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区政府采购中心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实施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完成69项采购任务,采购总额达2046万元,节约资金210余万元,圆满完成了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完成预算采购任务。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大修和统一保险招标工作,是列入区级预算的政府采购任务。2011年,我们本着保证机关公务车辆车况良好和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认真把好大修项目申报和审核关,逐车审定大修项目,依法开展招标活动,采取合理最低价的原则,评定中标承修厂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认真做好公务用车保险的衔接服务工作,及时与中标公司及车主单位联系,确保每台车辆不脱保,大力做好出险车辆理赔协助服务工作。
二、认真完成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2011年,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法、顺利完成了20个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得到采购人和投标人的一致好评,没有收到一起投诉和质疑。尤其是6月,合理安排,严密组织,仅一个月时间,完成了10个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保证了我区校舍安全工程及时、顺利实施。资金节约率平均在11%左右。
三、认真完成询价采购项目。
2011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完成询价采购项目37个。严格遵守询价采购规定,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以择优、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杜绝关系商、人情商。提高办事效率,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个询价采购项目。
四、认真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财政预审工作。
2011年,开展了28个项目的财政预审,送审造价42633万元,审减7%,达到了事前控制投资,节约资金的目标。
五、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1年,依法拍卖处置机关淘汰公务车辆3辆,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
2011年政府采购主要工作:
二、 认真做好公务用车统一保险的合同履行和服务工作。
三、 继续做好货物询价采购和工程类项目招标工作。
四、 认真完成政府性投资预算财政预审工作。
五、 努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队伍建设。
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