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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 2022-05-17 19:00:02 浏览: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来宾,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检查组莅临我场检查指导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几年来,在市、区两级综治委的殷切关怀和市政市容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不断迎接挑战、开拓进取,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下面,我就我场的基本情况和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场的基本情况介绍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距市中心约 18公里 ,是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总投资1.37亿元人民币。该工程1998年8月立项,2000年4月开工建设,2002年10月竣工。2003年2月,乌鲁木齐绿城环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承担全市生活垃圾的卫生填埋和医疗垃圾的焚烧处置工作。2006年10月,公司恢复为事业单位。目前,处理场内设机构为一室三站,即:办公室、填埋作业站、焚烧作业站、污水处理及环境监测站,职工总数为109人。  

二、“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是我场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我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有效手段。为了使我场“在平安中求得进步、在平安中赢得发展”,五年来,处理场始终坚决贯彻市、区两级综治委和市政市容管理局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在开展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活动中我们紧扣“思想重视、健全机构、加强‘三防’建设、强化安全责任制、贯彻‘属地管理’、确保全场无事故及案件”的标准,做到综合治理和生产作业工作相结合,专职人员与群众相结合,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考核奖惩相结合,我场实现了职工无违法违纪、单位无治安案件的目标,确保了全场一方平安。现将我场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综合治理与生产作业的有机结合。  

平安是发展的基础。因此,我场自成立之初,场领导班子就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全场各项工作的永恒主题,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场提高作业质量和谋求发展的前提。我们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办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牢固树立了“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到全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和场内安全工作,做到摆上位置、列入日程、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将治安综合治理与生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实施、同考核,切实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是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为此,我场成立了以场长黄涛为组长、书记梁耀辉为副组长,各站室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从而健全了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使创建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能够得到及时的落实。同时,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配合,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专群结合防控队伍和内部保卫、调解组织,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配置了综治专干。制订并完善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范措施》、《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做到了综治工作有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重点抓的工作体系,增强了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由于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我场在为干部职工创造了一个平安、祥和的工作环境的同时,也提高了我场的社会声誉,促进了处理场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做到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为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建立一支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是搞好综合治理的基础。我们一是设置一名综合治理专干,负责日常的综合治理和我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相应地增加了值班人员的配置,实行8小时轮岗制,始终保证每天9个值班点、13个值班人员24小时高度警惕。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做到每天13个值班岗位都有人员坚守岗位,带班领导定时不定时对各值班点进行抽查和检查,同时,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力度,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查和交接班记录,通过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几年来,我场在值班保卫工作中杜绝了脱岗、空岗和睡岗情况的发生,为我场真正成为“荒山上的安全岛”缔结了第一道坚固的防线。三是充实安全保卫队伍力量,从在职职工中挑选年纪轻、身体壮、反应快、素质好的同志组成了小联防和防暴队等群众组织。这些同志都分布在各站室,形成了纵横相交、分布合理的群防群治网络,从而为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证了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为开展治安综治工作提供了有效手段。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法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更新。为了使我场的防范工作切实起作用、见成效,我们结合作业特点和场区的实际,把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治安防范工作。一方面加强了综合治理“软件”的建设,即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局面。我场通过紧紧抓住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并采取组织学习、观看电教片、印发宣传材料、座谈讨论、知识问卷、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橱窗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先后组织职工们学习了《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知应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有关安全保卫知识等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类文件、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教育,使职工对综治知识的了解达到了90%以上,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同时,还邀请消防官兵向职工讲解消防知识并进行实地消防演练,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各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投入,该花的钱要花,该配备的设施要配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在各生产作业环节和消防事故易发点配置功能齐全、性能良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形成较好的消防设施系统;对室外易老化的线路实施改造,消除了电路老化和负荷不够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对职工宿舍和食堂的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在化学试剂较为集中的化验室配备了通风橱窗和消防栓;在路口值班室安装了防盗门,并在办公楼、食堂和生产车间等物资较为集中的区域安装了防盗窗;同时,针对财务室这个重点防备区域,我场除购买、安装保险柜、防盗门、防盗窗外,还投入大量资金安装了红外电子联网监控报警系统,使重点防备区域的安全切实做到了万无一失。为了保证整个场区的安全,我场专门购买并培养了数只狼犬,并在夜间将其设置在安全薄弱环节,这个手段的采用有力地补充了人力和技术防卫不能完成的缺口,为保证场区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场区安全检查方面,我场严格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实行监控机制,坚持每天一自检,每周一评议,每月一小结,并建立了火灾报警和失窃报警的快速反应机制。实践证明,安全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同时抓好“软件”和“硬件”建设,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的作用,场区的安全防范才有充分的保障。  

五、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做到制度与考核奖惩相结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场。补充和建立了《职工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奖惩办法》等等,使我场在管理中做到了以人为本和以法治场。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完善,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水平。每年年初,场领导与各站室和职工层层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将责任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使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形成自上而下、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结合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场的要求,下达目标任务,并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签状率达到100%。坚持开好法制安全教育课和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我场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大了检查考核的力度,坚持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抓住日常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突出对重点部位的重点管理,在办公楼、食堂、宿舍楼等场所加大巡查力度,并对物资储藏、电器安装、电源管理、车辆管理等落实安全责任和规范操作程序。三是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年终的评优、奖惩和考核挂钩,把中层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安全生产的贯彻执行情况与职工考核挂钩,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使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显著。  

六、增强职工法制意识,有效确保“法治进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切实增强职工法制观念。今年9月,我场认真学习并传达了《转发〈关于认真开展乌鲁木齐市“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首先,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我场关于开展“法治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法治进单位”活动实施办法。第二,积极开展了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三,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突破口,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和广泛深入的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为推进单位的民主法制建设奠定基础。第四,依法履行单位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意识,把开展“法治进单位”创建活动与“一抓双挂”有机结合。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办事公开、程序合法,确保干部职工对单位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第五,建立面对社会的大监督机制、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和干部职工的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群众、新闻媒体、行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及时稳妥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的投诉能及时查处。落实信访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七、坚决贯彻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区域划分的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属地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我场自觉接受沙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积极参加、配合沙区政府和西山街道办事处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并结合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我场的综治工作要点,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联系,有效地确保我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场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坚持把稳定教育和正面宣传放在首位,加强对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五观”、“四个认同”的教育。组织开展了以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图片、印发警示传单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全体职工诚实守信,反对封建迷信等邪教的危害,增强识别和抵制能力,坚决防止毒品、迷信、邪教和宗教活动进场区。五年来,我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为保证我场和周边地区的安全、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平安是发展的基础,平安是力量的源泉。三年多来,我们在各级部门的殷切关怀和全体职工的积极参与下,使全场形成了完备的安全管理网络和群防群治的良好管理局面,为推动我场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检查组能够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使我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圆满完成乌鲁木齐“平安首府”的创建目标做出最大的贡献。  

谢谢!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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