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派监事的决定
西藏林芝长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章丰盛、汤金花、郑光荣、陈列、朱砂等共五名股东。会议一致通过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水利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电力生产、输出、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委派陈毅丰同志为公司监事,该同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监事的任职条件,如不实,我们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决定
全体股东(签字指印):
西藏林芝长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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