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三次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各项任务。刚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是经过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区、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中央和区、市党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提出了新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自治区党委书记**在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书记**在市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全市领导干部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提出了“五个过硬”的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转变作风,干干净净干事”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干部思想观念和作风的转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攻坚克难、争先创优、激情干事、开拓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严格执纪执法,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县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宗旨意识不强,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坚持以人为本,甚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二是理论和实际脱节,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强,遇到具体问题就无所适从,遇到突发事件更是束手无策,甚至把学习理论当作装潢形象的工具和自我炫耀的资本,有哗众取宠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三是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享乐主义严重。四是政绩观不正确,重自己“政绩”、轻百姓疾苦,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尊重规律,乱上项目、乱铺摊子,做表面文章,甚至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五是个人主义严重,干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新台阶”;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向组织讨价还价;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六是纪律观念淡薄,自恃地位特殊,放松纪律约束;对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百害无一利。因此,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建设,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于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推进项目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全程参与,确保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资金专款专用、建设依法合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要加强对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违法违纪者,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的重大任务。要继续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着眼于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针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要以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和能力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勤政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要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抓好纠风治乱,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解决好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建筑业市场秩序、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各类专项资金和补贴补助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涉农负担、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继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等专项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
四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治本作用。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案件,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也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高度重视基层少数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退耕还林、扶贫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同时,对典型案件,要进行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全党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提出了“四个统一”和“六个着力”的要求:即“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 “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书记针对**的实际,也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贯彻要求,即:“优良的作风,要体现在严守党的纪律上。优良的作风,要体现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上。优良的作风,要体现在对党和人民事业强烈的责任感上。优良的作风,要体现在努力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优良的作风,要体现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行动上。”**书记提出了“五个过硬”的要求,即“一要加强修养,政治过硬。二要勤奋学习,知识过硬。三要提高能力,工作过硬。四要强化宗旨,服务过硬。五要严格自律,清廉过硬。”这些都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明确了任务和方向。当前,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要自觉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做勤奋学习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学习是政治上成熟、领导能力与水平提高的重要前提,是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学习,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做好领导工作的知识武装和储备,系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深入乡村、田间地头,面对面和群众交谈,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思路,科学决策,努力做到上情与下情较好地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做践行宗旨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要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一定要始终把关注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特别要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民生事业,通过办好一些实事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要做严守纪律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严守党的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始终与党中央和区、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要严格遵守党的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决不允许侵犯群众利益,决不允许欺压群众。各级领导干部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严律己、做表率,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已奉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干事。
四要做真抓实干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我们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讲更是如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六盘山精神,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斗志,满怀激情地干事业,在困难面前,要不等不靠,多讲主观努力、少找客观借口,克服畏难情绪,千方百计想办法去破解难题、打开工作局面;在矛盾面前,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推诿扯皮,不回避,不上交;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业绩在一线创造、形象在一线树立。
五要做履行职责的模范。领导就是责任。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当领导干部,就要有责任心;没有责任心,就不要当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强化责任意识,带头落实岗位责任、目标责任和领导责任,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坚持真理,敢于讲真话、实话;在群众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做群众的主心骨,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难关头,要冲在最前面,站在最险处,用模范行动体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面对当前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担负什么工作,无论处于什么岗位,都要从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大局出发,高度负责、自觉负责、主动负责,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六要做执行制度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促使领导干部把外在环境压力转化为内在修养动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领导干部一线工作制度、抓点工作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及重点工作分工负责、跟踪督查制度,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简化公务礼仪,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要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既涉及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营造齐心协力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一要坚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自觉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要根据自身的工作领域和业务特点,找准容易出现腐败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防范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真正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人人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于直接抓的重点工作,必须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于牵头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注意调动有关部门积极性;其他部门按自身职责抓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因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三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在执纪办案中,遇到阻挠和干扰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党委参谋助手作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不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和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201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22-05-10 09:35:02 浏览: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