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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5-18 15:00:02 浏览:

一、XX县教育局综合股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XX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书面申请的,由县教育局综合股受理;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由XX县教育局信息中心通过XX县教育局网站收集,转交综合股受理;口头提出申请的,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办理。

三、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需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四、综合股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登记后的申请,按照涉及的业务内容,分门别类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办理,督促业务股室按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

五、对于提交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六、县教育局监察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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