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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报告4篇

发布时间: 2024-03-19 15:32:03 浏览:

工程咨询报告10月,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7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省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咨询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咨询报告4篇

工程咨询报告篇1

10月,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7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省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自《通知》实施以来,我市的项目业主单位(特别是承担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认真响应《通知》精神,实行市场化的竞争。在面对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中,各方主体一方面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一方面探索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模式和竞争手段。转变思维,积极应对,努力创新,适应市场。但这一过程中,也相继出现了变相套用原文件的规定进行新项目的委托与承接;不顾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的准则,单纯以价格作为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和竞争咨询服务任务的非理性竞争。造成了委托方茫然,竞争者不知所措的行业局面。

为充分了解造价咨询市场的现状,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自5月起,陆续通过走访市场、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全市主要造价咨询机构、部分项目业主单位,以及部分施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分析,并对放开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后的市场监管提出了建议。

本次调研分析情况及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近年来,造价咨询服务的市场需求有越来越向项目生命周期前端延伸的趋势,有些项目在投资机会研究时就将造价服务工作纳入其中。同时,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逐步扩展,变得更加多元化,对精细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的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bim技术等)相继涌现,并逐步应用于具体的造价咨询工作中。

近期,住建部下发了建市[]93号文件,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财政部也先后发文,倡导在住房保障、市政公用、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各领域的项目中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程总承包和ppp等模式的推出,对在新形势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清单或定额计价范围。

因此,原川价发[]141号文件中规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和相应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上述市场变化的需求。《通知》的适时出台,打破了原有服务和价格体系的局限性,更加适合市场的发展趋势,也促进了市场各方主体选择或提供更加契合市场要求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调查中,业主和咨询单位肯定了放开咨询服务收费的正确性。而要适应这种变革,适应新的技术发展,适应咨询收费内容的扩大、延伸和深化,市场主体除了积极应对,充分研究,转变方式以外,认为制定新的服务规范,合理计取咨询服务费用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致希望在政府的监管下,在行业协会的帮助、指导下能尽早走出暂时的困境,开创市场调节、竞争的新常态。

目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出了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及时、准确地把握了市场的走向,洞悉了市场主体的需求,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将起到历史性的积极作用。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1. 项目业主方面

项目业主在选择造价咨询服务企业时,更多倡导的是"优质优价"原则。在服务过程中, 造价咨询企业的严格质量把关或是一个有益的建议,往往能够为项目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相对于支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业主会更加看重服务质量。

由于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故"优质"无法定义,何以选择"优价"?造成项目业主在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招标或比选或谈判过程中,无法形成一个合理的,与其服务要求对应的"优价"参照标准,只能进行"低价"选择,而选出的"低价"服务机构往往又难以满足项目业主的期望要求。在近期市场上,就不断出现项目业主对报价不按质量要求择优的选择条件,任其自由报价,要求低价中标。咨询服务单位于是盲目竞争,无限制的降低服务收费,甚至出现"0报价",只以审减额度计费。这种低价竞争,带来的只能是质量无法保证,后果难以保障,审查纠纷在所难免,最终造成造价咨询服务选择的恶性竞争。

2.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通过对成都市近百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问卷调查发现(详见附件《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基于原川价发[]141号文件规定的造价服务类型体系下,市场的平均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仅比标准放开前略低5%到10%左右。但是,整体合理下的个体差别较大。在缺乏细化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下,咨询企业对同一服务类型下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理解不同,尺度不一,形成的报价数据千差万别,个别选项的高低之间甚至有近10倍的差异。

此外,为获取造价咨询项目,部分咨询企业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如在公开招标或比选中,个别造价咨询企业以低价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却无法明确其低价下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计费办法等,甚至出现了10多亿元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元中标的极端案例,为此,省造价主管部门和协会对其进行了专门的通报处理。

3.监管部门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造价主管部门对市场秩序的主要监管方式,已由以服务指导价格的监管逐步转变为对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然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和质量要求的相应标准的缺失,无法为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提供判定依据。特别是比较敏感的"低价"行为,是否属于低于服务成本扰乱市场,无法判定,更无从处理。现实情况,也仅仅是对极个别明显的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报价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项目业主,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在选择咨询企业时,无法制定"优质优价"的评判办法;对于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无法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费标准,只能盲目追求低价;对于监管部门,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监管困难,更无从谈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意见。

1.《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规范标准,适应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改革,项目管理的深化发展,有利于国家工程总承包的推行,必然会填补目前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的空白,为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服务和收费建立统一标准和评定、检查、监督的合理依据。从发挥其权威作用,使各方主体有标准遵循的角度出发,我会坚决拥护。希望尽快实施,使全省的造价咨询服务有章可循,从而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2. 参考《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6号)文件,建议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由各个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企业的服务价格,上报造价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备案,并在办公场所或企业网站公布,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我会这次对全市110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发出了调查问卷,问卷一式两份,分为放开价格后的收费情况和咨询机构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两项调查均以原141号文件的服务内容进行),一共收到84家机构共计160份反馈问卷,其中现实收费情况问卷82份,期望收费额度问卷78份。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我会形成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详见附件)。在报告第4项所述的对比分析中,我会发现放开价格后,现有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较原川价发[]14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低25%至30%左右,而市场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仅比原141号文件低10%左右。由此可见,除个别恶意低价竞争的极端现象外,绝大多数的造价咨询机构在近一年来的充分市场竞争下还是能够保持相对理性,并且对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认识,这体现在期望值已经突破原有政府指导价格体系的下限值(下浮20%)。虽然这次调查还是基于原141号文件制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通过调查,也形成了行业平均价格水平数据。希望此次调查结果能够对省内执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在制定企业自身的价格体系时,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待《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正式出后,我会还将适时统计行业动态的平均价格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

3.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招投标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或比选标准文件,特别是明确对服务价格的评审办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选择造价咨询服务的依据,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4.充分发挥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作用,继续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定期统计公布全省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行情,引导咨询企业合理报价。对违反《价格法》,搞价格欺诈,恶意抬高或降低价格(例如低于或高于企业自行设立收费标准20%的),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纳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加大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5.加强对造价咨询服务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引导造价咨询服务合法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资质的竞争转变为信用竞争,从关系竞争转变为能力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变为价值竞争。培养一批重信用,有实力的造价企业做强做大,走出四川,走向国际。

工程咨询报告篇2

xx年来,工程咨询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创新”的主线,坚持“1336”工作思路,以市场开发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作为单位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努力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场开发、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根据集团公司“xx年纪检工作要点”的学习要求及集团公司“xx年反腐倡廉教育计划”的学习安排,按照咨询公司党支部结合“三项主题教育”安排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要求落实责任区工作。通过检查工作和谈话的形式对责任区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以提高大家的廉政意识。在集团公司依法制企年活动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多次组织公司班子及经营和财务人员梳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财务运转流程中出现的问题等,认真自查整改。

对所负责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责任区人员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制度和规范要求工作,责任区内党风廉政整体状况良好,形成了严于律己、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照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不准”要求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工作。本年度本人及家属无违反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按照集团公司总体工作部署及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咨询公司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该项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本次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及时对咨询公司现有27个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废除了不适合当前形势的8个制度,在执行的有19个制度,并将统计结果按时上报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对法律风险点进行初步排查,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了4项依法依规风险防范点并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公司及时召开专题会整改专项活动梳理出的问题,极大的促进了公司的管理经营工作。

三、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咨询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及时传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精神,部署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求全体员工对发现有“小金库”的行为检举上报,绝不能姑息迁就。通过检查公司本部的两个部门和三个项目部,全体员工参加自查工作,均不存在“小金库”情况,也未发现“小金库”的举报。

四、xx年市场开发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电厂工程建设市场明显缩小,电力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激烈。咨询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为乙级,缺乏竞争力,不能满足开发任务的需要,完成全年新签合同额指标压力很大。全年我们积极跟踪和参加投标的项目有网公司750线路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项目、大唐略阳电厂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宁夏发电集团六盘山热电厂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等。公司班子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和坚持,现已签订17份合同,涉及13个电源及电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新签合同额约560万元,完成全年新签合同额指标480万元的117%。

五、xx年咨询公司预计完成经营额487万元,完成全年经营额指标480万元的101%,其中工程咨询分公司完成245.3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241.7万元。公司成本支出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控制在预算数内。截止xx年11月在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存款余额为-104.2万元,原因主要是工程咨询分公司的成本支出已大于收入,第二,已完成各项目均在配合收尾阶段,工程尾款回收难度较大。虽然公司在回收资金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资金状况仍不理想,现仍有71.95万元未收回。 1 2

工程咨询报告篇3

xx年来,工程咨询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创新”的主线,坚持“1336”工作思路,以市场开发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作为单位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努力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场开发、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根据集团公司“xx年纪检工作要点”的学习要求及集团公司“xx年反腐倡廉教育计划”的学习安排,按照咨询公司党支部结合“三项主题教育”安排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要求落实责任区工作。通过检查工作和谈话的形式对责任区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以提高大家的廉政意识。在集团公司依法制企年活动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多次组织公司班子及经营和财务人员梳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财务运转流程中出现的问题等,认真自查整改。

对所负责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责任区人员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制度和规范要求工作,责任区内党风廉政整体状况良好,形成了严于律己、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照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不准”要求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工作。本年度本人及家属无违反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按照集团公司总体工作部署及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咨询公司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该项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本次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及时对咨询公司现有27个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废除了不适合当前形势的8个制度,在执行的有19个制度,并将统计结果按时上报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对法律风险点进行初步排查,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了4项依法依规风险防范点并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公司及时召开专题会整改专项活动梳理出的问题,极大的促进了公司的管理经营工作。

三、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咨询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及时传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精神,部署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求全体员工对发现有“小金库”的行为检举上报,绝不能姑息迁就。通过检查公司本部的两个部门和三个项目部,全体员工参加自查工作,均不存在“小金库”情况,也未发现“小金库”的举报。

四、xx年市场开发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电厂工程建设市场明显缩小,电力造价咨询项目竞争激烈。咨询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为乙级,缺乏竞争力,不能满足开发任务的需要,完成全年新签合同额指标压力很大。全年我们积极跟踪和参加投标的项目有网公司750线路工程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项目、大唐略阳电厂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宁夏发电集团六盘山热电厂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等。公司班子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和坚持,现已签订17份合同,涉及13个电源及电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新签合同额约560万元,完成全年新签合同额指标480万元的117%。

五、xx年咨询公司预计完成经营额487万元,完成全年经营额指标480万元的101%,其中工程咨询分公司完成245.3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241.7万元。公司成本支出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控制在预算数内。截止xx年11月在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存款余额为-104.2万元,原因主要是工程咨询分公司的成本支出已大于收入,第二,已完成各项目均在配合收尾阶段,工程尾款回收难度较大。虽然公司在回收资金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资金状况仍不理想,现仍有71.95万元未收回。 1 2

工程咨询报告篇4

10月,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76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省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自《通知》实施以来,我市的项目业主单位(特别是承担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认真响应《通知》精神,实行市场化的竞争。在面对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中,各方主体一方面调整自身的市场定位,一方面探索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模式和竞争手段。转变思维,积极应对,努力创新,适应市场。但这一过程中,也相继出现了变相套用原文件的规定进行新项目的委托与承接;不顾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的准则,单纯以价格作为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和竞争咨询服务任务的非理性竞争。造成了委托方茫然,竞争者不知所措的行业局面。

为充分了解造价咨询市场的现状,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自5月起,陆续通过走访市场、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全市主要造价咨询机构、部分项目业主单位,以及部分施工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分析,并对放开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后的市场监管提出了建议。

本次调研分析情况及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收费标准放开是适应新的融资、建设管理模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必然。

近年来,造价咨询服务的市场需求有越来越向项目生命周期前端延伸的趋势,有些项目在投资机会研究时就将造价服务工作纳入其中。同时,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逐步扩展,变得更加多元化,对精细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新的技术手段(例如大数据、bim技术等)相继涌现,并逐步应用于具体的造价咨询工作中。

近期,住建部下发了建市[]93号文件,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财政部也先后发文,倡导在住房保障、市政公用、交通、医疗、教育、养老等各领域的项目中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程总承包和ppp等模式的推出,对在新形势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清单或定额计价范围。

因此,原川价发[]141号文件中规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和相应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上述市场变化的需求。《通知》的适时出台,打破了原有服务和价格体系的局限性,更加适合市场的发展趋势,也促进了市场各方主体选择或提供更加契合市场要求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调查中,业主和咨询单位肯定了放开咨询服务收费的正确性。而要适应这种变革,适应新的技术发展,适应咨询收费内容的扩大、延伸和深化,市场主体除了积极应对,充分研究,转变方式以外,认为制定新的服务规范,合理计取咨询服务费用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致希望在政府的监管下,在行业协会的帮助、指导下能尽早走出暂时的困境,开创市场调节、竞争的新常态。

目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出了关于征求对《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及时、准确地把握了市场的走向,洞悉了市场主体的需求,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将起到历史性的积极作用。

二、收费标准放开后,造价咨询市场化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1. 项目业主方面

项目业主在选择造价咨询服务企业时,更多倡导的是"优质优价"原则。在服务过程中, 造价咨询企业的严格质量把关或是一个有益的建议,往往能够为项目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相对于支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业主会更加看重服务质量。

由于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故"优质"无法定义,何以选择"优价"?造成项目业主在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招标或比选或谈判过程中,无法形成一个合理的,与其服务要求对应的"优价"参照标准,只能进行"低价"选择,而选出的"低价"服务机构往往又难以满足项目业主的期望要求。在近期市场上,就不断出现项目业主对报价不按质量要求择优的选择条件,任其自由报价,要求低价中标。咨询服务单位于是盲目竞争,无限制的降低服务收费,甚至出现"0报价",只以审减额度计费。这种低价竞争,带来的只能是质量无法保证,后果难以保障,审查纠纷在所难免,最终造成造价咨询服务选择的恶性竞争。

2.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通过对成都市近百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问卷调查发现(详见附件《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基于原川价发[]141号文件规定的造价服务类型体系下,市场的平均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处于一个合理的区间,仅比标准放开前略低5%到10%左右。但是,整体合理下的个体差别较大。在缺乏细化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下,咨询企业对同一服务类型下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理解不同,尺度不一,形成的报价数据千差万别,个别选项的高低之间甚至有近10倍的差异。

此外,为获取造价咨询项目,部分咨询企业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如在公开招标或比选中,个别造价咨询企业以低价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却无法明确其低价下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计费办法等,甚至出现了10多亿元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元中标的极端案例,为此,省造价主管部门和协会对其进行了专门的通报处理。

3.监管部门方面

收费标准放开以后,造价主管部门对市场秩序的主要监管方式,已由以服务指导价格的监管逐步转变为对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然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类别、内容、深度和质量要求的相应标准的缺失,无法为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提供判定依据。特别是比较敏感的"低价"行为,是否属于低于服务成本扰乱市场,无法判定,更无从处理。现实情况,也仅仅是对极个别明显的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报价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项目业主,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在选择咨询企业时,无法制定"优质优价"的评判办法;对于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无法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费标准,只能盲目追求低价;对于监管部门,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缺失,造成其监管困难,更无从谈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对目前规范造价咨询服务的几点意见。

1.《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选文件(征求意见稿)》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规范标准,适应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改革,项目管理的深化发展,有利于国家工程总承包的推行,必然会填补目前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的空白,为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服务和收费建立统一标准和评定、检查、监督的合理依据。从发挥其权威作用,使各方主体有标准遵循的角度出发,我会坚决拥护。希望尽快实施,使全省的造价咨询服务有章可循,从而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2. 参考《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6号)文件,建议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由各个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企业的服务价格,上报造价主管部门或造价协会备案,并在办公场所或企业网站公布,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我会这次对全市110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发出了调查问卷,问卷一式两份,分为放开价格后的收费情况和咨询机构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两项调查均以原141号文件的服务内容进行),一共收到84家机构共计160份反馈问卷,其中现实收费情况问卷82份,期望收费额度问卷78份。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我会形成了《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详见附件)。在报告第4项所述的对比分析中,我会发现放开价格后,现有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较原川价发[]14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低25%至30%左右,而市场期望的合理收费额度仅比原141号文件低10%左右。由此可见,除个别恶意低价竞争的极端现象外,绝大多数的造价咨询机构在近一年来的充分市场竞争下还是能够保持相对理性,并且对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认识,这体现在期望值已经突破原有政府指导价格体系的下限值(下浮20%)。虽然这次调查还是基于原141号文件制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通过调查,也形成了行业平均价格水平数据。希望此次调查结果能够对省内执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在制定企业自身的价格体系时,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待《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正式出后,我会还将适时统计行业动态的平均价格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

3.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招投标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统一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或比选标准文件,特别是明确对服务价格的评审办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选择造价咨询服务的依据,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4.充分发挥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作用,继续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定期统计公布全省造价咨询服务市场行情,引导咨询企业合理报价。对违反《价格法》,搞价格欺诈,恶意抬高或降低价格(例如低于或高于企业自行设立收费标准20%的),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纳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加大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5.加强对造价咨询服务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引导造价咨询服务合法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资质的竞争转变为信用竞争,从关系竞争转变为能力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变为价值竞争。培养一批重信用,有实力的造价企业做强做大,走出四川,走向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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