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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市场巡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0-10 11:04:30 浏览:

 疫情期间市场巡查工作报告

  为巩固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主体复工复商各项工作,实现“双赢”和“两不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15 日,对全县范围内的宾馆、饭店、民宿接待点等进行逐一排查工作。

  一是在对宾馆、住宿等进行排查时告知负责人。

  一律不允许接待北京市尤其是丰台区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入(返)丹人员,凡是检查中发现违规接待北京市等重疫区入(返)丹人员的,将配合公安机关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和相关法律予以严厉处罚。

  二是各餐饮、住宿等市场主体接待。

  外地消费者时,继续严格查验本人健康二维码、核酸检测报告,对无法出具健康二维码及二维码显示非绿色状态的,及无核酸检测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的一律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和进店消费,并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是各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期间。

  “一承诺八必须”制度,严格做好以下几点:1、备足防护用品和消杀物资,定期开展环境消杀;2、营业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体温检测,做好个人防护;3、餐饮单位必须在做好后厨卫生的时候,健全索证索票台账(重点为海鲜)。

  截止 2020 年 6 月 17 日。共计检查宾馆 59 户 236 次、餐饮 202 户 808 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 3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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