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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5-17 10:55:02 浏览:

   为切实全面摸清我州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待遇落实情况,以及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教、科、文、卫等有经常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现状、着手研究解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管理问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调查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21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工伤保险调查摸底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是关注民生的一件重要的工作,工伤保险中的“老工伤”人员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同时全面了解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现状,为着手解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研究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做好准备。此次调查任务十分明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此次安排部署,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攻坚克难,增强信心和决心,克服困难把企业工伤保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工作调查做好。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8月10至12日)

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人事局、财政局、工会、法院、工商局、工商联、民政局、经济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召开企业工伤保险调查摸底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明确责任。

(二)制订工作措施阶段(2010年8月12日至15日)

1﹒由州政府牵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工会、法院、工商局、工商联、民政局、经济委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工伤保险情况调查摸底和国家机关事业工伤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并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相关部门安排1名联系人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2﹒组织调查摸底和调查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

1﹒企业工伤保险调查摸底实施阶段(2010年8月15日至9月8日)。

①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②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总工会、财政局、工商局、工商联、法院、经济委等部门参加,调查企业相关情况;

③依据企业名单,分类组织,深入企业,一家一家拉网式调查核实,情况汇总后由企业加盖公章确认。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实施阶段(2010年8月15日10月10日)。

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总工会、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调查工作。

①调查对象: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财政拨款为主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伤害比较突出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②调查内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工(公)伤亡人数、工(公)伤类型、伤残等级等基本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部门,以及近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情况;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享受工伤待遇的人数、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工伤待遇列支渠道、发放机构以及执行有关工伤待遇政策文件依据等;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方式、费率标准、工伤保险费用列支渠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待遇构成以及统筹管理的层次情况;各县、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障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完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障制度、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调查方法:此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借助用人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数据平台。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多少,参加工伤的就应该是多少。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支持,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四)总结评估上报阶段

1﹒企业工伤保险调查摸底上报阶段(2010年9月8日至10日)。

①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总工会、财政局、工商局、工商联、法院、经济委等部门参加,对调查上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汇总;

②向州政府汇报调查摸底总体情况的书面报告

③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财政厅上报调查摸底情况汇总和总体情况的书面报告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上报阶段(2010年10月10日10月15日)。

①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总工会、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调查上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汇总;

②向州政府汇报调查总体情况;

③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险处上报各项调查表和调查报告。

三、成立XX州开展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板岩过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赵科丁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郑  宇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必和  州总工会副主席

黄  健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保孔陇  州人事局副局长

卢振伟  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春明  州民政局副局长

岳太湘  州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肖占先  州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

赵  江  州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XX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宇兼任,办公室成员:唐阳、钱丽华、孙正春,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严格按时间要求把开展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查摸底的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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