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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县级水利发展新机制探究(彭通光)

发布时间: 2022-05-12 09:20:02 浏览:
 

摘要:本文分析了璧山县水利现状,提出了“十一”五全县水利发展目标,并对县级水利发展新机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究。

关键词:水利现状发展目标新机制探究

一、概述

璧山县位于重庆西部近郊,县城距重庆主城区37km,幅员面积915km2,辖2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1个乡,总人口6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7.02万人。

近年来,璧山县充分利用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坚持实施“科教兴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三产业活县”战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尤其是重庆“一小时经济圈”战略的实施,为地处近郊的璧山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此,县委、县政府将发展战略定位为:建设成为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发展核心的重要功能区,与西永组团共同打造为重庆都市区的副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先行区,建设成为重庆新兴工业基地、休闲度假宜居生态城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配送基地、西部教育高地的拓展区。

200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5.8亿元,同比增长14.7%;辖区内财政总收入达到8.69亿元,同比增长30.6%;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0.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6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55亿元,同比增长20.9%。全县已形成“建筑建材、机械加工、皮革皮鞋”等工业三大支柱产业和“花卉苗木、优质伏淡季水果、无公害蔬菜、禽兔养殖”等农业四大主导产业。

二、璧山县水利现状

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成了各类水利工程10198处,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6座、小(二)型水库70座、石河堰226道、引水渠71条、山平塘2641口、电力提灌站357处,微型水利工程(池、凼)6815口。全县水利工程总蓄水能力达到10682万m3,有效灌溉面积26.2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7%,节水灌溉面积4.26万亩。其中中小型水库总库容7878万m3,有效库容4940万m3,有效灌溉面积15.68万亩,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的59.8%。

全县已建成乡镇水厂26处,供水受益人口达30余万人;建成防洪护堤6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3.9km2。2000年,璧山县被财政部、水利部首批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2006年,璧山县水务局创建为全国水利行业文明单位。

“十五”以来,璧山县千方百计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土地储备、县财政担保贷款、盘活存量资产、争取社会各界融资和上级支持等多渠道筹集资金8.6亿元用于水利建设。新建了白云湖、燕窝凼2座小(二)型水库;新修山平塘和微型水利5209口,整治病险水库42座;新建、改造乡镇水厂21座,解决农村饮水困难4.5万人;新建、改造电灌站118处,新建堤坊3.2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km2,完成生态修复298km2,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然而,璧山县地处溪河发源地,县境内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三条主要河流均流向境外,无大江大河过境。县内地下水资源储量少、埋藏深、开采成本高,加之密集的矿坑分布,地下水位下降,开发潜力小。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以开发利用地表径流为主,全县多年平均地表径流总量33781万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48m3,仅为重庆市人均水平的1/3、全国的1/4,且量少、时空分布不均,因而是一个典型的水资源匮乏县,加快璧山水利发展已急不可待。

三、制定出台《璧山县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

璧山县委、县政府于2007年3月27日制定出台了《璧山县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十一五”全县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积极多方筹集资金16.2亿元用于新建三江水库、铜罐驿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开工建设璧南河大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完成璧南河综合整治、县城污水处理厂、璧城区域供水工程等一批重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整治病险水库41座,改造电灌站206处,新增供水能力3600万m3,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3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5.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4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8.06万人,新增城镇供水人口16万人;基本解决县城及重点乡镇的防洪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km2;加强水质监测监管和水污染治理力度,使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决定》的出台对于加快全县水利发展、富民强县、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诸多方面,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兴建骨干水源工程

①新建一批蓄水工程,增加拦蓄能力,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县将新建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2座,扩建小(一)型水库3座,新建小(二)型水库9座,新修山平塘、微型水利5000口。②开工建设境外调水工程,解决资源性缺水问题。积极参与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建设,2010年后每年从长江调水1429万m3,解决丁家、青杠、璧城等街道、镇乡的缺水问题。

2.病险水库全部销号

大林、三五、朝阳、团结、双河、三旦等6座水库已列入国家水利部规划的第二批小(一)型水库,争取水利部尽快安排资金开工建设。

新民、百家店、天河、翻身、林家岩、跃进等6座小(一)型水库和凉水、周家沟、柯家桥、龙井湾、花蛇沟、天星、杨家桥等7座小(二)型水库已完成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争取列入水利部第三批全国规划,纳入中央财政补助项目。

三百梯、红光、大石等22座小(二)型水库,要在市级财政的帮助下,加大县级投入力度,完成病险整治任务。

“十一五”末全县41座病险水库全部整治销号。

3.小型水利设施建设

建设小微型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小、建设周期短、便于管理、综合效益好”等优点。因此,应广泛发动群众大搞小微型水利建设,增加蓄水能力,补充缺水易旱山区的灌溉及人畜饮用水源。“十一五”期间,全县计划修建山坪塘14口、微型水利工程5000口,可增加蓄水250万m3。争取中央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项目在我县试点,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将全县急需改造的206处电灌站打捆上报水利部列入全国大型泵站改造规划,同时争取市级支持,在“十一五”期末,全部改造销号,充分发挥其灌溉效益。

4.璧南河大灌区建设

努力推进璧南河大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立项、开工建设,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通过对璧南河地区现有水利工程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着力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5.建设城镇防洪工程

争取璧南河综合整治工程列入市级计划,得到市级财政的支持。同时在“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青杠(包括来凤)、健龙、丁家(包括马坊)、八塘、正兴、河边等乡镇防洪保安问题。

6.加快供水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新建县城3.5万t/d水厂1座、新建丁家、大路1万t/d水厂各1座;改造大兴、正兴、七塘、河边、健龙、来凤、福禄、八塘、三合、马坊等10座乡镇水厂,解决16万城镇人口的供水问题,基本满足县城及建制乡镇场镇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新建农村供水设施65处,解决90个村18.06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7.搞好生态环境建设

治理河边、蒲元、璧城、狮子、大兴、梅江、丹凤、福禄、五龙、八塘等10条小流域共162km2,使生态环境切实好转。

8.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同时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站4座。

四、建立新型的水利发展机制

1.强化前期工作,增强发展后劲

2007年,璧山县在充分做好三江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的同时,完成了已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6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大灌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大型泵站改造工程一期可研报告、农村人饮第三期工程可研报告,争取中央尽快安排资金开工建设;与此同时,还编制完成了水库除险加固第三期6座小(一)型及重点小(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初步设计;中型水库规划,力争纳入全国总体规划;完成了全县14座水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县城及4个重点乡镇堤防工程;小(二)型水库整治、电灌站改造、节水灌溉工程、防汛抗旱应急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编制工作,呈报重庆市审批,并纳入市级支持项目,迅速启动重要水源工程(如千秋堰扩建等)、大路等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分期开工建设。

2.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

由于县级财力有限,单靠县财政投入来加快水利发展,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实际运作中,要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土地储备、政府担保贷款、社会各界投资、争取上级支持等多方融资来解决水利资金投入的问题。①县乡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要将当年农业发展资金增量重点用于水利建设,建立防汛抗旱应急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依法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扣除教育部分)分别安排15%以上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②积极争取中央和市里的支持。“十一五”期间,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国家有关部委争取中型水利工程、饮水安全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农业灌溉项目、城乡供排水等工程建设资金支持。③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砂石资源费等行政事业收费的征收管理,加大征收力度,足额征收。各种水利收费要重点用于水利发展。

3.深化水利改革,促进水利发展

深化水利改革,是促进水利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①加快水管体制改革。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建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公益性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建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水管单位:运行和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由水管单位自行筹集(供水收入或多种经营收入),实行企业化运作,财政不予补贴。同时,鼓励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②建立合理水价运行机制,非农用水利工程水价在2007年底前按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调整到位。农业水利工程水价力争在2010年达到“成本水价”。对已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和民营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在政府指导水价范围内实行协议水价。③探索建立水利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加强已成水利设施管护,保证正常运行。

4.强化节水意识,建立节水型社会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强化节水意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促进节约用水中的重要作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形成节水型的生产和消费模式,降低水资源消耗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

5.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增强抗灾救灾能力

进一步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坚持抗旱与防汛两手抓,两不误。建立县乡两级抗旱防汛应急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认真总结吸取近年来抗御洪旱灾害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抗旱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措施,发扬“自强不息、团结互助、攻坚克难、志在必胜”的抗旱精神,不等不靠,全力抗旱。

进一步完善各类水利工程、重点城镇防汛预案,切实做到领导、队伍、物资、应急措施“四落实”。切实加强已成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科学调度,确保安全度汛,从整体上增强全县防灾抗灾能力。

(由重庆市璧山县水务局供稿)

作者简介

彭通光,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于重庆潼南县。现在璧山县水务局从事地方电力及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副站长、高级工程师、中国水利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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