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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农保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研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6-15 15:10:02 浏览:

厅农保处:x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研情况报告

为全面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精细化管理,近期我们组成调研组赴x市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前往x县、x县等地听取了各地城乡居保局工作情况汇报,深入x县x镇、x县x乡等地劳动保障所及农户家中,详细了解基层工作及群众反映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市位于江西省南部,下辖十八个县(市、区),总人口926.7万人,农业人口737.6万人。截至到2016年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2万人,待遇领取人数98万人,基金累计结余xx亿元,完成民生工程指标数的106%,参保率达到99%,续保率达到98%。2009年和2010年,x县,x县先后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2011年,信丰县、x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并同步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二、各地工作特色亮点

  (一)突出工作特色亮点,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一是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x市确定了x县、x县、x县等地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试点。x县在夹湖乡和程龙镇开展代扣代缴试点,共完成9953人,代扣成功率达到95%以上。x县在贡江镇、沙心乡、梓山镇开展代扣代缴试点,共完成2.8万人,托收保费331万元,代扣成功率也达到了95%以上。通过代扣代缴方式,进一步减轻了基层业务经办人员的工作量,优化了参保经办流程,增强了参保缴费的灵活性和主动性,杜绝了基金安全隐患,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搭建关口前移服务平台。x县、x县在人口相对集中,便于城乡居民办理城乡居保业务的农村副食品店、小超市、小诊所及劳动保障所设立“助农存取款服务站”、“三农服务点”,参保居民可在服务点查询个人账户的收支情况,并代缴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县城乡居保局及农信社派出专人到服务点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业务指导。目前便民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便民服务点pos机布置与行政村占比达到113%,这一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三是做好待遇领取生存认证工作。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从制度和技术层面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在技术层面,如x县、崇义县开展了人脸识别认证,信丰县自行开发认证软件,x县将生存资格认证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按每个资格认证对象6元/年的标准予以经费保障,宁都县组织对象拍照比对方式,这些认证方式有效杜绝了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建立“特殊群体”扶助互助参保机制。在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保费基础上,将城乡低保常补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一女户、二女户以及贫困计生家庭等纳入“特殊群体”范畴,由县(市、区)政府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帮其代缴或再次补助。如x县为“五类对象”代缴最低标准100元保费,连续代缴15年,代缴人数达1.8万人以上,约占符合参保缴费人数的16.7%;x县对“三属”(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人员代缴保费,并将农村已扎二女户夫妇的代缴标准由原来的10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效的根本保证。x县、x县、x县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扩面征缴、养老金足额发放、经办能力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严明了奖惩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广泛持续、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x县专门印发社保卡的宣传海报,张贴于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和农信社营业网点醒目处,并利用《x手机报》、x电视台等媒介宣传社保卡的主要功能和使用须知,还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潮,通过“送戏下乡”并穿插有奖知识问答形式开展宣传。x县开辟宣传“绿色”服务通道,专门开通电话专线和城乡居民政策宣传qq工作群,向全县公开,确定专人负责,利用通讯、网络宣传政策,协调解决、解答各种参保疑难问题,共接待来访1000多人次。

  (三)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着力确保基金保值增值。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建立定期对账制度。每月定期将上月发生的收支情况与金融机构、财政部门进行逐一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三是部分县区与银行签订基金存储协议,实现基金收益保值增值。x县经反复协商,签订基金存储协议,所有基金账户的活期资金均按基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社保基金优惠利率。并科学测算存量资金,合理确定存储方式,在预留养老金发放资金后,将当年的个人缴费收入和省、县财政补助收入资金及时转存3至5年定期存款。

  三、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调研中,x市本级、x县以及x县等地反映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保扩面征缴难度大。一是年轻人参保意愿不强。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45周岁以下人员参保积极性不高,认为离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较长,对未来政策变化持观望态度,导致参保意愿不强,多缴多得的激励效应不明显。二是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且未建立正常调整机制。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0元,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调”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物价不断上涨,目前的基础养老金难以保障老年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广大参保居民反映强烈。同时基础养老金尚未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三是受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影响。我省将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小集体企业职工、手工业联社职工、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应保对象相应减少。

  (二)生存资格认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目前没有建立统一的丧葬补助政策,死亡人员家属不主动报告,多领养老金现象难以杜绝。建议在省级层面明确丧葬补助金制度,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丧葬补助金。二是全省尚未实现与计生、社保、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共享,难以及时了解掌握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建议完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机制,出台生存认证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三是许多县(区)农村户口领取待遇人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少数家庭因外出,长年举家在外,异地生存认证工作较困难。四是目前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年度集中的认证方式进行,基本依靠村协管员,且全部为手工操作完成,手续繁杂,认证方法原始,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给群众和工作人员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建议省厅统一使用更高效的生存认证技术手段,引入人脸识别、指纹、虹膜、掌脉等高科技认证方式。

  (三)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总体薄弱。目前全省各地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队伍,但是相对工作强度和广度,基层平台尤其是村级劳动保障平台还存在很多不足,严重制约了城乡居保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影响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是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队伍缺乏稳定性。由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人权、事权、财权都在乡镇,因此城乡居保经办人员流动频繁,造成了工作的无序性和衔接困难。建议:第一,充分利用“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岗位等政策,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推动经办机构队伍建设;第二,由各县人社系统进行统一招录,选派素质优良、业务娴熟的经办人员,确保各乡镇至少有一名固定干部专属从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二是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县区缺乏经费保障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乡镇劳动保障所和村级协管员在原有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新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量剧增,年人均服务参保人次超过万余次,但与此同时经费并没有随同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缺乏相应的激励保障机制。随着制度全覆盖、工作常态化后,基层经办队伍工作经费紧张,待遇水平偏低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部分地方已出现基层经办人员思想懈怠、队伍不稳、人员流失、业务停滞等现象,影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加强与财政沟通,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长效机制,按参保人数或基金征缴规模由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工作激励经费,更好保障基层经办人员的待遇,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奖励补助挂钩,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其他方面问题。一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需要完善。目前信息系统在自定义查询功能、按村组打印参保对象资料、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公共查询、增加每月代扣次数、财务核算模块等功能上不健全,希望进一步优化完善。二是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和拓展。建议将财政、卫生、民政等领域的资金拨付业务由省级统一协调,从制度、资金代发上解决社会保障卡“沉睡卡”、“死卡”的瓶颈问题。三是需反馈代扣代缴结果。需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商,增加办理代扣代缴业务时同时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代扣成功后免费发送短信提示,进一步提高参保缴费居民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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