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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政策法规处处长2012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5-27 14:50:02 浏览:

2012年以来,本人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单位全体人员的通力配合下,加强自我要求,加强学习,升华道德品质,爱岗敬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职,廉洁自律,较好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述德、述学、述职、述法、述廉情况汇报如下:

一、述德情况

2012年以来本人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苦乐观、荣辱观,做到“慎独”、“慎微”、“慎初”,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尊老爱幼,家庭和睦,诚实守信。同时严于律己,当好表率,树立单位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1、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时刻忠于国家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忠于国家宪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力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为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的努力。

3、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具有实现“在全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使命感;具有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4、坚持为政以廉、出于公心、公道正派的原则,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身边人作出表率,单位工作氛围浓厚,全体人员团结奋进,积极向上。

二、述学情况

一直以来,本人始终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周围学。

1、每年坚持看书读报浏览新闻,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并理解消化运用到日常的实际工作中。

2、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学习平台,认真学习党政、法律、领导能力、个人修养等各类学习课件。通过学习,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提高了驾驭各种类型工作的能力,使自己能够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

3、建立周学习制度、月考制度、案件研讨制度、专家论证制度等,和单位全体人员一起学习建设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将自己变成办案的专家里手,业务指导的能手。

4、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外宣传,在指导单位人员撰写稿件基础上,自己撰写了《在创新中求突破——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纪实》稿件在《xx日报》发表。

三、述职情况

(一)建设法制工作更加规范

1、严把合同审查关。

与法律顾问一起对各种合同严格把关,逐步提出修改意见,逐步规范。会同法律顾问对《古黄河疏浚工程雄壮河湾改造项目设计合同》、《雪枫公园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发展大道等三条道路完善和洪泽湖中路等四条道路无障碍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合同》、《xx公园与道路景观改造设计合同》、《古黄河雄壮河湾质量检测合同》、《发展大道等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合同》、《xx广电总台宣传合作协议》、《古黄河雄壮河湾工程勘察合同》、《环城北路改造迁移合同》等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共审查各种合同60余份。同时针对合同签订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合同业务培训,提高合同经手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合同拟定质量。针对合同签订中暴露出来的招投标文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与财务、监察等处室提前介入,为提高合同质量奠定基础。

2、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对于局领导要求移交我处把关的规范性文件及上级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稿,都下载相关制定依据,认真对照把关。对我局草拟或出台的文件,与相关起草人员认真探讨,除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外,对文字、术语、结构、表述等方面也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并指导相关部门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质量。年初按市政府办统一要求制定并上报规范性文件出台计划,对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xx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修改意见;对市政府办及有关部门转来的《关于征求律师管理工作意见的函》、《xx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修改意见。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8件。牵头对市政府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和清理工作,共评估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24件。

3、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依据《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2011年12月11日至今,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均为历史遗留问题),经审查,依法受理3件,办结3件。会同拆管办调查处理1起信访件。配合拆迁办、房管处、市政处、园林局等单位作好相关案件的应诉工作。

4、积极参与相关问题的解决。

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共回复3件依申请公开。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不推诿,积极主动介入一些比较棘手案件的处理,提出合理性建议,对问题的圆满解决起到了部门应有的作用。同时,对于各部门单位咨询的法律问题积极协调答复。对于一些需要相关专业部门解答的业务,主动邀请法院、法制办相关专家召开座谈会,现场解答解决。今后这项工作将逐步加强。

(三)充分发挥职能,做好负责的其他工作

1、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

按时参加综治和维稳及相关工作会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谋划我局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部署相关工作。按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基础上,为我局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创先争优积极协调。积极牵头与挂钩共建单位梅花镇平安建设工作,为其提供共建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落实平安共建项目。

2、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

按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牵头上报我局法治实事项目,积极准备材料迎接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检查。出台《2012年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就有关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与市法制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省厅政策法规处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3、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积极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和推进工作。出台相关制度,督促相关部门作好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会同司法局开展”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三次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融会贯通亲自进行讲学。积极参加局相关活动,认真准备城建连心桥节目材料,大力宣传建设法律,通过法制宣传真正拉近建设部门与百姓的距离。

(二)执法支队工作全面提升

1、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时刻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对于关乎百姓利益的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在执法重点上,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敢动真碰硬。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66件,收缴罚款446万元,对建设各方主体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逐步减少,市场经营行为逐步规范。

二是加强巡查,事先预防。进一步增强了案件查处主动性,制定巡查计划,每月按时开展执法巡查,重点巡查一些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事先提醒、事先告知,并对建设手续不完善的工程主动告知完善手续的途径、方法。

三是执法联动,加强配合。与档案馆联手进行了全市档案检查;与燃气办联手开展了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日常工作中,支队积极落实与局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站、房管处等局属事业单位的联动,加强了与各区建设部门的联动,加强了案件研讨处理与后续监管。

四是强化执行,维护权威。支队在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大案件申请执行力度。对于一些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又拒不缴纳罚款的案件,坚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力的介入,保证了处罚案件的执行到位率,有效维护了建设执法的权威性。

2、以强化执法创新为手段,强化服务经济理念。

一是坚持说理式执法。为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支队从成立之初就开始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违法行为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中详细说理,将案件调查经过、取证过程、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限等充分告知相关当事人,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是实行支队长约谈制度。对事关重点工程的案件、机关事业单位承建的案件、一些重大处罚案件、一些当事人有异议的案件、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支队长约谈制度,约请或登门访谈,了解案件情况,宣传建设法律,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建议,争取各方理解,减少不必要的矛盾。

三是坚持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进行案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和自己存在的不足,及时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建设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在执法人员与被相对人之间架起了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实现了处罚、教育和监督并重,避免了“重处罚、轻纠正”、“一罚了事”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

3、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支队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每月两次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并每月一次组织考试。在注重日常学习的基础上,还积极主动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支队人员建设领域专业知识。每周开展一次业务研讨,围绕案件调查取证方式、证据充分性、案件定性、处理适用条款、案件自由裁量等问题开展讨论,提高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升执法人员独立办案的能力。注重向兄弟单位学习,赴苏州城建监察支队考察交流学习,重点学习了制度建设、案件办理等方面先进经验,为进一步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积极参加住建部稽查办组织的稽查业务学习培训,派员参加相关培训班,学习各地稽查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办案能力。

二是注重业务研讨。经常性的开展案件研讨,对于一些法律规定有矛盾,法条理解有歧义的案件以及案件定性和处罚额度有争议等类型的案件,先组织内部人员讨论,执法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各抒己见,最后形成一致意见或邀请专家讨论,形成了浓厚的执法研讨氛围,增强了执法人员研究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注重思想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参加局组织的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电影,观看警示教育展,定期学习廉文荐读,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红色之旅活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廉洁自律教育成果。同时,对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通过及时召开支队全体会议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扼杀,保证了支队的战斗力、凝聚力。

4、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开展目标责任考核

为推动目标责任的落实,建立支队目标人人有责的责任机制,年初召开了目标责任签状大会,和全体人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对支队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分配,并落实责任到人。同时继续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支队共制定下发《支队内部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支队严格实行工作落实推进制,按季度进行考核。通过定期开展目标责任考核,有效推进了工作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5、队伍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

2012年起,省厅对建设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始回头看。我局虽然在上一轮创建工作中通过了三星级验收,但是与真正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单位性质、专业政工干部配备等组织建设方面,在办公场地、车辆配备、特岗津贴、意外伤害保险等执法保障方面,在支部建设、班子配备等组织建设方面,支队还有很长事情要完善。为此,在局领导的关心下我们进行了积极的努力,争取在2013年副三星级执法队伍复查前队伍性质能有所提升,其他方面问题逐步解决。

四、述法情况

因为本人是法律科班出身,所以深知法律知识要常学常新。在日常工作中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针对性的加强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融会贯通到工作中去。

1、完善了单位的各种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加强执法培训,加强法制宣传。

2、完善领导学法、重大决策等制度,提高领导依法决策能力和意识。

3、经常性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并把学习到的知识,结合执法实践变成综合性的培训教程,传授给系统内执法人员。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领会精神,准确解答,服务社会。

4、积极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六五”普法教育、公务员学法教育、执法人员教育等。

5、利用人民监督员身份,接触各类职务犯罪行为,自觉接受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并严格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依法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履职,维护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

6、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把关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发挥政策法规处室的积极作用。

五、述廉情况

(一)严格要求、与时俱进,坚持学习不动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人始终把理论学习、廉政建设为核心的素质建设,作为检验自身政治水平和党性修养的首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到学习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知识增加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作为党员干部,就是要做到与时俱进,始终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并运用其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始终把理论学习摆在强化自身素质的核心位置,放在做好工作的基础地位。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类集体学习活动。另一方面,分阶段、分步骤、分类别的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每年学习有计划、每月学习有安排、每周学习有心得、每天学习有笔记,扎实系统学习政治理论,以确保政治上过硬;深入细致学习业务,确保业务的精通。

(二)小节入手、防微杜渐,牢把党风廉政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人生的重要课题,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从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党纪、政纪意识,从纪律上约束自己;不断提高法律、法规能力,从法律上规范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尤其注重细节,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加强教育培训,更重要的是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自己身边的人。

1、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2、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相互请托,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3、没有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4、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5、没有在因公出差和公务活动中超额开支、铺张浪费以及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行为;

6、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7、没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8、没有“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9、没有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10、没有违规集资建房、超标准建房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

11、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12、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13、没有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以及无公务用车准驾证擅自驾驶公车等行为。

14、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本人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在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基础上,牢记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严格自律,刻苦学习,求真务实,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团结拼搏,顾全大局,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处和执法支队的各项工作,为我市建筑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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