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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表彰会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1 15:50:02 浏览:

   

   

关于召开2012年度公司  

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的通知  

   

公司各级党组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公司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要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认真选树公司十大道德模范,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奋力开拓,扎实工作,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为了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业绩,经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2年元月召开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办法  

(1)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10个),基层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政工部门和联合支部中的单位可以单独申报,由申报单位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书面申报材料。  

(2)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174名),名额按各单位在册职工人数的4%确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3)文明单位由公司文明委根据日常检查考核综合评定后命名。公司十大道德模范经专门领导组组织评定命名。  

二、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司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要点,单位和谐稳定。  

(2)努力推进企业廉政建设,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及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  

(3)较好地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优先。  

(4)完成党建目标责任书及各项指标,公司文明单位验收平均成绩90分以上的优先。  

(5)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一线无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二、三线无轻伤(含轻伤)以上事故。  

(6)同等条件下,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优先,推行文明用语好的单位优先。  

2、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和扶危济困活动。  

(2)爱矿守法,爱岗敬业,岗位创新有成果,安全生产无事故。  

(3)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品德高尚。  

5、否决条件  

(1)先进集体:凡安全上一线有重伤以上事故,二、三线有轻伤以上事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好;违反计划生育;有火灾和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单位予以否决。  

(2)积极分子:受党政纪律处分和治安处罚的;严重“三违”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者;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完不成本单位主要指标,不是文明单位的单位领导者;不参加党员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党员。  

注:各单位务于十二月二十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宣传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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