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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5-24 16:15:02 浏览:

肃宁县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生中  

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沧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沧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沧州市委《关于在中小学学生中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教育局党委、肃宁教育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学生中全面开展“在学校做好学生、在家庭做好孩子、在社会做好小公民”活动,各学校相关领导要充分认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精心策划,通力合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组织领导:为保障争做“三好少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成立了以王洪武局长为组长的争做“三好少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操作。  

活动宗旨: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就是对中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活动空间实行教育全覆盖,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以这一活动为载体,更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促其增强自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争先意识,能够更加健康地成长。  

争做“三好少年”的基本标准:在学校做好学生,就是要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在家庭做好孩子,就是要尊敬父母,孝敬老人,力所能及地帮助家长做些家务;在社会做好小公民,就是要遵纪守法,乐于助人,不进网吧,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  

活动要求:  

1、各学校关工委工作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学习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学生中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的通知》,充分认识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活动载体,制定活动计划,协调本校政教处、德育处、共青团配合实施,使争做“三好少年”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搞出本校活动特色,切实抓出活动成效。  

2、2012年春季开学后,各学校都要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大力宣传争做“三好少年”活动的意义,明确“三好少年”评选标准及本校活动安排,广泛发动全校学生,坚定争当“三好少年”的信念,以雷锋精神为引领,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念亲恩、谢师恩、感党恩,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3、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与各自的职能和优势相结合,与创办家长学校工作相结合,与“唱红歌”活动相结合,利用重要节点(清明扫墓、五·一、五·四、六·一、七·一重阳节、国庆节等)与集中组织开展励志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营造一个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向中小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大格局。  

2012年,各学校要特别注意把争做“三好少年”活动与五好小公民“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书活动紧密结合,丰富争做“三好少年”活动载体。“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书活动分中学组和小学组,春季开始,年底结束,分读书阶段、教育活动阶段和评比总结阶段。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征文的作者和指导老师均颁发证书。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各单位要将读书活动做为有力抓手,助推争做“三好少年”活动的开展。  

4、教育局关工委将采取组织联查、个别深入和分片汇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导。  

5、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三好少年”的典型事迹,树立先进榜样,以先进促后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到2012年底,各校要普遍召开一次争做“三好少年”表彰会,每个教学班要评选出二至三名“三好”少年,每个学校要推选两名“三好少年”的事迹材料,报送文教局党办室(县、市教育局将根据报送材料,评选出县、市级“三好少年”予以表彰),同时,各学校要搞好活动总结。  

各中小学开展争做“三好少年”活动,要长期坚持下去,要推动活动长态化,不搞一阵风。2012年作为启动年,各学校要开好头、起好步,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今后,每年都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常抓不懈,不断创出新成果,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肃宁县教育关工委  

                 20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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