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机关各股室、局二级机构主要领导对局负责,是本部门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
3、会议制度。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主要是部署、组织、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社会调查制度。每季度综治领导小组要组织一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把工作抓实、抓细、抓牢。
5、信访接待制。严格落实《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维稳和信访工作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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