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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公室考勤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5-09 08:10:02 浏览: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请假须逐级报请上级领导。
      二、各办公室要坚持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认真考勤,出勤情况每月上交党政办一次,并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请病、事假制度。病、事假须经主任同意并批准。病事假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必须按规定执行,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病假两天以上者,须持医院证明;婚假三天,晚婚者按规定年龄每年增假一天,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丧假三天,独生子女和少数民族同志计划生育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四十五天;休假、产假和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以上规定或未经批准而逾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五、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相关热词搜索: 考勤 规章制度 乡镇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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