采用先做后发的形式,根据出勤天数按实结算。
3.1.7 考核
由班组和部门考核
3.1.8 奖励
3.1.8.1 对于表现非常突出或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的临工,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发放定额的月度或年度奖。
3.1.8.2 提高待遇,增加月薪。
3.1.8.3 给予转正录用。
3.1.9 其他奖励。
3.1.10 辞职、辞退
3.1.10.1 员工辞退,试用期内应提前七天,合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报告,公司按规定办理。
员工辞职或被辞退,必须填写《员工离职通知单》,经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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