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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主任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2-05-30 13:20:02 浏览:


 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这次活动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省民委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作统一安排和要求,各项活动正在有力有序开展。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又好又快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示范区建设。

一、群众路线是民族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保证

第一,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第一位的政治观点。党章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中央决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住了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和要害。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展现了视野的全局性,对我们党来讲,群众路线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发展问题、命运问题;能否忠实践行群众路线,不仅事关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而且事关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事关能否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抓住了问题的根本性。当前,我国进入发展转型期的同时,也进入矛盾凸显期,在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矛盾多发的大背景下,我们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最大的问题也是脱离群众,一些地方出现的政府公信力下降、干群关系紧张、各种矛盾集中引发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没有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在我国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央强调群众路线,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提出以整风的精神加以纠正,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牢记宗旨,廉洁从政,为民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二,群众路线是民族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民族工作的历史,就是民族工作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生动写照。新中国成立初期,省委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平等政策,确立了“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方针,把搞好团结、消除隔阂确立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民族上层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团结上层,争取和团结了大批民族上层人士;派民族工作队“做好事,交朋友”,帮助发展生产,建立基层政权,赢得了各族各界的支持和民心。1951年思茅、临沧、西双版纳等普洱地区的民族代表盟誓而建立的“民族团结誓词碑”成为历史的见证。50年代中期,省委从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协商土改”、“直接过渡”等政策,成功进行了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和社会制度变革。“文革”期间,由于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执行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路线,批判“边疆特殊论”,在“和平协商土改区”搞民主革命补课,在“直过区”划阶级。特别是推行“政治边防”的方针,在边境民族地区大搞“划线站队”,引起严重的社会动荡和大批边民外流;严重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发生了“沙甸”、“瑶山”等流血事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以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为标志,民族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和完善时期。各级党委政府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在关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高度来研究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采取一系列有力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为民、靠民、惠民中,得到少数民族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使党和政府真正成为少数民族的主心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工作道路,展现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跨越发展的“云南现象”。云南民族工作的经验,归根到底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扶持互助,文化上包容互荣,社会建设上共建共享。云南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民族工作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阔。

第三,群众工作方法是民族工作的根本方法。民族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是争取人心、调动人心、凝聚人心、赢得人心的工作,群众路线是民族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群干群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民族关系的好坏,反映着民族关系的好坏,这是一条重要的规律。坚持群众路线,做好民族工作,关键是要做到“四个三”。坚持“三加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职能,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部门牵头抓总、协同左右、联动上下、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民族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民族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民族团结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的落实机制。实行“三优先”: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优先培养使用、少数民族群众利益优先保障、民族地区困难问题优先解决。采取“三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在教育疏导、重在平时做好工作、重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明确“三要求”:要求把民族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重要工作,要求把解决民族问题能力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求把抓民族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政绩。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更加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生疾苦,扎实解决民生难题,千方百计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少数民族群众不断好在好过起来,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我们的工作才能始终拥有强大的感召力、旺盛的生命力。

二、立足民族工作部门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扣云南民族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要环节,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注重学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加强思想武装,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良好的党风、党性,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自觉。作为民族工作者,还要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其中所包涵的群众观点、所凝结的群众智慧、所体现的群众利益。要学中思、思中学,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把握新规律,形成新认识,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成为民族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二,把握总体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明确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企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触动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清洗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三,着力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当前,我们民委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风”的问题。个别党员和少数干部身上有“六种病”:一是自满病。一些干部小进则满、小进则安,对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看不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自我感觉良好,盲目乐观,不思进取。二是浮躁病。一些干部学习上飘浮,浅尝辄止,一瓶不摇半瓶摇,应酬太多,玩风太盛;一些干部工作作风飘浮,难于深入到边疆少数民族山区和贫困地区,既使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调查研究不深入,有调研没有成果;一些干部气质浮躁,看问题片面化、绝对化、情绪化,容易走极端,不能全面客观评价人和事。三是冷漠病。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个别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四是推诿病。一些干部工作推诿,办事拖拉,对问题视而不见,绕着矛盾走,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五是慵懒病。一些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懒散,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工作效果差。六是红眼病。一些干部攀比心理严重,讲条件比待遇,贪图享乐,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心理失衡,搞内耗,影响了团结,损害了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对照这“六种病”,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降降温”、“退退烧”,纠正错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第四,抓好制度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长期的课题,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我们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着重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制度,认真修改完善省民委工作规则、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出国考察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规范、管用、实用、够用。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真正实现长效化常态化。同时,要强化抓落实的责任和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狠抓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纪律、严密的监督、严格的奖惩,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章立制,把学习提高、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第五,坚持领导带头。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活动,中央领导率先垂范。我们要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委党组和党组成员要在思想上领先一步,在认识上深化一层,以实际行动作出示范,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又要抓好分管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指导帮助、有力有序推进。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和省民委党组成员作出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六项承诺:一是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生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以此来增强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以此来提高抵御各种风险和经受住各种考验的能力;自觉维护、把握、谋划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中想问题、做好自己的工作。二是带头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同各族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各族群众之中,面对面、零距离,了解群众真实的所盼、所思、所求;真心诚意地对待各族群众,关心各族群众、尊重各族群众、服务各族群众,自觉向各族群众学习和接受监督;千方百计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三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善于运用民主的办法科学决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推动工作;坚持集体领导,注重制度建设,在作出决策和干部使用等方面,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则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开展积极、深刻、诚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待、合作共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带头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勤政敬业,不违背规律、不贪图虚名,办实事、求实效;坚持真理,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言必行、行必果,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当好省委、省政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参谋助手。五是带头改进会风文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委党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际作用的文件,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求实效,把功夫下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在服务基层、服务各族群众上,下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上。六是带头发扬优良传统。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党组成员绝不去做;坚持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民族工作队伍。请全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监督。

三、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

省民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说到底就是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以更加良好的精神面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又好又快地推进示范区建设。

第一,健全机制,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联系上下、沟通左右的优势和作用,履行好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对上积极汇报,沟通衔接,及时反映情况,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倾斜;对下加强指导,深入调研,搞好服务,解决困难,督促落实,严格考核;横向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有效整合资源,项目资金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合力攻坚,共同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步伐。一是着力抓好第一要务,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族施策,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散居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立足跨越,奋力赶超,努力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到2020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着力抓好第一责任,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建立健全以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的民族团结保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团结稳定信息网络,加强民族关系监测评估,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加强和谐寺院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着力抓好统筹协调,促进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扶持一批民族文化传承项目,打造一批民族文化精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民族教育特殊政策措施。四是着力抓好民族干部培养,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坚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通过定向招录、优先培养、多岗锻炼、上挂下派、对口帮扶、考核激励等方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五是着力抓好调查研究,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围绕示范区建设全面性、长远性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分析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六是着力抓好经验提升,不断创造新经验。认真总结提升云南民族工作经验,弘扬王连芳等老一辈民族工作者对党的民族工作事业无限忠诚的精神,发扬“敢为天下先”的时代创新精神,以高远、开放、包容的高原情怀和坚定、担当、务实的大山品质,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创造新经验、作出新示范。

第二,突出重点,把示范区建设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示范区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重点要抓好“八个结合”。一是要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以跨越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二是与扶贫相结合,以加速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三是与推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建设好民族特色村镇。四是与旅游业相结合,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五是与矛盾隐患纠纷的排查调处相结合,确保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六是与建设和谐寺院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局面。七是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八是与领导干部的政绩奖惩任用相结合,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抓点带面,以示范区建设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要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省”的要求,集中3年时间,大力实施“3121示范点创建工程”,重点抓好3个示范自治州、10个示范县市、2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社区),打造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在推进“3121”工程的基础上,带动各州市县层层抓点带面,努力实施“百乡千村万户”工程,共同打造100个示范乡镇,建设1000个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示范村要在强产业增收富民、建设特色宜居新村、民族文化发展繁荣、民族团结和谐、社会管理创新等五个方面作出示范,示范户要在特色宜居,增收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和谐,遵纪守法,明礼重教等五个方面作出示范。要以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为龙头,以民族文化保护开发为载体,打造一批产业强、群众富、民居有特色、村美人和谐的宜居宜业民族特色示范村寨。

第四,群众至上,把示范区建设化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族群众既是示范区建设的主力军,又是示范区建设的受益者。要把示范区建设与“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激发各族群众投身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国家加大富民产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扬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共同建设美丽家园,使群众成为投工投劳、建设示范区的主体力量,把示范区建设化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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