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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6-14 16:55:02 浏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2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后,2月14日,市司法局党组以(滕司发〔2019〕6号)文件形式向局各党总支、党支部下发了《巡察反馈会议有关讲话精神的通知》,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2月18日,市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同时,层层传导整改压力,人人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2月15日,成立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中共滕州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反馈意见无遗漏、全覆盖。局整改办每周三调度各科室整改完成情况,每周四按时上报市委巡察办整改事项完成情况。

四是紧盯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3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特别是对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措施;4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3月13日,拟定滕国所脱钩改制工作方案,经过7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工作专班;4月19日,召开滕国所脱钩改制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制《会议纪要》。整改期间,召开了6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各项管理规定7项,其中,党建制度3项、管理制度2项、议事规则2项,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落实文件26份,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3492元。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认真学习5次,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党组思想认识。二是研究制定《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刑罚执行、行政复议应诉和公共法律服务等为重点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滕州经验”。三是完善《滕州市“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3月30日召开全市“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调度会,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设立“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顾问团团长接待日制度,并在滕州日报、滕州司法行政在线进行了公示。四是在东沙河、西岗等6个镇试点基础上,大力推行“访调融合、联调联动”新机制,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五是市公证处全面实行56项公证服务“一次办好”制度,在全市“一次办好”服务清单和市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证服务需求。六是3月3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下发《全市2018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报》和《2019年滕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七是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对新办公地址进行改造装修,积极建设全国监狱系统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申报国家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县(市),打造滕州社区矫正工作亮点。八是1月23日、24日及2月3日召开“两所”分离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离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成立了“两所”分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分离指导组、清产核资审计组、纪律监察监督组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指导监督分离工作。各镇(街)司法所按照《意见》要求积极向所在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进行汇报,征得党委政府(办事处)的支持并稳步组织实施。局分管领导带领局基层工作室对全市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现场督导。为了便于分离工作的具体推进,研究下发《“两所分离”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指南》,具体指导“两所”分离工作有序进行。按照时间节点,分离前原由司法所管理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资料由司法所统一归档保存,避免丢失;分离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证书、印章、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资料等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分离中,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局财务科组成清产核资审计组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审计核资,列出资产归属清单,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班子成员共同签字后,登记造册交至局财务科,并报局基层工作室备案。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养老保险办理,2007年3月1日《滕州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滕司发〔2007〕4号),2014年4月3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财务管理的规定》(滕司发〔2014〕19号)分别作了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愿缴纳养老保险,有的挂靠其他单位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各法律服务所统一将个人业务收费中用于办理养老保险的提成部分发放给个人,由个人自行缴纳。3月底,“两所”人员、职责、财务等彻底实现了分离。九是积极推进公证体制去行政化改革,目前,市公证处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市公证处有两名会计,分别是一人负责现金,一人负责出纳。十是3月13日,拟定《滕国律所脱钩改制工作方案》,经过7次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改制方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4月19日,召开滕国所脱钩改制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制《会议纪要》。目前,正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协商涉改人员分流、资产评估、法人更改等方面工作。下步,坚持分阶段实施、压茬推进,努力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十一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乡村振兴、三大战役等中心工作结合点和突破口,为强市名城建设贡献力量。十二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发挥村(居、社区)法律顾问、镇(街)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作用。持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群众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打通法治扶贫“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加强在社区服刑人员中涉黑涉恶人员排查,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打好扫黑除恶各项战役。

2、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党组民主集中制,按照讨论议题类别分别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二是明确职责,完善流程,党组会议由政治处主任负责记录,局长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三是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执行,确保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组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实施精准表态。四是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域的工作涉及到“三重一大”内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一万元以上))的,需将讨论议题提交党组书记,由党组书记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确定为党组议题。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议要充分酝酿、讨论、表决,形成统一意见后制作会议纪要,由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执行,进一步明确局政治处、纪检等部门,负责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五是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新时代司法行政业务要全面学习、深刻领悟,提升创新思维能力,坚决克服身体进入新时代,脑袋还停留在“过去时”。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聚焦主业主责,把时间精力放在司法行政工作上来,多到基层一线搞调研,少在办公室听汇报。六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调整了局领导班子分工,进一步明晰责权清单,对需要多个分管领导共同解决的工作,明确牵头总抓领导和人员,避免“画地为牢”“各自为阵”。七是按照新组建司法局职责,结合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个人专长等方面因素,下步,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对系统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实施中,与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完成。八是2月19日、4月2日分别向市政府上报《关于申请调整市司法局办公用房的报告》(滕司发〔2019〕5号、滕司发〔2019〕14号),多次积极向市领导反映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无办公场所,基层司法所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并责成分管领导积极与市纪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市领导支持,努力降低办公场所、办公经费等对工作正常开展的影响。

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了《中共滕州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主要职责、议事决策、会议落实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领会贯通。二是严格议事程序,按照确定议题、会议讨论、会议决议三项内容进行了逐条执行,正常情况下,提前2日将党组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及会议材料通知各位党组成员,以便会前充分酝酿、研究分析,确保会议研讨充分、表态精准。三是严格执行了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即主要负责人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四是组织了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认真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五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了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材料”重新撰写,实行动态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六是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党支部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时,将时间、地点、议题提前告知所在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确保其按时参加。七是局各支部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情况上报政治处,每半年通报一次,做到提示、提醒到位。

4、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内容有机结合,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实到各党组织学习研讨范畴,做到了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到位。组织各党组织在2月28日主题党日活动上补学习近平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三是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求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居、社区)累计服务不少于8小时,建立了工作日志(台账),明确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建立了法律顾问团“团长接待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使群众就近获得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在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中,坚持发扬“枫桥经验”,确立《人民调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实践和思考》调研课题,并在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研究》上刊发,努力做到及时、依法、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不上交的目标。五是在巡察期间,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管的科室、部门,做好工作津贴文件、政策精神解释和干警的思想情绪的安抚工作。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深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滕司党字〔2019〕18号),进一步梳理、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规范档案整理,严格落实“每月一学”“一学一报”制度,保证理论学习的严肃性和规范化。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自学和和党组中心组读书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抓好集体学习,整改期间,召开了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和3次专题报告会,不断提升学习效果。三是要求市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党组织(特别是要求机关第二党支部和赞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说明情况,如实记录,立即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重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抓好整改。四是深化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加大对过度留痕、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五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对联系的基层党支部的党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六是指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类学习方案计划,留存笔记记录和资料,特别是巡察组反馈的真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制定的实施方案与实际不符情况,加强督导检查,责令及时整改。

6、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缺乏部署、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二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在刑意识,杜绝再犯罪意识。

7.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观念树的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和党总支书记具体抓,党支部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力量,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支部选拔至少1名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作为党务工作者,目前,局属2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共配备16名党务工作者。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目标、活动有内容。四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亲自动手撰写党课讲稿,保证讲稿质量,不断丰富党课教育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党课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党课实效。五是局党组书记带头做到了党课讲稿自己撰写,下一步坚持好,并采取集体备课等形式,组织指导其他党组成员撰写好党课讲稿。六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制度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潜心调查研究。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的前提下,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份与实际工作紧密的调研报告,并在《滕州工作》等相关刊物发表,局党组书记带头抓好了落实。七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对调研报告和十九大学习体会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的情况,要求重新撰写,确保了及时整改到位。

8、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重申2017年12月党组会议精神,自2017年12月起一律不再招录、聘用编外人员。二是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对编外人员的待遇问题纳入了“三重一大”范畴,由党组定期研究、确定,制定相应的标准。三是随着市党政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四是2月28日至3月1日,举办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实地参观学习市中区矿山司法所、永安司法所相关业务,邀请临沂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崔长文、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长金分别进行了人民调解和干部作风专题培训。五是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开展了线上培训,满足干部教育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六是在全市机构改革期间,由于人事、岗位等有待进一步调整,滕国律师事务所改制期间在编人员需要分流安置,以及市司法局和下属单位办公场所没有确定等原因,暂缓了干部交流。下步,将按照干部轮岗交流相关规定和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努力实行干部多岗位历练、全方位培养,提升工作活力。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拿出具体调整方案,与全市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

9、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取消了对基层司法所季度和年度考核中以“创收多少、接待外地参观、承办现场会、创新工作经验”等不合理指标导向,目前,对司法所不再给予不合理的考核。二是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四必谈”等方面,开展了经常谈心谈话活动、有效听取干部诉求,掌握思想动态,疏导情绪压力,加大对干部的日常关心关怀。三是1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司法所人员取暖费、工会福利、健康查体补助进行了研究,统一由市局财务支付。2019年春节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了干部职工工会福利待遇,并确保发放到位。四是研究制定了《司法所长参与镇街干部年度考核的意见》,已上报到市委组织部,目前,正与市委组织部对接,研究具体方案和措施;制定《市司法局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案》。下一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将一些学历高、能力强、作风正、业务精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10、基层党建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总支领导责任,组织局属各党支部(特别是滕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了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各党支部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严格程序,确保换届选举规范有序。三是组织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规范“三会一课”等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落实党支部设立和换届规定,压实责任,要求滕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立即整改,按照规定组织换届,现已经整改完毕。四是3月29日,召开市司法局党建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委组织组织二室副主任、市新型经济办副主任钟颖授课,提高了党务工作能力。4月10日,召开市律师行业党总支党建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旗帜鲜明抓好党建。五是要求宁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按照规定设立支部委员,立即整改到位,现已整改完毕;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指导。六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28日党员活动日”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严格按通知和方案要求贯彻落实。七是2月13日,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局属在岗在编人员进行测评;2月25日,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进行民主推荐;3月7日,对市司法局2018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等级结果进行公示。八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费缴纳“回头看”活动,进行了自查自纠,按照党费缴纳标准补缴党费,共补缴党费2438.4元。九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的通知》,局属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对党员党费缴纳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准,确保党组织收缴党费的精准化、规范化。

11、红头文件编制混乱、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专人负责,建立党组文号管理使用登记审批制度。二是完善了审核报批手续,需要以市局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先由相关职能科室起草并报局研究室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以党组文号印发,确保公文权威性、严肃性、真实性。

12.“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严把程序和考核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公示考核结果,确保了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点不少于2次,遇有重要任务和重大活动及时到联系点调研,做到身到、心到,既解难又帮困。三是在普法宣传方面:定期组织大型普法文艺汇演,联合滕州柳琴剧团编排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充分发挥市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利用小区楼宇电视、公交电视等载体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孔子学堂”开展了“法治+道德”教育,培育法治文化精品。4月15日,在龙泉广场举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龙泉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四是法律援助方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报制度,对结案卷宗每半年评查一次,评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3月30日,召开市法律援助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暨2019年度工作会议。会议下发《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全市2018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报》和《2019年滕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提出2019年工作要求。五是社区矫正方面: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监管系统,升级“全网”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监狱派驻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3月19日下午,召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活动部署会,安排部署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六是律师管理方面: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律师违规执业行为;进一步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严肃查处律师违规执业行为和无执业证且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开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纳税情况检查,局公证律师管理室专门下发了通知,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没有发现问题;每年3月份对各律所进行年审,其中纳税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将纳税证明、缴税发票等年审材料初审后,逐级上报,由省司法厅给予审核。七是“一村一法律顾问”方面:3月30日,召开全市“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调度会议,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北辛、荆河、龙泉塔、善南法律服务所主任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考核办法。八是村级调解委员会方面:指导各司法所采取以案释法、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3月7日,滕州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4月11日,省司法厅来滕调研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所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市政务中心a420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九是3月6日,下发《关于开展“法治春风进基层”活动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了全国“两会”期间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布置开展“大排查、快调处、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要求无公函一律不接待,不违规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三是对单位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登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登记、派车单制度,严禁未经登记审批使用公车从事公务活动。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公务用车登记、加油卡使用、保养维修、安全运行、责任追究等管理环节,全面落实各个环节责任人制度。五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报销个人票据的行为,坚决杜绝私车公养现象的发生。六是2018年8月份,市司法局对经费进行自查整改时,滕国律师事务所2017年发放的先进个人资金、优秀论文资金、交通补助等8294元已经全部收回;对滕国律师事务所外出学习中应由个人承担而报销的不合理票据2张,合计1536元费用,已经责令退回。七是建立完善了滕国律师事务所经费开支请求报告制度,加大对滕国律师事务所财务的监管审计力度。

14.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12月17日,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四不四再”作风整饬行动暨干部作风大整顿、大提升、大改进推进会议。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振兴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集中学习了邵士官书记在全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好书记好干部”表彰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专项治理学习资料摘编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特发评论员文章。下发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作风大整顿、大提升、大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应的配套奖惩措施。重点加强请销假管理,坚决杜绝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无故旷班等类似问题再发生。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单位考勤制度落实、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到位情况明查暗访力度,对迟到、旷班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督促整改落实。

15.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党内监督条例》的研究和学习,对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做到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在心中。二是对单位个别干部不上班、上班不正常现象,由局政治处、基层工作科、司法所等相关科室(部门),调查其不在岗的具体原因:因个人身体、家庭等方面原因,组织上尽可能给予适当照顾;无故不在岗、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进一步加大管理惩处力度,由党组班子成员所帮包基层联系点,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形成谈话纪要。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待办公新址确定搬迁后,将增设指纹、脸谱识别考勤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干部工作效能。

16.日常监督执纪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3月6日,邀请了市委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徐汇来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3月22日,组织局属单位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到孟良崮开展主题党日及廉政教育活动,用革命先烈和伟大沂蒙精神教育党员干警。二是截至目前,开展了2次明察暗访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予以通报。

17.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监督责任,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二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及时组织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多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各单位风险点,检查加强风险防范。四是加大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目标。五是做好分管领域、单位的“一岗双责”落实。特别是积极配合局纪检办,加强局属单位廉政风险点教育。六是局纪检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拧住关键环节,开展廉政谈话,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上班期间违规违纪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讨、取消评选评优等处理。七是党组班子成员做好分管领域、单位的重大时间节点谈话提醒,带头时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18.对资金监管使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市公证处在现有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名专职会计,加强收支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三是3月底,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机构、财务已彻底分离。基层司法所作为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其财务由市司法局统筹管理,人员、办公经费等支出列入市司法局经费支出。此外,基层司法所公用经费已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四是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市司法局已不再向其下达考核性指标任务。各法律服务所账面结余及业务收入已上交至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该项资金由市司法局作为预算外资金代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已陆续开设公户,杜绝了公款存放在个人银行账户的现象。针对上级拨款问题,自申请拨款、款项下达、款项支配,市司法局加强跟控监督,确保上级拨款收支规范入账。五是3月底,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机构、财务已彻底分离,今后各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中涉及到场所建设、装修、购置办公用品等,必须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继续深化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党中】捣⒄埂�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继续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层层压实责任,把加强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抓好制度的落实为抓手,实行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党组成员开展经常性的督查、调研等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举一反三,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教育全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增强法纪规矩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细致剖析,找准问题根源,继续梳理排查岗位风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转变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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