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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工会信息调研征文参评文章

发布时间: 2022-05-25 08:45:02 浏览:

创建“和谐安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文/长篙  

  主题词:和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制度、工人主力军、职工维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战略指导思想,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如何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进一步改进工会工作?我县要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扬“北有安乡”的精神,创造出“和谐安乡”的时代形象。因此,作为工会应该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联系实际,统一思想和认识,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作为工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南,努力解决工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工会应该发挥好桥梁纽带的作用,使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发扬主人翁精神,克服困难,让安乡成为省、市“和谐与发展”的亮点城市。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协调和稳定是工会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主要工作之一,为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必须发挥更好的作用,结合我县特点,努力创具有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安乡”。因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使工人阶级成为真正的主人;  

2、充分认识工会的权利,使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得到调动;  

3、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达到巩固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的目的;  

4、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会管理制度;  

5、创建“和谐安乡”,提升城市品味。  

党在十七大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工会具有的鲜明阶级性、高度政治性、广泛群众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党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一 、坚持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使工人阶级成为真正的主人。  

   

中国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继承优良传统,致力于改革创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开放,全力以赴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积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增强凝聚力,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做出贡献。   

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为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根本要求。  

   

第二、充分认识工会的权利,使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得到调动。  

   

1、代表权(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求企业承担违约、侵权责任之权、发生争议时提请仲裁或诉讼)。  

2、维护权(主要是请求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企事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之权、在紧急情况下组织职工撤离的建议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权问题的调查权、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要求重新处理之权)。  

3、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权(包括工伤事故调查的参加权)。  

4、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权(包括对企业违反职代会制度的要求纠正权)。  

5、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参加权(包括参加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和地方工会参加仲裁委员会)。  

6、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参与权。  

7、国家机关立法的参与权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知情权;接受政府委托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权利(参政议政权)。  

8、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参加权、共同协商权;  

9、是工会自身权益的维护权。  

   

第三、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达到巩固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的目的。  

   

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既要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又要突出维护职能。  

1、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工会对外方针。  

2、加强工会对外交往,是经济深入发展条件下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工会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3、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  

4、工会的职能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并随着工人阶级使命和工会地位的变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四、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会管理制度  

   

1、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参与力度;  

2、完善工会和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3、大力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4、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深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5、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  

6、健全和完善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机制;
   7、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
  8、积极探索构建社会化维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五、创建“和谐安乡”,提升城市品味  

   

1、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开创“北有安乡”新局面。  

搞好帮扶工作,把帮扶工作作为履行维护职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好帮扶品牌,大力推广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继续搞好“送温暖”、“金秋助学”、“一帮一”等活动。  

2、和谐劳动关系  

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强化社会责任,根据劳动关系现状,以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把握维权底线,加大落实力度;维护职工权益,搞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丰富内涵,提升品位,力求实效,把握和谐劳动关系。  

3、和谐单位的用工管理  

要让职工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受益者。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当好职工的贴心人。根据企业这一共享共建和谐企业的指导思想,工会积极做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维护者,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工会通过与行政的不断沟通协商,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和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工会积极做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引导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技术练兵比武、劳模宣传等活动,有效激发了职工敬业爱岗激情;工会还积极做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推进者,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帮助树立起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目前我县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现阶段经济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容易引发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劳动收入不平等,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以及国企改革中存在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部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到位,工资发放不规范等问题,还有政府相关保障文件精神落实不到位等。如何协助和监督政府部门解决这些难点问题,是工会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安乡”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工会组织肩负着极其重要责任。这就要求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必须紧跟形势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辟论述,把握时代脉搏,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为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工会组织突出作用。  

   

   

参考文献: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作者/雷永录);  

2、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论述”摘要;  

3、《中国工会十五大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5、《中国工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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