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动员部署会,主要目的是要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蔓延的势头。昨天下午,县委**书记紧急召集县直有关部门和**镇主要领导对**镇私人违规占地建房整治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镇以及全县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按照昨天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立即召开这场全县性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这场会既是一场部署会更是一场落实会,要求全县各乡镇从明天起要立即行动起来,责令全县所有在建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先停止建设,并着手开展全面性调查和整治工作。刚才,**副县长通报了近年来全县违反规划建房有关情况,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通报了近年来全县违法占用土地有关情况。从通报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县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工作形势已十分严峻和紧迫。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查找原因,切实增强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违法违规建房现象越来越突出,违法违规建房不仅面广量大,而且有逐步蔓延扩大的趋势,大家下乡时也不难看出所到之处沿路大多都可以看到正在建设的住房。刚才,唐为民常务副县长和刘久兴副县长通报了我县违法违规占地建房情况,这还只是初步不完全的统计,可以说问题已十分严重。为什么近年来私人违法违规建房问题这么突出,这里面存在着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建房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乡镇和村(居)从中变相收取一些收入,部分村(居)干部或群众通过违法违规建房土地买卖来谋取利益。二是责任不明。乡镇和部门还没有建立起巡查责任制,有的即使有发现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建房苗头也没有及时主动制止,视而不见,没有跟踪,往往是等“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再上报。同时也存在着乡镇执法职能弱化以及主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协作不够等问题。三是执法不严。违法违规建房现象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不严,所开展的执法行动往往都有人讲情,而且受到的现场阻力也很大,大多只能做做样子,还没有办法动真格的。在执法行动中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很少亲自参加执法行动,存在被动应付心理,不愿动真格、拆彻底,形不成震慑力。四是作为不主动。乡镇和国土、建设部门在相关规划的制定、报批等方面行动迟缓,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房方面工作不力, 对群众反映的违法占地、违规建房问题,没有及时调查、及时处理,甚至只要有了好处、疏通了关系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五是理解有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国家的土地政策学习不透,尤其是在土地流转政策方面存在着许多误解,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群众建房行为,造成了目前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房工作上的被动。
总之,目前我县的违法违规建房状况已十分混乱,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开展整治工作已刻不容缓。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立即行动起来,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分析查找存在的原因,切实增强开展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
县委、县政府经过研究,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并建立一种长效监管和整治机制,以形成全县建房的依法规范建设氛围。这次整治工作是一次全县性的整治行动,目的是要遏制违法违规漫延势头,全面规范城乡建房行为,整治工作即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铺开。在整治中所面临的各类困难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多更难,各种矛盾也将进一步显现,但是无论多么困难,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把工作做细,“一碗水”端平,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就一定能做好这项工作。
一要先停后梳,马上刹车。县政府已经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的通告》(梅政[2009]1号),对开展全县性的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各乡镇及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从明天(周六)开始就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的私人违法违规建房发放责令一律停止建设的通知书,并明确告知对拒不停建的将从重从严予以处罚,直到予以强行拆除。
二要全面摸底,掌握实情。从刚才刘久兴副县长和唐为民常务副县长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县违法违规建房的底子已经有了基本轮廓,但数据还不是很准确、还不够详细。由各乡镇负责,从下周一开始成立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和已建未批的私人建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分清性质,并及时上报县国土、建设部门,务必要把所有违法违规建房的基本情况摸清楚,把基础材料弄清楚,把底子摸准、摸全。同时对整治期间新冒出来的,也不能漏掉,要即时补上。
三要深入调查,查纠源头。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成立专门的调查队伍,从私人违法违规建房严重的乡镇、村入手,进行深入查纠。重点对违规建房的在土地、建设审批过程中以及乡镇和村(居)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违法收费及开支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对未经有权机关审批而擅自收取建房有关规费的,一律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违法违规建房从中谋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四要分门别类,妥善处理。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违法违规建房的不同时间、形式、性质进行区别对待。对符合城乡规划但未办理或审批手续正在报批过程中的在建私人建房,要依法予以相应必要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且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在建私人建房,要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各乡镇都要组织成立专门执法队伍,于近期开展好本辖区内的执法行动。对个别执法难度较大的“钉子户”,要制定强制拆除执法方案,由挂钩乡镇的县领导亲自带队,县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强制拆除执法行动,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保驾护航工作,保障执法行动顺利开展。对违法违规私人建房现象较为严重的坂东镇,由肖华副书记、唐为民常务副县长、刘久兴副县长牵头带队,组织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执法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然会涉及到一些个人利益,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因此,在推进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必须要做到声势要浩大,态度要坚决,动作要果断,操作要稳妥,政策要公平,处理要公正,既顺利完成整治任务,又保持社会稳定。
五要落实责任,划片监管。要进一步理清县国土、建设部门和各乡镇的监管职责。各乡镇是违法违规建房监管的实施主体,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分片区的监管责任包干制度,实行划片巡查,及时登记报告,并把责任包干名单上报县效能办、监察局和两办督查室。县国土、建设部门要把城关地监管责任包干名单上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和县国土、建设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私人建房的监管,有效打击并及时拆除辖区内在建的私人违法违规建房。对监管责任区内出现违法违规私人建房且未及时上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片区监管人员责任。
六要举一反三,全面查纠。各乡镇都要成立专门的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本辖区内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房整治行动。对坂东镇和城区所在地乡镇要集中力量开展好整治工作,力争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各乡镇都要认真地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查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措施,及时查漏补缺,防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反弹和蔓延。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的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落实好各项整治任务,确保取得较好的整治成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宣传、严格执法,县效能办和两办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加强协调。特别是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今天会议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同时参加,目的就是要求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建立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相关责任要落实到人,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各乡镇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县国土、建设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好政策关,做好解释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好相关集中式的强制拆除执法行动。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对涉及自己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解决,从而形成乡镇、部门联动的局面,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注重宣传。县国土、建设部门要通过宣传车进村宣传、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和通告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政策,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县电视台、《梅城报》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典型事例,重点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国家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减少工作中的阻力。会后,各乡镇要尽快召开两委会对本乡镇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召开各村居主干和相关所站负责人参加的全乡或全镇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扎实做好整治违法违规建房的宣传动员和有关部署落实工作。
三要严格执法。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执法行动中,对整治对象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其主动配合;对那些不听劝告,拒不配合的,要采取强硬措施,强制执行;若出现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打击,决不姑息手软。执法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公安部门要出动足够的警力,做好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执法行动顺利、平稳开展。同时,要理顺农村农民私人建房相关制度,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和县政府法律顾问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出台一份规范农民私人建房及相关审批程序手续的文件,并优化服务质量,引导符合建房规定的农民依法依规建设,实现堵疏结合,以取得长效的整治成果。
四要强化督查。在全县统一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期间,要求各乡镇每半个月要向县两办督查室和效能办上报整治进展情况。县效能办和两办督查室要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全面掌握各乡镇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形成专报,及时呈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时,要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部门、乡镇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取得好的成效的要给予表扬并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经验,以确保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开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抓好整治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安定稳定、繁荣和谐发展。
相关热词搜索: 会上 建房 全县 整治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