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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6-01 14:50:02 浏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为目标,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三、主要目标   

(一)抓好全民健康工程  

1.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确保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病为主的重点人群享受到城乡均等的公共卫生服务;三是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让人民群众主动接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全面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项目,并归口治疗,避免重大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继续开展35-64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不断提高中老年妇女的健康水平;继续开展育龄妇女孕前期叶酸补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开展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2.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供给水平  

(1)提升2个服务能力。一是有效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开展好“三基”考试;落实好基本医疗核心制度;培养实用型的、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技术队伍;引进和运用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把绩效工资考核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建立和落实卫生系统《劣质服务追究制度》;深化“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等主题活动。二是要有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公共卫生经费实行预算制,公共卫生项目实行考核制,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方法是“明确服务任务、摸清服务对象、熟悉服务规范、制订服务计划、落实服务人员,每月检查督导”。落实县级专业公共卫生的指导职能,实施好每一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建设好3支人员队伍。一是着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队伍建设: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遴选一名比较称职的院(所、站)长,配齐一个具有一定战斗力的班子,选拔和培养一批技术精湛、懂管理、思想好的科主任。二是着力加强基本医疗服务队伍建设:在医疗机构打造学习型团队;将专业知识学习制度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纳入医务人员的个人绩效工资考核,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执业医师比例;鼓励多途径提升学历和技术职称;积极借助外力大力培养实用型的基本医疗服务人才。三是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专职从事公共卫生的编制及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房屋设备等资源配置,强化公共卫生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训,稳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支人员队伍,严格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量化考核,落实重点人群享有公共卫生均等化的既定医改目标。  

(3)夯实4大体系。一是要夯实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全县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二是要夯实以疾控中心为龙头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三是要夯实以妇幼保健院为龙头的全县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四是要夯实以卫生监督所为龙头的全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3.积极争取民生项目,着力改善就医环境  

按照“大胆设想、高位思考、科学包装、全力争取”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市级民生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硬件建设,着力改善就医环境。一是争取精神卫生建设项目,建设一所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能够容纳100名重性精神病人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二是争取县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民生建设资金建设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县疾控中心综合楼等4个县级医疗机构。三是争取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实施高观、巴山、沿河等13个薄弱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建设23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配备基本医疗设备。  

(二)加强留守儿童工作  

为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或连续数月外出工作的农村在家儿童、孤儿、遗弃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开展卫生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宣传科学的卫生保健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一是成立县卫生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利用三八、“六一等节日,采取宣传栏、义诊等宣传方式,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尊重儿童、关爱儿童的基本原则,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预防原则,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等,逐渐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导向。             

3.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着力构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为留守儿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定期了解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咨询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免费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医疗服务点为留守儿童提供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提高群众科学的育儿水平。  

(三)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工作  

1.建立空巢老人台账和健康档案,开展定期上门巡诊义诊,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免费常规体检等,为空巢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  

2.重视空巢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在医疗服务各个环节对空巢老人患者多加关怀与爱护,努力为空巢老人提供良好的就医便利,努力缓解空巢老人“看病难”问题。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单独设立空巢老人服务窗口以及陪护服务,为空巢老年人挂号、收费、取药、抽血、检查以及办理出入院提供便利。  

(四)做好关爱残疾人工作  

1.实施康复救助工程,保障残疾人均享有康复服务。一是对贫困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二是对贫困轻度精神患者实施免费药物和重度精神患者住院治疗救助;三是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相关标准给予定额门诊救助。  

2.实施医疗救助工程,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专(兼)职康复协调员;二是开展残疾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和孕产期保健服务。  

(五)做好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1.建立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台账和健康档案,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定期组织免费常规体检。  

2.加大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门诊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有病得到及时治疗。  

四、工作举措  

(一)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加快卫生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确保所有城乡居民都能在一定的服务半径内享受到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受益面,加强老年康复、儿科等专科医疗资源的设置与建设。巩固发展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有一定规模、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引导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急诊量,基本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的格局。  

(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探索建立各级公共卫生机构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改善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高质量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种疾病发生。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充分发挥中医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监管工作重点向基层下移,扩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保障,在全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统一高效、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和培训制度,细化岗位职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施医疗责任险,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缓解医患矛盾的新途径。加强质量控制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三基三严”训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患沟通,营造尊重患者、关爱患者的良好氛围。坚持“三合理”诊疗要求,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卫生新闻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卫生、理解卫生、支持卫生。积极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树立文明行医、廉洁行医的新风尚。  

(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医德考评制度,建设先进的医院文化,引导全体医疗卫生工作者共同遵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在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逐步形成健康向上的卫生行风建设氛围。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加强一线医护人员配备,改进服务态度,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全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卫生系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果,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认可。  

  (三)完善配套政策。加强与发改委、财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四)强化督查指导。卫生局将按照时间节点,对全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进度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影响全县工作的,将及时通报,追究责任,确保民生工作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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