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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 2022-07-27 17:50:03 浏览:

摘要:当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企业并购作为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优化资本结构的一个有效手段,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跨国企业并购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过程。融资是企业并购实施阶段最重要的环节。它已经突破了跨国企业发展策略的层面而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因此对跨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进行研究有很强的迫切性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跨国企业并购可采用的融资的方式以及影响并购融资方式选择的因素,其次指出了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狭窄,并购融资方式单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完善、融资中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和政府干预过度五个主要问题,并进一步分析得出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具体包括:法律法规限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融资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较低、国内商业银行对并购融资“惜贷”。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改善跨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对策,包括:制定企业并购法规、政策,创造优越的并购融资环境;大力发展和完善国内资本市场;拓宽跨国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丰富和完善金融工具,加强多种并购融资方式在并购中的综合应用;大力发展中介机构。

【关键字】跨国企业并购融资融资方式对策

跨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

1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的基本介绍

1.1我国跨国企业并购可采用的融资的方式

1.1.1内部融资方式

内部融资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内部融资是由企业的创始资本以及运行过程中的资本、资金积累所形成的。从企业财务的角度看,它的主要部分属于企业权益性资本。内部资金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种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是最便捷的一种,同时具有融资成本最低融资速度最快等特点。但企业内部自留资金的比例相对很小,所筹资金并不能够充分满足企业并购活动所需要的资金数额,因而这种融资方式一般并不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来源。

1.1.2外部融资方式

外部融资是跨国企业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通过吸收其它外部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来筹措并购所需要的资金。外部融资主要包括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混合型融资。

(1)债务融资。

利息的减税作用,是债务性融资的最大优势。债务性融资一般包括:银行信贷融资和债券融资。

①银行信贷融资

银行信贷融资方式对企业来说优点是银行贷款发放的程序比发行债券、股票简单,而且发行费用也低于证券融资,并且通过银行贷款可以得到巨额资金,足以进行标的金额巨大的并购活动,是跨国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在跨国并购时,由于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只进行国内银行贷款往往不能足额筹集到所需资金,此时可多利用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是指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国际商业银行参加,共同向某一项目提供长期、高额贷款。银团贷款由于贷款期限长、筹集的资金数额巨大、适用范围广、限制条件较少等优势越来越为中国跨国企业在跨国并购融资时所广泛采用。例如,2004年,联想与ibm达成一份有效期长达五年的策略性融资的附属协议,从巴黎银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和工商银行获得6亿美元贷款。

②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指并购方通过发售债券来取得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券是企业作为筹资人向社会发行的筹资凭证,是发债企业对债券持有人按约定条件还本付息的书面凭证。作为一般的企业债券,其债权人只有要求对方按约定条件还本付息,而没有其他权利。并购企业利用债券融资有资金成本较普通股低、可以利用财务杠杆作用以及可以在不稀释原股东控制权的基础上融资等优点。但这种方式也有限制条件多、使财务风险增加以及融资数量有限等不足之处。企业在采用债券融资时,多采用企业债券和担保债券两种形式。

(2)权益融资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并购活动的增长,权益性融资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权益融资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和换股融资。

①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以公开发行新股或向原股东配售新股的形式,取得销售股票的价款并以此作为并购价款的来源。通常采用这种权益融资方式,不会增加企业的债务,会使得企业的财务费用大大下降。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再融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其缺点是由于权益的增加,带来股权的稀释,企业控制权的分散,每股收益率的降低。此外,由于股息的税后支付,也增加了企业的税务负担。

②换股并购

换股并购则是以股票作为并购的支付手段,通过换股方式实现收购。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并购企业通过发行新股或是从原股东手中回购股票来实现换股。

换股并购的优势在于:避免企业短期大量现金流出的压力,摆脱了并购资金规模的限制,降低了收购风险。此外,该方式有利于股东推迟收益的实现时间,获得税收方面的好处。但其弊端在于:换股并购审批手续复杂,耗费时间,且其实施会受到证券法规的严格限制;且新股的发行会导致股权结构的变化,会影响股价,增加收购的不确定性。

(3)混合融资

①可转换证券融资

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在未来一定期间内依据事先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既可以选择在一定的转换期内按既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普通股,也可以选择到期后获取本息。采用可转换债券融资,投资者愿意接受相对较低的债券利率,因此时投资者既可以享有债券的相对安全性,又可以获得股票价格上涨的收益。

利用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具有如下优点:第一,具有高度的灵活性,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报酬率和转换价格进行自由设计;第二,与普通债券的利率相比,其报酬率较低,使得筹资成本大大降低;第三,若到期前转化为普通股,企业便免去了到期还本和定期付息的负担,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发行可转换债券也有如下缺点:第一,在债券到期时,若股价长期低迷,持有者没有转换为股票,则会使得公司偿还债务的压力增加;若企业股价高涨,持有者要求转换为股票,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财务损失。第二,若转为股票,原有股东的权益可能被稀释,公司的控制权也将受到影响。

②认股权证融资

认股权证,也是一种股票期权,它赋予其持有者一种权利,在特定的时间内以特定的价格向发行公司认购特定数量的证券或其他商品。最常用的一种发行方式,是伴随着公司债券或优先股的发行而发行,因投资者对认股权证无须支付认购款项,从而可也增强了公司债券或优先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种发行方式为单独发行,作为对老股东的一种回报,按老股东的持股数量按一定的配售价格以一定的比例配售。认股权证优点是: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只要认股权证的约定价格低于股价,投资者就会购买;避免并购一完成,被并购企业的股东便成为普通股东,从而延迟股权的被稀释,延期了股利的支付。其缺点是:当认股权行使时,若股票价格高于约定价格,发行企业就会变相地蒙受融资损失。

1.1.3特殊融资方式

(1)卖方融资

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买方融资,但当买方没有条件从贷款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或买方不愿意按市场利率获得贷款时,而卖方为了出售资产也可能愿意以低于市场利率为买方提供所需资金。买方在完全付清贷款以后才得到该资产的全部产权,如果买方无力支付贷款,则卖方可以收回该资产,这种方式被称为“卖方融资”。这是在国外因某公司或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卖方急于脱手的情况下新产生的有利于并购方的支付方式,与通常的“分期付款”方式相类似浏。这种可以让卖方享有税负延后的好处,同时卖方还可以要求较高的延期支付利息。

(2)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是指通过增加企业的财务杠杆比率去完成并购交易的一种并购方式。这种并购方式的实质是并购企业主要以借债方式购买被收购企业的产权,继而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或现金流来偿还债务的并购方式。杠杆收购与一般负债融资的区别在于,一般收购中的负债主要由收购方的资金或其他资产偿还,而杠杆收购中引起的负债主要依靠被收购企业今后内部产生的经营效益、结合有选择的出售一些原有资产进行偿还,投资者的资金只在其中占很小的部分。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必须在结合本公司情况对目标公司产业环境、盈利能力,资产构成及利用等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科学选择策略方式,合理控制筹资风险,从而优化各种资源配置,以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杠杆收购融资运用了财务杠杆原理。必须看到,财务杠杆是一把双刃剑,当资产收益率大于潜在资金利息率时,增加财务杠杆可以大幅度地提高股份制企业的每股盈余;反之,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则会使企业净收益和每股盈余急剧减少。收购方一定不能忽视杠杆收购风险性。因为,杠杆收购所需资金大部分是借入的,如果收购后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负债融资就会成为企业的负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存。

1.2影响并购融资方式选择的因素

1.2.1市场环境及法律政策环境

并购融资是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的,其规范性与否对企业并购融资有着必然的影响。资本市场上是否拥有较多的金融工具及融资渠道决定了企业能否从资本市场中获取足够的并购资金。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是很完善,除了银行之外,很少存在有组织机构,并且有价证券市场也相对不发达。在我国的并购融资中,银行信贷资金市场化程度低,证券发行比例很低,还存在一些具有大规模的社会基金不能充分的进入资本市场。同时,我国投资银行没有发挥并购中介的作用,其主要业务还是集中在证券的发行与承销商,没有对企业选择并购融资渠道及金额给予太大的帮助,这也限制了并购融资的发展。

法律政策环境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一国的法律政策会出于某种目的对股权并购、债券融资做出限制性规定,这就会影响并购活动中对并购融资工具的选择,从而对企业的融资决策和效率产生影响。

1.2.2并购的动机

并购的动机必然会影响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进行并购的目的只是为了想在短期内再行出手目标企业,进而实现价值增值利益,选择的融资方式就会冒险一些。如果企业进行并购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企业,并将其与自身资源进行整合,企业就会对目标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选择的融资方式就会稳健一些。

1.2.3资本结构

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也会对企业并购融资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一直都在追求着最优的资本结构,如果企业自由现金充裕,就可以完全使用内部资金进行并购。如果企业的自由资金不足,而本身的资产负债率又很高,企业则会尽量采取权益性融资。如果企业短期资金充裕,同时拥有较多的长期负债,企业就应该在并购中尽量避免长期性债务安排。

1.2.4支付方式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付、股票支付、债券支付与杠杆支付四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企业并购工具的选择有着不同的影响。现金支付可以迅速实现收购,并且不会稀释收购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引起控制权转移。作为目标公司而言,现金支付更容易接受。股票支付较多的应用于大规模并购中,相对于现金支付,股票支付对于目标股东具有税收优势。如果企业选择好了并购的支付方式,以此为基础,企业就会选择相适应的融资方式。

2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中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中的问题

2.1.1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狭窄,并购融资方式单一

从形式上看,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工具是比较齐全的,相对于国外来说主要的融资渠道都存在,但是具体到并购时,可选用的融资方式十分有限,仍主要集中在内部融资、贷款融资及发行股票融资几个方面。内部融资对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融资成本及并购风险,但在当前企业普遍处于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过高的状况下,内部融资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尽管国内也有一些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内部成立了财务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自有资金收购其他企业,毕竟为数不多。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并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外部融资。尽管银监会刚刚取消了商业银行不能向上市公司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规定,但对商业银行的资格和并购贷款占企业并购资金总额的比例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并且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等其他的金融机构还是不能为并购提供贷款。

发行证券融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并购融资考虑的主渠道,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支持并购的证券融资方式也是刚刚开始探索和运用。同时,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并购融资还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发行企业债券为企业并购融资在目前尚无先例。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换股收购在我国还运用的比较少。这一方式在我国的发展主要受制于以下因素:资产的证券化程度;合适的换股比例确定方法;我国目前股权结构的优化,解决国有股、法人股及公众股之间的相互转化及流通问题。伴随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换股收购将成为我国跨国公司并购的新途径。

2.1.2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给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造成了很多限制,对融资渠道的限制主要来自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制约。我国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股数量少、比例小,仅占总股本的1/3左右,人为的增加了并购融资的资金需求量。这种情况下并购企业往往要付出高于非流通股转让方式数倍的并购成本。融资数量的迅速增加;并购成本的急剧提高都给并购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融资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企业并购实质上是企业资产的重新组合,而这种资产组合一般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其中资本市场居于最为核心的地位。现代并购案例的发生离开资本市场是难以成功的。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发展迅速,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由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各种复杂因素,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资本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证券市场规模偏小;第二,证券市场结构失衡;第三,证券市场结构的人为分割;第四,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第五,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不合理。

2.1.3融资中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

并购融资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融资,并购融资会对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权益价值产生一些特殊的影响。所以并购企业在融资决策的过程中应当重视财务分析,分析不同融资方式及融资结构安排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进行合理的融资规划。但是在实践中我国众多企业在并购的扩张过程中,往往过多注重规模的扩张,而忽视了融资方式选择的财务分析和融资风险控制,并购不规范现象严重。例如2004年8月我国“德隆系”,企业的轰然倒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并购融资的过程中盲目扩张,忽视了财务分析和融资风险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优化及选择的控制。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并购及并购融资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市场和监管等方面的原因,企业并购融资的渠道中存在着很多的障碍,企业有时可能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所需的并购资金,只能寻找其他途径,走灰色区域。由于现在我国法律在一些领域内存在着空白,某些并购企业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钻法律的空子,致使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先天性缺陷,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定价机制完全不同,导致非流通股的价格远远低于二级证券市场上流通股的价格,产生套利机会,加上国有企业改革和“国退民进”的大趋势,一些企业便打着并购重组的招牌乘机渔利,掏空国有资产,制造出一幕幕内幕交易、虚假重组的案例。比如一些跨国公司通过增发募集资金进行的收购活动多是关联公司之间的非实质性收购,这样增发融资变成了“圈钱,’的途径,收购行为变成了操纵利润的工具。

2.1.4融资中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

现阶段,我国中介机构的操作还处于不规范的状态之中,并购融资方面的专门服务较少,也由于国家法律方面的一些限制,中介机构在提供融资服务方面还有一定的限制,造成融资市场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中介机构是为并购双方提供融资、咨询、信息等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第三方当事人。从国内外的通常做法来看,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机构等非金融机构。它们可以为并购双方提供信息和咨询,牵线搭桥,筹划交易方案,甚至提供并购资金。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类中介机构正纷纷建立,但在跨国企业并购中的参与程度却不高。以投资银行为例,以证券公司为主体的我国投资银行,其利润来源主要集中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上,而在企业并购业务上的开展却颇为尴尬。此外,跨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也忽视了谋求投资银行的咨询和指导的重要性,甚至还没有这种意识,也影响了并购中介机构作用的发挥。

2.1.5政府干预过度

各级政府是各级国有资产在法律上的代表者,其权利在并购中理应受到尊重和保证。但问题是各级政府除了是资本权利的代表者以外,还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者。这时,政府的效用函数就不仅仅包括国有资本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还包括社会稳定、就业、政治声誉等方面的非经济要求,而这种非经济要求也通过国有资本代表权的行使而内化到企业的并购活动中,这就造成了政府的“越位”——政府常常以非经济目标代替经济目标,通过行政权力强制撮合并购交易的完成。这在我国企业中国有产权比重较大的特殊环境下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很多并购活动是由政府一手策划安排的,因而并购融资中所遇到的难题也要靠政府出面解决,这严重阻碍了融资市场的公平发展。此外,在很多情况下,政府主导的并购活动都是“劫富济贫”式的并购,政府只对并购活动本身提供资金支持,而对并购后的整合并不关注,这极易造成并购企业的融资能力下降,融资成本上升,并影响并购企业的后续融资安排。

2.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2.1法律法规限制

造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上述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我国法律法规对并购融资的诸多限制。为了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和保护投资者,我国制定了各种限制条例来束缚资金的自由流动,这确实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很多规章制度早已落后于经济形式的发展,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举例来说,在国际上通行的几种主要并购融资方式在我国几乎都受到了限制,严重阻碍了跨国企业并购活动的繁荣,如商业银行贷款、股票发行、配股增发、债券、可转换债券、卖方融资等形式。

2.2.2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的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缺乏层次制约我国企业跨国并购融资的因素之一。一个缺乏层次的资本市场必然导致大量的资源不能有效而迅速地配置与再配置。以美国为例,其资本市场至少包含全国性证交所、地方证交所、第三市场(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第四市场(大机构和投资家之间直接交易)、一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纳斯达克小型市场、otcbb(小额股票挂牌系统)、粉红单市场(pinksheets)等多个层次,其中后三个层次的市场是专门为中小企业的资本交易提供服务的,入市标准也逐层降低。可以说,美国的资本市场能够在世界上保持最大的规模、最强的竞争力和最高的市场效率,在一定意义上有赖于其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尽管我国在深交所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但证券交易仍被严格控制在证券交易所范围之内。单一的资本市场结构使得企业获取资本的渠道狭窄,将众多不能达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企业挡在门外,缺乏跨国并购的资金来源,难以实现并购协同效应。

另外,股权分割也严重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从一开始中国股市就存在着先天性缺陷。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被人为地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三类。其中,占总股权比例60%以上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同股不同权”。解决全流通问题成为中国股票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

债券市场在发展的速度、规模、品种方面也严重滞后,整个债券市场的规模占资本市场的规模微不足道,不能发挥其在跨国并购融资中应有的作用。

2.2.3融资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较低

在西方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担任着重要角色,不仅作为财务顾问帮助企业设计并购融资方案、安排融资、联络资金提供者,而且经常直接作为投资者为企业提供并购所需的资金。与西方投资银行相比,中国现有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业务范围狭窄,实际操作不规范,并购融资方面的专门服务较少,机构的实力、规模、水平、抗风险能力过于单薄,难以承受投资银行业务的高风险,直接限制了其自身的资产运行能力和业务扩展能力。另外,投资银行专业人员的缺乏、机构集中化和国际化程度低、风险管理水平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因素都制约了投资银行的功能发挥和完善,从而直接造成了其在企业并购融资中的作用非常有限这一现实状况。

2.2.4国内商业银行对并购融资“惜贷”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是在国家行政干预下开展各项业务的,其风险主要由国家承担,商业银行自身风险意识淡薄。近几年来,虽然各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有所增强,但风险识别、评估方法和手段落后,对新项目、新业务、新机构的设立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不够充分,并且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主要参与货币市场上的交易,很少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融资活动,因此,商业银行虽然有大量资金,却缺乏对并购业务的操作管理经验,也很难在并购完成之后对其运作实施有效的参与、监督和控制,从而很难控制信贷风险。加之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贷款“终身追究责任制”来严格控制风险,规定贷款出现风险,谁签字谁担责任,但对贷款责任人的激励机制缺位,责任、风险与收益不挂钩,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之间难以平衡,使得商业银行对并购融资这种高风险的新兴业务一般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直接造成“惜贷”现象。此外,我国对利率实行严格管制,对并购融资这种高风险的大额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却很小,收益与风险不对称,也限制了银行对企业并购融资的积极性。

3改善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对策

通过分析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找出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之后,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改善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对策.

3.1制定企业并购法规、政策,创造优越的并购融资环境

成功的并购需要金融的扶植,而金融的畅通需要政策的支持。目前,应从以下方面制定金融政策:哪些金融机构可以参与企业的产权并购活动,即主体资格确定;银行用于并购贷款的利率管理、贷款规模限制,包括总规模限制、对每个项目贷款额的限制及风险管理;对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并购融资的规定,包括资金来源、融资工具的选择范围、利率及风险管理等;对并购活动中银行债权资产的保护措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完善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金融政策,最根本的一点是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近期银行信贷分配改革难以到达的情况下,应加快完善现行的支持企业兼并的金融政策,对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并购,可适当放宽并购方资产负债率,通过这些措施,满足企业并购对金融政策支持的需要。另外,我国现阶段应利用股份制深化企业改革和并购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吸收国外并购法规的精髓,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购法》。

3.2大力发展和完善国内资本市场

国外经验表明,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是跨国企业并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十分重视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中的积极作用。政府应进一步对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完善,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促进我国债券和股票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改变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比较单一的现状。从多方面建立和完善扶持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的政策体系。逐步放松金融管制,推进在宏观调控下的金融自由化融资机制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并购是整合经济的重要方式。为了推动并购融资的发展,首先要广开渠道,逐步解除各种政策壁垒,允许各种资金进入并购融资领域;不仅银行资金可以用于并购融资,在提高监控水平前提下,还可以允许证券公司、社会保险资金、商业保险资金、企业盈余资金、个人资金、外资等全方位进入并购融资领域。其次,基于风险和收益的对称性原则,应逐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最后,国家应通过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创立各种行业性或区域性的投资基金,政府也可以适当对国内强强联合作适当的政府支持,以便企业在跨国并购前有实力吸引资金。

3.3拓宽跨国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

企业跨国并购往往需要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并购资金的筹集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有效运用融资渠道。但是,在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中,并购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能力较弱,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跨国并购的步伐。因此,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是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关键所在。

3.3.1积极开拓国际化的融资渠道

国际融资是跨国企业并购非常重要的一条融资渠道,今后我国应重新调整利用外资战略,积极引入当今世界各种现代化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合理选择并制定运用国际融资渠道的对策。应进一步完善对外借款融资方式的管理,如优化借款期限、品种结构和汇率结构等。此外,还要积极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资金,跨国企业集团可以直接在国外金融、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样可以将大量的国外资金应用于我国跨国企业的对外并购,实际上反而增加了我国对外资的利用。

3.3.2加强与国外企业在跨国并购中的合作

目前,中国跨国企业的并购大多是独立完成的,这对跨国企业的融资能力提出了巨大考验,使跨国企业不可避免地暴露在财务风险之下。而事实上,中国企业可以积极与国外企业在业务上寻求合作,通过结为战略联盟来共同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这种方式可以发挥分散资金压力、减少并购风险的作用。

3.3.3主动与银行建立起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美国、德国等已经放松了对银行业的管制,银行业务的国际化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为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提供了很多机会。中国跨国企业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著名跨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经验,主动推进银企战略性合作,与银行定期进行沟通与对话,在跨国并购融资决策时向银行进行咨询,并通过企业与银行的股权渗透,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

3.3.4积极探索新的并购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的创新将给企业并购融资带来突破性的进展。只有通过发展多层次的债务、权益及其衍生工具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支付方式,才能支持并购企业开展定向增发、换股并购、杠杆收购等并购形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具体而言,第一,尽快设计出“本土化”的杠杆收购融资方式;第二,积极发展信托融资方式;第三,积极应用定向增发的融资方式。

3.4大力发展中介机构

信息因素对并购融资结构设计及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程度很深,这将使专业中介的全面参与成为必然。专业机构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了解,参与到并购活动中将有利于融资交易的达成。对证券公司而言,不仅需要具备提供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连续性的财务顾问和管理顾问的能力,还应具有提供短期并购资金的能力;同时还要有专业的会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信用评级机构等参与其中,提高并购融资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3.4.1大力发展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股票、债券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的非储蓄性金融机构。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体系中,投资银行扮演了重要角色,执行着广泛的功能,为企业的并购提供了完善的融资服务。如果没有这些中介机构向公众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资,仅靠企业本身的资本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在我国,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重要角色,投资银行尚未发展起来。因此,我国开展企业并购,应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充分运用投资银行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跨国企业并购开创多样的融资渠道。其中大力发展投资银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⑴积极进行行业内的重组,扩大投资银行规模;⑵系统培养具备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⑶强化风险管理手段;⑷提高投资银行的法律意识。

3.4.2充分利用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直接制约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市场中介。跨国企业能否以举债的方式获取并购资本,跨国企业能够筹措多少资金,资本成本率如何,不仅取决于并购双方股东和管理层的态度,还取决于跨国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债权人的态度。信用评级机构是沟通和联系资金盈余方和赤字方的纽带,是投资者判断和衡量是否投资的依据。因此,在我国建立统一的、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发展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5丰富和完善金融工具,加强多种并购融资方式在并购中的综合应用

与国外相比,许多在国际并购融资中广泛使用的垃圾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票据等在我国并购融资中运用很少;有些并购融资方式如杠杆收购中的过桥贷款、管理层收购等尚不完善。应该加强我国金融产品创新问题的研究与开发力度。探索发展综合证券收购方式与多层债务融资收购形式,尝试运用信托产品或mbo基金解决资金瓶颈,推动跨国企业并购业务健康发展。多样化的金融工具的综合运用使得跨国企业在并购融资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从而获得最好的资金来源和最低的资金成本。款支持,一方面可以缓解目标企业的不良债务,完善资本结构,增强跨国企业发展的后劲;另一方面也可以使银行自身排除了不良的干扰,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的业务。尽管有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但对于非股权交易的并购活动而言,商业银行贷款仍可以是融资的重要来源。因此,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使商业银行贷款明确化、合法化。从银行实际操作角度来说,应积极参与到跨国企业并购的策划、咨询以及并购后的整合中,从而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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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跨国企业并购意味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并购方而言,则首先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没有足够的资金一切都是空话,在并购过程中,融资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融资是否顺畅、资金是否到位是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要做好并购融资,跨国企业需要分析各种可以利用的并购融资方式,并依据科学的方法确定最终采用何种融资方式确定融资的结构。本文对我国跨国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的发展对策进行了探讨,得出以下结论供借鉴。

第一,我国跨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工具较为落后。

第二,造成我国跨国企业目前融资方式单一且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资本市场得不发达;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低。

第三,要解决我国企业合理选择并购融资方式,须从宏观环境以及自身两方面来寻求改变,制定合理措施。

由于作者的学术水平有限,对于跨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研究今后还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希望各界专家学者能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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