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工作的管理和公司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办公环境日常管理事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一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从申请使用到正式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务,如相关手续的办理:检查、保养、修理等,公司一切公务派车安排。
第三条 用车申请
(一)申请公务用车程序及资格(派车流程见附件一 )
1、 车辆按统一调配、急用优先、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使用管理。
2、 办理公事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尽量不派车;能合并用车的就不重复派车。
3、 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务用车,出差人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直属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情况进行用车安排并签字确认。
4、 出车须有审核完毕签字的派车单,出车过程中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5、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违反的罚款50元/次,累计三次以上,予以驾驶员开除。
6、公司经理级以下职员,原则上不予派车;若因工作原因确需派车的,应提前1天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申请,在公司车辆可调配的情况下,可以派车。派车前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且《用车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毕。
7、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在公司车辆可调配的情况下可派车接送机场或车站。
(二) 车辆派遣条件与使用范围
1、派车条件:接送公司来宾、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公务用车、参加体现公司形象的活动;
2、长途用车:公务长途用车,应提前1天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出车。原则上,行政人事部不接受长途用车的临时申请;
3、长途用车界定:距市中心30公里以上的(包含30公里)的用车,为长途车用车;
4、借车:外单位借车原则上谢绝。重要关系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车手续,退还时当面查验车况;
5、私人用车: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私用,员工若出现家庭重要事件急需用车,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并根据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三)派车必须满足派车流程的规定,若未完成的,行政人事部可不派车。如遇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派车。
第四条 车辆维修
(一) 车辆维修须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进厂维修或购买配件,本车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施行;修理过程发现需增加的报修项目或更换零部件,须请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
(二) 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视实际需要酌情处理,但必须事先与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三)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精心驾驶;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维修费用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一定比例。
第五条 车辆油耗与费用
(一)车辆加油应到合格的加油站,严禁另备其他容器加油。
(二)过路费单据须注明何时、何地、过何收费站、办什么事,经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后给予报销。
(三)驾驶人员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行车油耗和费用。行政人事部严格审核驾驶人员填报的各种单据,不合理的费用一概不予签字报销。
第六条 车辆保养及检查
(一)定期保养。原则上每行驶5千公里送指定的修理厂定期保养,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办理。
(二)驾驶员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三)车辆一周内未使用的,由驾驶员发动一次,预热5--10分钟。
(四)车载量严格按规定限制,不得超载。
(五)注意车内卫生、保持车内清洁。
第七条 违规的处理
(一) 车辆因驾驶员驾驶、管理不当失窃或损坏,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剩余部分按交警裁决的责任比例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 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三) 如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辆损坏等罚款或损伤,除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部份外,其余均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赔偿。
(四) 驾驶员如将车交与无证照人员驾驶,造成车损或人伤,立即解雇,并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 驾驶中如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车祸,除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部份外,剩余部分按交警裁决的责任比例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行车安全
(一) 出车前,驾驶员应先检查车况(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油料等),发现损坏及不良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行车过程,要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集中精力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停放时要选择合适地点,采取必要的防损防盗措施。
(二) 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凡因违章、违规肇事,当事人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 行车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与行政人事部联系协助处理。轻微事故未造成人员及车辆损害的由驾驶人员酌情处理。
第九条 驾驶人员行为规范
(一) 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有关规定。
(二)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服从管理,听从调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
(三) 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注意言谈举止,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四) 对乘车人应热情接待、优质服务,乘车人下车办事时一般不得离车,乘车人带有大件物品时应提供帮助。
(五) 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乘车人的个人隐私或谈论的商业机密。
(六)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解决问题。
(七) 司机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在公司规定办公地点处候命,不出勤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也不得任意外出,也不得在办公室内打牌。
(八) 驾驶员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使用,违反者罚款50元/次,累计三次以上的予以开除。
(九) 驾驶员不得私自将指定驾驶的汽车钥匙交与他人,发现一次扣全月工资
(十) 公司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司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遵守公司管理规定的教育、车辆的清洁卫生负责。
本规范中未列明的违反本规范的处罚标准,一律按申戒以上处分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凡未按规范操作的,将依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规范未尽部分,公司将另行行文下发。
第十二条 本规范自2012年5月11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一:用车申请表
附件二:派车流程
附件一:
N
Y N
Y
附件二:
用车申请单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人 |
| 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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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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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 ||
部门负责人 |
签字: 日期: | ||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
签字: 日期: | ||
还车情况和 费用结算 |
签字: 日期: |
鑫福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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