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结合笔者思考,各地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一要建立正常选拔机制。选拔干部必须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时把那些有德有才、有一定工作实际、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确定。在选拔时要具有针对性,注重知识、专业、年龄结构,实行差额考察,搞好定向选拔。把一些德才兼备的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真正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是增强实践锻炼机制。“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让更多的干部在一线摸爬滚打”,强化实践锻炼,是提高干部素质的一条基本途径。采取轮岗交流、下基层进机关等基本措施的同时,有计划地安排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到艰苦的地方去工作,安排到复杂的环境和岗位上挂职锻炼,经受考验,在干部中形成一种勇于到艰苦地方经受锻炼、建功立业的好风气,使干部在多岗位锻炼中丰富阅历,增长见识,加快成长。
三要建立正常任用机制。“矮子里面选高个”这是万万不行的,要在广大干部职工队伍中经过组织程序选拔出来大量的优秀干部,在经过组织的重点教育培养,再经受组织的重点观察、考察和锻炼,同时,在提拔任用上注重重视和倾斜。要建立优秀干部队伍有限任用机制,在干部酝酿时,重点推荐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干部提拔时,重点优先考虑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干部,让真正优秀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使其有发挥更大作用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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