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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供应商制度热门22篇

发布时间: 2024-02-10 10:48:03 浏览:

供应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商制度热门22篇,供大家参考。

供应商制度热门22篇

供应商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低成本、准时快捷地提供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总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动汽车及其它延伸产品的协作配套件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协件为非本公司生产的,从相关生产企业采购的总成及零部件。

第二章零部件采购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纳入到新型的协作配套体系的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适应整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所提供零部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产品质量高,能够做到系统化、模块化供货,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融入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

零部件采购应遵循下列原则:

1、竞标、发挥存量、相对集中、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

2、从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供货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择优选择供应商;

3、逐步实施全球采购,采购管理与国际接轨;

4、从开发周期缩短化、生产准时化、成本最低化、采购全球化、零部件通用化、底盘平台化、产品开发及装配模块化的思路构建新的`采购模式;

5、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实行a、b点动态管理制,采用供应商a、b、c、d四级评价考核体系,对合格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7、在条件成熟时推行供应商产品准时制供货(jit) ;

8、实施供应商产品质量赔偿和激励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第六条制造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将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收集到的与公司产品开发和生产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潜在供应商信息库。

潜在供应商资源库里的供应商分成三个层次:潜在供应商;合格潜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第七条制造部负责组织研发、财务等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可。

通过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的供应商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质量体系管理能力(500分) ;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实物质量(200分) ;

财务状况(100分) ;

产品研发能力(200分) ;

工艺保证能力(200分) ;

交付服务能力(100分) ;

特殊优势(不评分,作为参考)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的详细标准见附录1《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标准》 。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标准:

1.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凡两个以上方面的得分为零分的;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8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600分) 。

2.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并进一步评价后才能确定为dfev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800分) ;除“产品研发能力外” ,其它项有得零分的。

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则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供应商按所供产品的重要度、产品质量对整车(主机)质量的影响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风险、辆份资金占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按a、b、c分成三类,对a、b、c三类供应商分别提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1.供应商分类的基本原则: a类:影响安全环保项和关键项质量的零部件;辆份资金占用大的零部件; b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风险;辆份资金占用比较大; c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小、技术难度及风险小、辆份资金占用小。

供应商以其所供应协配件中类别最高的零部件为准进行分类。

2.对a、b、c三类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于a类供应商:建立qs 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对于b类供应商:贯彻qs 9000标准,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对于c类供应商:贯彻iso 9000标准,鼓励通过iso 9000第三方认证; dfev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见附录2。

第八条制造部根据产品开发的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公司研发、财务等部门就相关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工作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和价格、进度咨询。

第九条制造部对合格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有关信息结合公司的总体开发进度安排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选定1-2名合格潜在供应商,并签定有关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第十条选定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与公司研发部门一起按照同步工程的要求参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先向零部件供应商的设计部门提出与整车性能装配相关的要求。

合格潜在供应商负责零部件内部结构的设计,考虑产品的经济性、通用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的要求提供装车样件。

中国 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第十一条制造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样件试装车。样件试装合格的合格潜在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十二条根据样件试装车情况,并结合对供应商价格、质量、供货的准时程度、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的综合评定结果,与供应商签定最终的批量供货协议及产品质量赔偿协议。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后,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批量供货水平和业绩进行日常评价,评价结果与产品价格和装车份额挂钩。

供应商日常业绩由制造部从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采用日常评价与第二方认证及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分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按优秀(a级) 、合格(b级) 、基本合格(c级) 、不合格(d级)进行分级排序,实行等级管理。

对优秀供应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从供货比例、新产品配套、财务结算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向其提出改进建议;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制造部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申请,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该供应商的相应产品纳入d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供应商制度 第2篇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响交期>

备注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供应商制度 第3篇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降低酒店采购成本,保质保量达到利益上的双赢,酒店对供应商的管理将逐步完善。现规定如下:

一、供应商应按照酒店的要求,合理配备供应品种,为酒店提供质高价廉的、性价比高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卫生、食品,包装)等规定指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报告,配合各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有违规现象,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酒店的相关经济损失;

三、必须保证每日供应品种和数量,并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如果经常性缺少品种或者不按规定时间送货,酒店将对供应能力重新进行考核。

四、供应商必须按照酒店申购单的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规格、数量,没有订单的货品,验收负责人有权拒绝验收。

五、供应商应保证供应货物的数量(或重量),散装货物按照实际称量结算,包装物品的实际重量与标注的重量差异不得超出包装物注明的差异,否则按照短斤缺两视为违约一次;

六、酒店验收负责人如发现供应商的货品出现短斤缺两、以差充好、价格欺诈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并进行相应处罚,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餐饮部负责人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并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作为处罚;

七、供应商每个定价周期(每月)提供一次报价,在确定的价格执行期间,如果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可书面通知酒店(采购负责人及财务部),酒店同意予以调价。如发现市场价格降低,而供应商没有调整,第一次扣罚该品种从定价之日至发现之日的全部差额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第三次金额低于第二次标准,则按差额三倍处罚)。

八、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停车场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

九、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餐饮部和采购负责人负责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进行处罚。

十、关于对供应商的扣罚,由验收人员开单,采购负责人及餐饮部负责人签字交由财务部,在货款中进行体现;
关于冻货等货品,财务部根据当月送货数量有权扣减部分金额。

十一、供应商具有申诉权。酒店对其进行处罚时,若有任何申诉,可先后报告至餐饮部副总监、财务部总监、酒店副总经理、酒店总经理处。

十二、供应商应在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供应货品对账单并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税务发票,酒店财务部收到上述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十三、供应商愿意为酒店提供货品,视为同意酒店《供应商管理规定》,酒店保留修改上述规定的权力。

供应商制度 第4篇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供应商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用心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取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状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带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制度 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
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
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
“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
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
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制度 第7篇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带给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

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质量保证体系;

(3)样品质量;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潜力。

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潜力。

3、价格水平。

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潜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潜力。

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潜力;

(3)产品设计潜力;

(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潜力。

5、后援服务。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

6、人力资源。

包括:

(1)经营团队;

(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

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构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
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善,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带给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贴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能够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供应商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制度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制度 第10篇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上海博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ZL-BW-08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制度 第11篇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明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六)企业通过的IS09001体系证明文件;

(七)要求提供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年业绩报告;

(八)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九)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三)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购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物资采购价格。

(四)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录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发放供应商准入证。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一年,每年12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
不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并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发生更名时,其准入资格自动取消,从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删除,供应商需重新按照准入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证;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各企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评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库管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物资安装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各企业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市场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4-

资价格信息库,供应商物资采购价格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1%,扣1分,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2%,扣2分,依次类推;
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按平均计算。

(三)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按期服务:10分;
偶尔拖延:7分;
经常拖延:2分;
置之不理:0分。

第十四条供应商等级划分

(一)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90分)

(二)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三)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四)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第十五条供应商考核处理

(一)A级供应商:各企业物资管理部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0%

(二)B级供应商:由物资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降级处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0%。

(三)C级供应商:由采购部、技术部、质监部等部门予-5-

供应商制度 第12篇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供应商制度 第13篇

供应商送货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协调、促进供需双方关系,确保已进入我

司的供应物资流转更加及时、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送货环节的运作 三、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持《采购订货单》复印件或《送货单》到仓储部投单窗口投单并排队等候;无相应手续的,相应仓管人员可拒绝接收。

送货时应先在保安岗办理来访卡并正确佩带于左胸上方,否则不予以进入办公或仓库区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来访卡退换我司保安处。

供应商送货人员在仓储部相应人员审核完订单后,按照仓储部收货人员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货。

供应商在仓管验货时应主动配合,不得以疵充好,更不得向收货人员敬烟或馈赠商品;

供应商送货人员不得在收货区吸烟进食,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进入我司仓储部门禁区域内;

当收货结束后,要按照仓管要求将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或区域,物资移动过程中不得存在野蛮行为,由此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承担。

供应商办理完业务后,不得带走任何物资,不得存在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从重处罚,直至报送国家相关机关处理。

供应商在送货时如遇仓管收货时不配合或故意刁难之行为可直接向我司仓储部经理进行投诉。

供应商出厂需经仓储部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我司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10. 供应商送货人员到达我司仓储部客户室时,若未见到相应人员,可查看附件―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11. 未尽事宜,由仓储部负责解释;如出现与公司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制度为

准。

仓储部 20xx/3/11

附件:《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供应商制度 第14篇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商超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商超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商超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商超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商超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商超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商超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质量保证体系;
(3)样品质量;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1)经营团队;
(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商超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
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商超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商超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商超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商超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商超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商超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商超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商超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商超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商超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供应商制度 第15篇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制度 第1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采购市场秩序,防范__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__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__省__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__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__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__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__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__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__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__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__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__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__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__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__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__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__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__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__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__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__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__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__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__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__市__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__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__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__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__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供应商制度 第1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旅途中的夜光。

- 雪 飞 - 雪飞博客

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旅途中的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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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制度 第1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制度 第19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
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
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
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
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
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
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xx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制度 第20篇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制度 第2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
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
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
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
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
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
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00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制度 第22篇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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