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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2012年全县三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5-22 13:30:02 浏览:

食药监局2012年全县三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以下简称 “三会”)期间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县“三会”期间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任务。根据《关于成立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绿办发〔2011〕171号)要求,结合绿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与会人员的饮食安全作为出发点,把做好 “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餐饮业自律意识,规范餐饮业从业行为,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餐饮业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县各族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为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2年“三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12年“三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文东  县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王德元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白福瑞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  员:白玉宝  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许可与安全监管股股长
        赵宏春  县食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管股股长
        鲁静昀  县食药监局办公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许可与安全监管股,白玉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检查,以旅游景点餐饮业、“三会”期间承担接待任务的东仰大酒店及附近餐馆和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农家乐山庄等为重点对象,以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镇为重点区域,以餐饮加工为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要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三上”(即相关证件、制度、资料“上手、上墙、上档”)情况,食品贮存和加工、违禁食品、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添加剂及肉类和豆制品的采购与使用等情况。重点整治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四季豆,野生菌、出芽土豆等高风险品种践行检查;执行食品粗加工,切配操作安全规范情况;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索证、不按要求进行公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品种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四、工作实施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时间从2012年2月1日至3月2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检查工作要做到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坚决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餐饮业、机关、事业、企业食堂、工地食堂等,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要对餐饮服务业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3、及时沟通信息,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餐饮食品专项检查工作信息,要认真分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断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4、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三会”期间,派驻监管人员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报告的畅通和及时。要按照《绿春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绿春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绿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应急处置预案要求, 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5、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严肃按照“四项问责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于2012年2月底前将“三会”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食安委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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