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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届司法警官培训论坛的发言

发布时间: 2022-05-25 11:20:02 浏览:

警官培训—面对现实与发展的抉择  

(在首届司法警官培训论坛的发言)  

   

今年上半年,我参加了上海市监狱局人才战略调查研究。提交给论坛的是这一调查的分报告,请各位不吝赐教。  

根据上海的情况,结合近期以来的思考和实践,形成了今天发言的题目:面对中国监狱的现实和发展,警官教育应当作出什么样的抉择?  

警官教育培训其实一直受到监狱体制的制约,湖南警院何院长文章中已有论述。我也作过调查,在监狱中从事刑罚执行的为数不多,胜任罪犯矫正的更加缺乏。  

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所谓坚冰正在打破、航道即将开通。在上海,监狱保障体制(包括学校)基本到位,监狱与企业、与社区已经或正在分离。如何凸现监狱本质职能(即执行刑罚与矫正罪犯)?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便成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对此,警官教育培训负有义不容辞次重要责任!我提三点:  

第一,我们固然应当引进人才以及通过院校培养人才。但是不可能设想,在数十万之众的在职警员还处在非职业化和非专业化状态之中的时候,监狱本质职能能够凸现,中国监狱改革能够成功。  

第二,国内外经验已经表明,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也明确,人之成材,是在实践当中,特别是管理类、法律类、教育类人才,其成材是在之后教育中完成的,并伴随整个职业生涯过程,正如霍院所言,学校教育只是这一过程的基础和起点。我还认为,有条件的话(比如上海),不必局限于警院,也可以从社会院校引入各类人才再进行高起点的专业化培养(近年来上海监狱局从上海复旦、上大、华政、华师、上师,引进了许多法律、管理、教育、心理人才)。  

所谓起点,要有个分类。上海公务员学历要求是部分降低,指的是政法系统辅助类人员,监狱、劳教一线(主要是农场)警员。应该有这种因职位不同而学历要求也不同,否则是人力资源和教育资源的浪费,反而不利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第三,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教育培训本身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与职业准入与职业分级资格相适应,建立以刑罚执行与罪犯矫正岗位特征为取向的,既有共性、也有分层分类要求的开放性教育培训的课程体系。上海人事局已经在公、检、法试点,进行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和试验职业资格制度,也希望监狱系统积极探索,我们正在调查研究。那么也必然提出了建立这样一个课程体系的要求。我们第一轮警衔晋升培训已经结束,也已直接面对了这样一个问题。  

根据现实,我们明年开始实施以职业或岗位能力为核心的专业或专题化的模块式培训。  

第二方面,培训组织的正规化建设。山东警官培训学院是个方向。我们设想将监狱人民警察培训纳入上海市干部或公务员培训体系,取得培训资质,发放培训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多证书”制度。按照国家标准,也就是ISO10015培训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开展培训的正规化建设。  

最后,师资队伍。两个举措,第一,校内教师,要求除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外,走培训师的职业化道路,取得并逐步晋升培训师资格。要求教师除有自身专业特长,能上课以外,还要具备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组织培训的能力。第二,逐步形成在培训开发与组织上实现“实践、研究和培训”的“三位一体”,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官队伍。  

总之,教育培训前途无限而任重道远,在这过程中,需要高职院校的实力支撑,也需要从事教育培训同仁的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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