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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状况调研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5-08 18:55:02 浏览:
城关镇位处县城中心,有较好的区位优势。自2002年10月份着手居委会改社区委会的社区体制改革,到2006年3月份改制完成,社区居委会工作正常开展。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城关镇的社区建设是成功的。为此,笔者对城关镇社区建设的实践进行了总结,并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一、社区建设的积极探索
      城关镇社区建设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职能部门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各单位的鼎力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科学合理整合了社区。改制前城关镇设有6个居委会。这些居委会在巩固城市基层政权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居委会自身建设基础较差。居委会组织建设很不健全,每个居委会仅配有2名干部;办公场所昏暗狭小,均办公面积不到40m2,基础设施建设极差;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主要靠省、市、县三级财政拔付的年3000元办公经费维持运行,干部待遇偏低;二是居委会缺乏对居民的有效管理;三是居委会管辖区域划分不清。为此,城关镇主要从社区整合、基础设施建设、班子配备三个方面着手社区体制改革。首先进行社区整合,科学合理地将城关镇原6个居委会调整合并为6个社区居委会。
      (二)突出抓好了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改变原居委会办公用房昏暗、狭小的状况,城关镇利用区位优势,在县城区主要街道择地兴建了新的办公用房。现每个社区均建有3至4层不等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焕然一新,办公条件大为改观。
      (三)选优配强了领导班子。为确保社区工作的连续性和创新活力,按照每个社区干部编制数5名的精神要求,对社区领导班子成员采取留任、聘请和公开招考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选用。城关镇现有社区干部30人,全部脱产,其中留任原居委会干部12人,聘请2人,公开招考16人。社区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程度高,平均年龄34.2岁,35岁以下15人,中专以上文化19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8人)。
      (四)建立健全了组织网络。2006年,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条例和社区居委会选举规程的要求,选举产生了首届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了社区居民组织,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了社区组织网络建设:每个社区下设5至6个居民小组,居民小组管理居民小区(包括单位或楼栋)、居民小区管理居民住户,相应设立居民小组长、小区主任或楼栋长,确保社区事务管理环环相扣,组织、人员到位。
      (五)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为规范社区工作,彻底改变居委会时期那种“有事上班,口袋办公”的陋习,城关镇政府牵头组织建立了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社区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以及社区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社区职责,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使社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六)组织社区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社区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充分履行“小社会,大政府”的职能,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城关镇社区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城关镇社区建设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建设工作还任重道运。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建设整体氛围尚未形成。一是社区建设领导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宣传不够,没有形成共驻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三是政策法规滞后。
      (二)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社区建设负债严重。二是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待遇偏低。
      (三)社区运行机制不畅。目前社区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方式明显不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最突出的表现是,社区居委会没有形成履行管理职能的完整权力体系,责任与权力不对等,造成了管理的困难和缺位。
      三、对策与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努力营造社区建设“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一要建立统筹社区建设的政府机构。二是加大社区建设宣传力度,增强社区共建合力。三是完善政策法规。
      (二)创新思路,多方融资,切实加大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一是请县财政继续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偿还工程欠款。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建设负债问题。二是改革社区办公经费筹集方式。建议改革分块筹资的方式,设立社区建设专用资金,一次性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切实解决投入资金不足的现象。三是改革社区干部管理体制,增加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社区干部作为城市管理的直接实践者,其工资、福利待遇应一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三)理顺关系,创新机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一是理顺社区内部关系。在社区内部建立“党为核心、民主决策、议事监督、管理自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理顺社区组织同其他组织、社区单位的关系。有关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权力下移,实现工作进社区、人员进社区、服务进社区、经费进社区、考核进社区,最终实现社区与单位的良性互动——单位支持社区,社区履行“小社会、大政府”的职能。要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区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切实强化服务功能,着眼于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服务工作,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落实到社区。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需有所应的目标。 相关热词搜索: 社区建设 调研 状况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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