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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六篇

发布时间: 2022-06-08 14:35:03 浏览:

【篇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在重大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遇到重大事项要按要求如实上报,这是体现干部是否忠诚的依据。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落到实处,通过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身,严明党的廉洁纪律,遏制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用自己的权利来服务群众,用自己的权利来发展社会,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遇事要多请示、多汇报,但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请示,遇事没有主见,大小事不作主。作为基层的年轻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创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导的,也是为领导所欢迎的。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

【篇二】

近日,局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的制定出台进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体制为着力点,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具体全面的规定,既厘清了主体,明确了范围和内容,又规范了程序和方式,同时还强化了监督与追责。《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深远意义。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手段。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管党,关键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也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条例》施行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员我们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在新时期,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使各级党支部在运行过程中更加规范;更加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更紧密的联系人民群众。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学习《条例》后我有了深刻的认识。

我想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我们都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工作中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犯错误本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做到主动尽早与领导沟通,以期得到领导的批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错误。这就需要我们经常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组织观念、程序观念淡薄,在处理一些应该由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或者在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重要决定时,往往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在高质量履行自己的职责上下功夫。

《条例》的出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就是要杜绝上述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对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尤其需要减少由于不领会上级意图而犯的工作失误,减少走弯路,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但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请示,遇事没有主见,大小事不作主。

作为基层的年轻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创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导的,也是为领导所欢迎的。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在向领导请示汇报时要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自己的主见,这种主见就是一种参谋,是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同时经常换位思考,时常想到如果我是领导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而寻求对上级领导处理方法的理解!我们年轻党员在工作中能够取得的成绩,单位能够获得的发展,当然是全体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我们要时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无论大事、小事都认真对待,认真做好,这样才是报答社会的最好方式。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请示,直接是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指上级部署开展的工作,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书面报告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教训等。将请示报告连用,是指党内和行政系统内部,相应层级在作出全局性重大决定或改革前,对超越宪法、法律和上级决定,可能会引发思想波动和其他问题的情况或方面,需要或必须向上级请示报告,不能擅自决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就是为防范这种倾向性突出问题制定的。完善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既要继承和发扬党的历史上贯彻请示报告制度的宝贵经验与优良传统,又要解决当前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上存在的难点与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无论身处任何岗位、任何职务,都要积极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因为这是能让我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重要方法。主动请示汇报,是正确领会上级意图、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充足依据的必要途径,经常主动请示汇报对促进我们的工作及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上级领导肩负着单位整体发展进行谋划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主动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己的思想动态,与上级领导及时地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领导对搞好这项工作的行为动机和基本设想,也就是领会领导意图,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和谐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局面。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这项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年轻干部要多与领导沟通,拓宽工作思路,学会站在领导的立场上看待、分析问题。多向领导请示,头脑不糊涂,思维不混乱,方向不迷失。

在日常工作中,在与上级沟通上要下功夫。多向领导请示,得到领导对自己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出错,工作方法上的错误会导致办事方向错误,办事效率低。只有通过多向领导请示,和领导主动保持沟通,使领导及时了解我们的工作进程,以便领导对我们的工作作出及时的指导。在请示过程中,领导会了解我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只有多向领导请示,领导才能在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履行好工作职责,把对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遇事多向领导报告,多请示,避免发生由于不领会上级的意思而犯的工作失误。党的年轻干部,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上级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平时比较忙,时间非常宝贵。我们在与上级领导当面请示汇报前,要事先打好腹稿,把相关材料准备充分,把重点和关键的东西找出来,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在汇报时,要把领导的意见就重点问题再做详尽汇报,不要不分轻重地全部详细地分析汇报。

【篇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大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

近年来,党中央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对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目前请示报告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主观方面的,有的跟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有关。对此,《条例》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要求,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应当遵循4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强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必须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权责明晰。强调要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三是坚持客观真实。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四是坚持规范有序。强调要有规必依、照章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工作。

《条例》坚持能统则统、当分则分的原则,针对请示报告程序和方式中的主要问题作出规定。一方面,坚持请示、报告的统分结合,对于请示报告的提出程序、口头和书面方式、载体等具有较多共性的问题,统一作出规定;对于行文要求、办理程序、请示答复、报告综合分析利用等个性问题,区分请示、报告分别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坚持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统分结合,在面上作出规定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使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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