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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合同模板10篇【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4-04-03 09:32:04 浏览: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龙华新新人类项目场地内的土方(包括基础土方)外运工程,由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分包合同模板10篇,供大家参考。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10篇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1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龙华新新人类项目场地内的土方(包括基础土方)外运工程,由乙方包运输、包堆放、包施工红线外的城管等工作;甲方负责挖土机装载到乙方车上,甲方按每车土方为人民币 元/车的价格承包给乙方。

  付款方式:乙方按场内的土方外运二天后,甲方支付总车数造价85%进度款给乙方,土方土外运完成,甲方第二天进行结算出造价后三日内付清。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施工中协商、解决、补充。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结算付清尾款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2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电话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电话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_____元。

  七、乙方具有国家认可的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人。

  第二条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进度付款。每完结,按当期竣工并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予以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对乙方在组织工人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主要炊事用具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乙方应谨慎使用,对乙方工人使用中造成的本人或第三人受伤,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某月某日到某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甲方委派的监理人员及施工员对乙方用料有监督权,超过限额部分,经甲方核定后损失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操作造成本人或第三人受伤的,事故责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四、甲方应按约定期限结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备案。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 与建设单位已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将该工程道路、排水及附属工程由乙方以单包人工费方式承包施工。

  4、承包范围:

  (1)、该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人工工作内容。

  (2)、该工程所有工序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人工总造价以甲方认定的最后结算为准。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三、甲方执行本工程的代表: ,联系电话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

  1、 ,联系电话 ;

  2、 ,联系电话 ;

  3、 ,联系电话 ;

  五、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金¥ 元整,进场十日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合格竣工后7天内甲方将履约金退还乙方。

  六、合同人工费结算办法

  1、本工程人工费以结算总造价的8.0%结算(其中签证部分参与部分只按4%计算,另扣除实际油面的造价)。

  2、其它事宜:

  施工劳务费包括:安全文明、创卫、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加班费、施工管理费、配合甲方测量所产生的人工费(含打围、扬尘、打扫、冲洗、抽水、闭水试验、环境清洁、搭建搅拌场等)。

  3、因甲方造成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零星用工或计量以实际收方为准,必须有甲方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七、机械设备及其它

  1、按约定:乙方自备其承包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工具(斗车、夯机、振动棒、钢丝绳、液压葫芦、钢钎、农用车),工具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该工程所需的大型机械(装载机、吊车、压路机、挖掘机、土方运输汽车、搅拌机)甲方负责提供。

  3、电缆线(每隔100m1个配电箱)。

  4、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低耗物品由乙方自理。

  八、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现金支票;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在乙方进场后,甲方根据每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劳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总工程量支付95%,剩余的5%六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和返工现象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如有质量返工问题,处理完工后再一次性支付余款。

  九、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其它

  1、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协议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未按技术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不合格,进度缓慢或不听甲方建设方的指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施工人员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全过程实行直接的技术管理,有检查、督促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合同的权利。甲方负责总线,乙方负责小线,甲方随时检查,有问题及时更改。若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施工操作规范与验收规范施工、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能保证工期、不节约材料、不注意施工安全、不按甲方所发的文件精神执行的,甲方有权责令返工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次不改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出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3、由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终止合同的同时,甲方最终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

  4、结算工程款时,工程量由现场施工人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合格的工程量提供给乙方,并在本月15日内付给乙方上月工程完成量的60%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日期不超过30天不算甲方违约)。

  5、安全文明施工,若在施工中发现乙方未按国家相关安全文明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50元~500元)。

  十、奖罚办法

  1、在施工中若乙方不按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并延误工期,以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连续两次出现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视乙方违约。

  2、在施工中若甲方没有对乙方技术交底或监管不力,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对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及时进行验收,有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责任划分,赔偿损失。

  4、工期拖延:按 元/天进行处罚。(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工期顺延;进场后由甲方现场施工员对乙方出具开工时间证明)。如甲方因材料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人工。

  十一、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并给乙方出具结算清单,按约定条款支付劳务费。

  十二、违约金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否则处违约金 万元。

  1、甲方违约:

  (1)本工程不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视为甲方违约。

  (2)、工地停工15日以上未给乙方任何解释或赔偿,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3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不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野蛮施工视为乙方违约。

  十三、其它事项

  1、甲方现场提供两间使用房,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材料,乙方出工自建。其它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工具、材料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现场若有需要派出巡夜守护的由乙方负责管理。

  3、乙方回填范围:负责管顶500mm以下的回填及井周800范围至路面290以下,机械由甲方派出配合,点到点距离不超过8m范围。

  4、回填分层打夯,严格按照国标执行,双方有关人员监督,若在质保期内有路面沉陷,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其余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甲方一正三副,乙方一正一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 #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 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 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m,内墙抹灰 /㎡,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6 元/㎡,外墙收光 30 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 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 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电 话:

  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分包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给施工人员办理交纳保险金,并按时发放工人工资。

  2、分包单位应认真执行《唐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唐山市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及参施人员比例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检查监督人员。

  4、分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施工作业前对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进场分包单位必须与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劳动合同。

  5、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要给工人配备相应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处、边缘、吊篮、外架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搭设能满足操作的安全平台。

  6、危险区域作业及各种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有交底及施工方案,设专人负责监护,设置警戒区,挂警示标牌。

  7、工人在高处作业时,严禁打闹及酒后作业,高空作业时所用的随手工具和材料存放必须安全可靠,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要有防坠落措施。

  8、分包单位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禁止再进行二次分包,如再次进行分包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

  9、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每天常驻施工现场,外出办事离开现场,必须向总包有关部门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10、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分包单位各种电器设备进场,必须经过总包电气安全责任人做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电气焊工、电工上班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非专业电工,禁止接拉电线,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具进行餐饮作业。电线必须架空,严禁拖地。电气维修必由专业电气人员进行。

  13、从事存在危害人体健康施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必须设专人监护。

  14、禁止在没有可靠防护设施或禁止通行处通行。工人行走必须走专用安全通道。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和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

  15、严禁立体垂直交叉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有足够的防护措施,经总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6、禁止从楼层向楼下抛洒各种物料或垃圾,违者工人必须清退出工地,由此引发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并予以1000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

  17、违章从高处向下抛洒杂物或垃圾,虽未查获直接责任人,但事实足以证明属分包所为,分包方除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损失外,总包有权对分包方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

  18、分包单位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非机电人员不得动用机电设备,配电箱(柜)应加锁具,并悬挂使用状标识,机电设备维修时,必须设专人看护,先断电上锁悬挂停电维修标识。

  19、雨季施工时,要注意做好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气线路,设备的防雨、防砸、防雷电、防潮湿、防漏电的检查工作。

  20、冬季施工时,要注意做好劳动保护,采取适当的取暖措施,保证人员作业灵活。加强对大风、大雨、大雪后的现场检查和维护。

  21、加强对氧气、乙炔瓶的管理,不得将乙炔、氧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防止乙炔、氧气瓶爆炸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在楼内,必须设专库房存放,专人负责管理。

  22、发生意外事故,分包单位应立即送患者到医院抢救,并及时报告甲方和总包方。

  23、分包单位未经总包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除各种安全防护、消防和其他临时设施,违者予以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24、进入精装修阶段各分包单位,夜间进入楼内施工,必须到各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证,交警卫人员查验,无证禁止进入楼内施工,违者罚款200元。

  25、分包单位未经总包单位同意,分包方严禁在施工现场,楼内搭设任何临时设施,违者予以拆除,并处以500至1000元经济处罚。

  26、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种工具及电气设备,列出明细报总包单位器材备案,退场时办理出场手续,未向总包报明细者,总包一律不办理退场手续。

  27、分包单位应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并有权关心在工地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和自我检查,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保证总包单位免遭因分包单位安全原因的指控和经济损失,分包单位可以对承包人处以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28、分包单位未能妥善处理事故伤亡善后事宜,而造成有损发包人及总包人的声誉的围攻、上访、起诉、媒体曝光、扰乱发包人正常工作和商业活动等事宜,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29、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先到安全部门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及时向总包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总造价在200万以内的交纳5万元,总造价2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交纳8万元,500万至1000万交纳10万,1000万以上交纳15万元,如未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单位,一律禁止进场施工。

  30、因施工建筑过高,人员多,分包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及时,管理教育不到位,发生不明物体或不明责任坠落造成分包人员伤害,无从查找责任人时,分包方应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1.分包单位所使用的动力、人力等设备如存在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全责。

  第二条、分包消防管理

  1、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明确职责,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严格禁止在施工现场及仓库内吸烟,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3、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分包单位动用明火或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要按防火措施进行安全交底,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并在电气焊火花可能溅落范围内设有看火人,在外墙进行电焊时,应用防火布挡住火花,工作完毕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源,方可离去。动火证当日有效,杜绝“四无”(无操作证、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灭火设施),每项罚款100元。

  4、未经总包人批准,分包单位不得在楼内住宿,严禁在建筑物内存放、调配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500元至1000元。

  5、分包单位应自觉服从总包单位的检查监督,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按照总包的要求进行整改。因分包人责任引起火灾,分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分包保卫管理

  1、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建委,建设部颁发的各项保卫规章制度。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杜绝恶性事件的出现。

  2、分包必须按照唐山市有关规定,合法雇用所需各类人员,做到合法用工、证件齐全有效,并向总包报送人员花名册,由于证件不齐引起的后果以及连带责任和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分包单位所属人员应自觉佩戴胸卡标识,胸卡上应有本人照片、姓名、工种、编号和分包单位名称,总包单位有权拒绝无胸卡之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分包单位应自觉服从总包单位对所属人员身份的查验,违者予以50至100元处罚。

  4、车辆及人员出入大门应自觉服从甲方和总包保安人员的查询和登记,不服从管理与警卫人员发生争吵打架者,违者予以50至500元处罚。

  5、分包单位应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值班员做到按时上岗,交接班有记录,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并解决。

  6、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对每一人进行安保教育,教育所属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保证所属人员在工地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7、现场办公室、工具房、仓库门窗必须牢固可靠。做到人离关灯,门窗上锁,贵重材料及仪器应有专人看管,以防被盗,加强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

  第四条、分包文明施工及场容环保管理

  1、分包单位应认真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法规,讲文明、讲礼貌、服从整体安排。

  2、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整洁,材料堆放要集中,整齐。现场用水要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凡因连续施工作业需夜间施工时,分包单位应会同总包单位共同到工地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包装材料的木箱、纸箱、胶带等各种废料必须随拆随清理。每天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应有专人负责清理现场,打扫卫生,整理码放材料,要定期组织场容整理清运,否则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处以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5、严禁在工地,宿舍做饭,严禁使用煤炭取暖或做饭。

  6、严禁穿拖鞋、赤脚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区域内乱涂乱画或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100至5000元经济处罚。

  第五条、其它规章制度

  1、未经总包代表同意,分包商不得在施工区域内搭设任何临时设施。违者予以拆除,并处以500至1000元经济处罚。

  2、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蒸锅、热的快等电器设备。违者,除没收用电器具外并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3、为防止工地道路的阻塞,分包人应及时运走多余的材料和垃圾。

  4、分包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与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殴打或谩骂总包单位、监理和发包单位管理人员,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分包单位5000至20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5、严禁以任何理由与其他单位劳务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违者按责任大小分别予以20000元至50000元处罚。发现斗殴现象,无论原因;参与斗殴的作业班组均清退出场。

  6、不准在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内设立商品小卖部,一经发现,没收全部物品。

  7、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严禁用长流水的方式洗浴、洗衣或淘米洗菜。违者处以100至500元罚款。

  8、不准在工地留宿家属或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从事各种违法乱纪活动。

  9、分包单位材料出工地前,应主动与分包单位器材部门核实并接受查验,开具出门条,接受门卫的查验。

  第六条、分包成品保护

  1、分包单位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由分包单位负责,竣工时办理移交手续给总包单位;

  2、分包单位应全面关心总包单位或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成果,不应违反有关规范或给总包及其他分包的工作成果构成潜在质量威胁,造成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各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必须对成品半成品表面进行保护,以避免任何对成品的损害和丢失。

  4、不论由于任何原因,在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前,各分包单位任何部位受到任何损坏都由直接责任方负责;没有直接责任方时,由该项目分包单位自行责任;相应的修补工作由分包人及时进行;

  5、对于任何责任方未确定前,分包单位必须在总包规定时间内进行修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

  6、严禁对成品进行锤击和敲打,不得将玻璃。铝料和铝板靠近质地坚硬的物体;

  7、不得在防水层上放置任何物品;

  8、不得在成品上乱涂乱画;

  9、因工期紧张,又与其他工种交叉施工。造成其他分包成品损坏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规定自分包单位进场与总包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后生效,分包单位进场后未及时向总包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一律不允许进场施工,违者每天罚款20__元。

  2、分包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在接到总包罚款通知五日内向总包缴纳罚款。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月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 月___ 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7

  甲方现将鹿寨县汇一联办公楼的内墙批灰工程分包综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施工完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鹿寨县纬二、三路之间,经四路旁。

  二、乙方承包内容(室内批灰)

  按图纸内容、图约会审、变更通知资料、图约所有内墙的承包,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特大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三、劳务单价(室内批灰统价为6.2元/㎡)以实际发生面积算。 上述单价在图纸不变动情况下不需调整,如乙方无故停工、中途退场视为违约,按不结算处理。

  四、及结算方式

  1、进场施工,甲方按乙方出场人员每天预付生活费20元每人天,直至工程完工。

  2、工程初验合格后20天内支付总价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付清人工费。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工人在施工中尽量节约材料,做到工完料清。如浪费材料,每次罚款50元。

  2、乙方应准备足够的劳动力,正常情况下出勤人数不少于7组开工,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如人力不足双方协商不成,两天内乙

  3、乙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在工地现场指挥管理,上下班所用的工具、铁钉、铁线应当天收回仓库保管,不许乱丢乱放,如不收回仓库保管被人所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

  4、各种机械应专人开机、专人看守养护,并做好上下班机机械的检查是否正常才能动作工作。

  5、特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如无特种证件上岗坚决杜绝使用各种机械操作,不听从指挥者,甲方有权强行停工。

  6、乙方必须按工期完成工程,如不按期完成工程,造成建设方未按期移交给购房客户使用,导致建设主驻购房客户投诉和索赔,乙方承担连还经济赔偿责任。

  7、负责每次安全检查的协助工作,民工宿舍卫生的清理,日常生活剩饭剩菜的清理,门前门后的打扫,外架安全网内杂物的清理,安全网脱落的绑扎。

  8、不能用电烧水、电棒、电炉取暖、木条、木板烤火煮食等,如发现用电器甲方有权没收电器并罚款(电饭煲除外)

  9、未接受甲方安全三级教育,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的,杜绝进入工地上班,杜绝小孩进入工地。

  10、乙方必须提供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坚决杜绝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赤脚、酒后上班。

  11、乙方所用的斗车、机械应当天清理冲洗,定期清理场地,杜绝在工地楼层大小便,发现在楼层大小便乙方应清理干净并罚款。

  12、乙方不得故意停工,不得在工地有意打架闹事,不得有意损坏甲方三材六料,破坏周边环境,不得偷甲方财物,发现者偷一罚十。

  13、乙方不能盲目施工,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翻工现象,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必须严格把关安全、质量、消防、环保、卫生、治安、毒品、赌博、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脏乱造成的损失。

  15、上述条款乙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换施工队伍而自动放弃退场。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及安全三级教育,日常生活用水、照明用电、住宿、周边关系协调、三通一平。

  2、负责提供图及有关资料、机械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

  3、负责监督乙方各分部质量、安全防范措施、轴线核对。

  4、负责施工安全。

  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3、支付款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8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 下 简 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总包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手册》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总包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一、分包项目概况

  1.分包项目名称:

  2.分包项目地址:

  3.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形式:本项目甲方采用主体工程劳务分包、附属工程采用工程分包的两种形式分包给乙方。

  4.分包项目的施工内容及范围:

  二、分包项目工期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

  三、价款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金额暂定(大写): 元(人民币)

  其中:工程分包: 元(人民币);劳务分包 元(人民币)

  四、质量标准: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具体负责协调或组织该项目投标与合同洽谈工作。

  (2)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建工程项目部。

  (3)甲方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质量员: 、安全员: 。

  (4)协助乙方做好工程预(结)算工作。

  (5)协助乙方回收工程款。若建设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甲方不承担代垫资金的义务,且乙方不得以此追究甲方责任,但甲方可协助乙方追收欠款。

  (6)代乙方缴纳各种税费(含个人所得税额)。

  (7)管理好项目公章。

  2.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组建施工队伍,派出乙方项目负责人、物资供应、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员等,负责完成本联合承建协议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工程项目部日常管理工作,乙方项目负责人: 。

  (2)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监督,并接受甲方在主合同中对业主的所有承诺,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款的控制,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3)该项目的基层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由乙方聘用,其人员必须按国家要求持证上岗。

  (4)该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甲方可委托乙方采购和租赁,乙方所购(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等必须确保产品质检报告时间的有效性及检验单位必须具有法定检验资格,并保证材料设备规格、质量符合标准和具有出厂证明,做好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确保材料设备性能符合工程要求。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拖欠乙方必须肩负起自身的债务责任,当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管理人员工资以及材料供应商货款等不良行为发生时,甲方有权扣下乙方工程款按实直接支付给债权人,而不需经乙方同意,且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由乙方引起的经济纠纷导致甲方被告上法庭名誉受损,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判决书中应付总额20%的违约金。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责任保险,并按保险条例执行,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本工程禁止乙方对外分包和转包。

  (8)乙方应及时做好竣工资料,工程预结算、决算资料。

  (9)政府相关部门、建设方及甲方相关部门发出涉及工程方面的书面整改通知,如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乙方必须在整改期限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书面给予回复,否则,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或拒绝支付工程款。

  (10)乙方承担甲方机构人员现场办公场所及费用。

  (1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项目名义私刻印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钱物、拖欠债务、从事违法等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违法活动,有权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向司法部门报案。

  六、工程项目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1.项目部的印章由甲方项目经理负责保管使用。

  2.项目部的印章只能用于对业主的财务往来以及竣工资料、预结算、决算资料。

  七、甲方人员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收取管理

  1.甲方派出人员的每月工资性收入按照甲方制度执行,其中项目经理: 元;技术负责人: 元;财务负责人: 元;质量员: 元;安全员: 元。合计: 元,乙方按月支付,由甲方统一收取,统一考核后再计发。

  2.甲方在本项目向乙方收取按与业主建筑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不因本项目施工组织形式变化而降低。

  八、资金管理:

  1.由甲方统一进行资金回收,扣除税金、人工工资性费用与管理费和其它应留款项后,划付乙方指定帐号。甲方在乙方银行帐户印鉴上监章,对资金的使用和流向实施监控。

  乙方应将工程款使用在本工程中,不能挪作它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

  2.甲方管理等费用的收取:乙方按每次工程进度款回收基数,按在建的比例同步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次月甲方收取的费用到位率100%。

  九、履约保证:

  1.乙方同意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选择一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

  (1)若本工程对业主合同采用履约保函,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制度交纳一定资金做为开据对业主履约保函的条件,同时此资金做为乙方对甲方履约保证金。

  (2)若本工程对业主合同采用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将自有资金划入甲方计财处,由甲方计财处支付给业主,甲方开据收据给乙方;业主给甲方开据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由甲方项目部财务负责人保存,同时业主开据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同时转为乙方对甲方履约保证。

  (3)若本工程业主合同无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做为工程履约保证。

  2.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不退,合同期满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赔付。

  十、奖罚规定: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奖罚一律执行对业主的承包合同之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延误工期事件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一切处罚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十一、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当乙方无力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条款(因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租金等造成相关人员闹事或影响恶劣的行为均视为无力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的经营管理权,乙方必须无条件在限定时间内,自动退出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工程质保金管理:执行总包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将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交回甲方。

  十四、本协议末尽事宜,在执行中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诉讼管理地为甲方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另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约定的诉讼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属(重大、重要)经济合同,需要签订廉洁共建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为标准附件,视为签署)。

  十七、本协议一式六份。

  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9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金昌市20xx年城市道路及排水工程(二标)的施工需要,乙方经甲方审核符合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要求,甲方确定乙方为本项目土方工程施工的合格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望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北环路(绿色长廓)道路工程(Ⅱ标)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施工地点: 金昌市绿色长廓北环路 。

  工程施工内容:

  1、本合同段路基施工中垃圾及腐殖土的挖除外运(外运至15公里外的垃圾场)。

  2、本合同段路基回填施工过程中的砂砾土进场(回填砂砾土须符合质量要求并包含买土、装卸费及运费)、回填、增湿、整平及碾压(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平整度及压实度)。

  3、土方施工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其它施工措施费用等。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

  1)、本工程路基施工中垃圾和腐殖土的挖除外运,单价为10元/立方米,包括土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道路设计宽度17.0米,长度3000米。工程数量以施工过程中甲方审定的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单价及工程量

  路基回填过程中的砂砾土进场(含买土、装卸费用及运费)、回填、增湿、整平及碾压,单价为18元/立方米,包括土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道路设计宽度17.0米,长度3000米。工程量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审定确认的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

  3)、工程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每30日按甲方审核乙方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付款,其余工程款自本工程由甲方验收合格15日内全部付清。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日期:20xx 年 6 月 8 日。

  2、竣工日期:20xx 年 8 月 15 日,总计67日历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各种相关规则、标准和要求等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标准。

  2、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经甲方签认,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 5 日安排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竣工资料与竣工验收报告。

  2、如果甲方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乙方未按期进行修正并安排、通过甲方的重新验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最终工程价款的 0.1 %。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将本工程及甲方要求的相关材料、设备、资料等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资料。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接入点。

  4、向乙方下达合理的生产计划。

  5、对乙方完成的每道工序进行验收。

  6、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指派随工负责人担任施工技术指导和随工验收,一旦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图纸施工,随工负责人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要求,按施工图精心组织,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期成施工任务,并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部署和生产计划。

  2、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内容,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4、乙方应当于本工程开始施工前查明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情况,并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现场现有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上、下水管及煤气管线),并负责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干扰等,否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委托给第三方。

  6、乙方应当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移交前施工现场应达到平整和整洁的要求。

  第八条 违约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予以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有关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告解除;本条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其他义务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工程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的施工程序和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等具体实施,按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模板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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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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