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支部成员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廉洁奉公的表
率。特别要做到“五个不准”:不准在设备采购、对外合作项目、基建项目洽谈、人事调
动等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2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997〕3
号)等文件要求,自觉地向局党委报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个人生
活中重大事项。
3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对全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总责;副书记要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全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他支委根据
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科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
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
5加强全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加提拔干部、基建管
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重要事项决策等方面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
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6党支部要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广泛监督。
相关热词搜索: 党风廉政建设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