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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5-14 13:40:02 浏览:

XX县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各股、所、处、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组织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组织工作创新,提升组织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关于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进乡村”“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年”“努力促进提高司法行政基础建设”三项主题活动的通知》(腊司发[2010]28号),经局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大局,按照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标准的要求,积极构建创优争先新机制,大力营造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创造性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先进,提高中间,鞭策后进,激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党员中掀起比、学、赶、帮的竞赛热潮,使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通过党员带动、影响周围干部、职工投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在全局上下营造岗位争先进、业务争一流、个人争优秀的良好局面,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要求为:
1、加强学习教育,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2、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3、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更好的为和谐XX做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 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在深化干部人事改革上创先争优。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和公推公选制度,建立对任用干部全程监督的相关制度。采用“两推一询”等方式确定考察对象,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同时,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报告制度,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和评价干部以及干部个人向组织自荐等办法,改进干部推荐方式,确保选人用人阳光操作。
(二)、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争创动力。要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有思想、讲团结、守纪律、善执行”的司法干部队伍为重点,从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入手,将干部的学习成果、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同时,将“创先争优”工作纳入年度优秀股室、个人活动进行考核。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安排
在党员中广泛开展“共产党员做模范”、“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党员立功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创先争优系列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从形式和内容上得到落实。
(一)、开展教育活动。结合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三观”教育,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
(二)、开展专题讨论。通过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将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变为现实的工作动力。
(三)、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在各股室、中心之间、党员之间开展“比学习、比干劲、比创新、比贡献”的活动,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做好各项工作。
(四)、围绕本职工作管理难点和重点,召开党员座谈会,让党员想办法,出主意,鼓励党员发挥更大作用。
希望每一位党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时刻牢记宗旨,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要奋发有为,勇于创新;要甘于奉献,干事创业;要严格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廉政勤政的典范。在工作上,要以上限为标准;在生活上,要以下限为尺度。进一步发扬“勤奋学习、顽强拼搏、开拓创新、敬业奉献、争创一流”的精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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