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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关于印发艾滋病防治“三线一网底”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7 09:05:02 浏览:

新店乡各村委会,乡卫生院:

根据万源市重传委印发的《关于艾滋病防治“三线一网底”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万重传委〔2019〕2号)要求,为压实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现将《新店乡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

承担辖区艾滋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配备1名防艾工作联络员。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辖区有关单位、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组织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艾滋病检测。负责长期流动在外、拒绝治疗及失访感染者和病人的核查追踪,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对脱失或者治疗不规范、不听从医务人员劝导的感染者和病人采取必要措施要求其规范治疗。组织开展孕情调查,每季度由乡镇政府组织卫生计生办、乡镇卫生院对辖区育龄妇女(包括流入暂住人口)开展孕情调查;由乡镇政府安排专人对辖区感染育龄妇女采取“人盯人”模式、每季度落实计生“三查”,一旦发现孕情护送至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孕期保健和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包村部、村干部每季度对计划怀孕妇女进行一次随访,流出人口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其孕情,以村为单位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库,及时、准确、动态掌握育龄妇女信息;结合计生工作建立孕情“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育龄妇女怀孕信息并报告乡镇卫生院。

(二)乡镇卫生院

成立艾滋病防治管理办公室,配置4名以上专(兼)职人员、由1名院领导和1名专(兼)职人员包干负责全乡5个行政村,对本辖区所有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责任到人。落实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各村艾滋病防治进展信息和数据,特别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情況、服药情况,以及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治疗、随访、检测等。动员劝导未治疗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每季度对感染者和病人开展至少1次面对面随访,完成药品发放、随访检测、行为干预等,及时填写随访记录表并网报,确保一人一档;对于无法追踪的,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开展孕情监测,及时动员怀孕妇女接受检测,建立感染育龄妇女、感染孕产妇台账,“一对一”落实综合干预措施。每季度开展育龄妇女(包括流入暂住人口)孕情调查,每月对感染孕产妇提供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检测、生育、哺乳等指导;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及时协助提供定期检测、预防性服药和随访管理服务。

二、畅通运行机制

(一)分工协作制度

建立乡政府与各村、社的“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工作运行制度,即:明确乡政府负责工作协调总牵头,承担综合管理日常工作;乡卫生院牵头负责艾滋病预防干预、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职责;各村、社干部做好艾滋病毒感染者(含艾滋病毒携带者)动态管理工作。

(二)定期会商制度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艾防工作动态,研究分析监测检测、宣传干预、感染者随访和抗病毒治疗、预防母婴传播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主持,乡政府卫计生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各村社干部参加会议,可视情况邀请市卫生健康局相关领导和人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如遇到上级指令性任务、重大问题等,可临时召开例会。

(三)加强信息报送

乡政府确定1名业务骨干担任信息员,负责定期编印工作信息和月报,分送相关单位和人员参阅。原则上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实行及时报送,每月月底报送本月综合信息,次月15日前向卫生健康局报上月月报。重大事件、突发紧急信息立即报送。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新店乡政府要加强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分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具体干,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落实责任人员

比照省、市、县做法,新店乡实行艾防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乡镇卫生院对5个行政村每1名感染者和病人、育龄妇女等服务管理对象包干负责,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报乡政府备案。

(三)严格追责问责。

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可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附件:万源市新店乡人民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店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

1、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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