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现就在全镇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承诺主体
全镇各级党组织和有承诺践诺能力的共产党员。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立足岗位、体现先进。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作出创先进争优秀的具体实在承诺,彰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跟踪推进、务求实效。坚持有诺必践、有践必果,加强过程督查和跟踪问效,使公开承诺落到实处。
三、内容方式
公开承诺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目标,按照组织创先进、个人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进行承诺。承诺方式主要有三种:
1、共性承诺。党组织对照“五个一流”的标准,提出一段时期内抓班子、带队伍、创佳绩、争第一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党员对照“五个表率”的标准,提出学理论强素质、讲奉献作标杆、扬正气树形象方面的目标和措施。
2、岗位(工作)承诺。党组织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围绕“选对手、找差距、争第一”等主体活动,履职尽责、争先进位作出承诺。党员主要结合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围绕确立先进标准、创造一流业绩、提供满意服务作出承诺。
3、实事承诺。党组织围绕党员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作出解难题、办实事的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作出做好事、办实事的承诺。
四、主要程序
公开承诺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调研提诺。党组织和党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和服务对象,调研了解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按照共性承诺、岗位(工作)承诺、实事承诺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初步承诺事项,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
2、组织审诺。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先进标准、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内容空洞、避重就轻的承诺事项,要督促指导修改完善。
3、公开亮诺。承诺事项审定后,通过公开栏、会议、网络或广播、电视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工作在一线窗口的党员,承诺应在岗位显著位置公开。
4、督查践诺。镇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指导联系组,要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经常性督查,进行跟踪问效,实行“两个公示”,按季度公示党组织惠民实事和党员好事实事,督促践诺。
5、民主评诺。年终组织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党组织践诺的评议一般采取三个步骤进行:一是述诺自评。由党组织负责人通报践诺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二是代表问评。群众代表就有关问题现场问询,评议对象作出解释和答复。三是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党员践诺的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可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下一级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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