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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8-02 12:45:03 浏览:

晋城市非物质文化内容丰富,分布广泛。目前仅正式公布的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有449个,分属不同的类别。在历史的传承中,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群众的生产、生活联系紧密,以浓厚乡土气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和利用工作,2013年5月至7月,由民革山西省委副主委、晋城市委主委张湘君带队,组织民革市委班子成员和相关专业党员,对全市非遗保护利用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还赴安徽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经验,并与民革阳泉市委会进行联合调研和座谈研讨,系统分析了我市非遗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遗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各地纷纷加大了保护力度。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科学保护思想指导下,不断拓展保护领域,着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资源普查、遗产申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科学的保护体系。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由市文化局于2004年3月成立了晋城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保护工程日常事务。2007年成立了“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具体负责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工作。几年来,通过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生存现状以及存在问题、保护工作的难点等,进行全方位调查记录、建档和数据库建设,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传承工作奠定重要基础。

(二)组织非遗申报工作

2005年,在逐一摸底、考察项目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首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截至2013年12月,我市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共有17项,名列山西省第二,分布在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医药、民俗6个类别中。分别是:焙面娃娃、阳城琉璃、高平刺绣、上党八音会、阳城犁镜浇铸技艺、上党梆子、白马脱缰的传说、舜的传说、围棋起源烂柯山的传说、土沃老花鼓、上党二簧、泽州秧歌、泽州四弦书、武氏正骨法、泽州中秋习俗、皇城村重阳习俗、沁水柳氏清明祭祖习俗。列入省级保护项目65项,名列山西省第三;列入市级保护项目124项,列入县级保护项目243项,充分显示出我市文化的丰富性与多样性。9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0人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8人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阳城县皇城村和泽州县珏山已分别成为“山西省民族传统节日九九重阳节保护示范基地”和“山西省民族传统节日中秋节保护示范基地”。

(三)开展宣传保护活动。

一是加强保护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增进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市展览馆和市文体宫成功的举办了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每次展览历时7天,展览项目之全、规模之大在我市尚数首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2012年2月5日至2月15日元宵节期间,我市在北京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这些活动增强了群众的认同感和保护意识,使保护工作深入人心。二是完善保护规划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将保护工作的长远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对我市具有历史、科学和人文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进行保护和传承。三是开展摸底登记和保护工作。2006年5月开始,采用文字和数字化手段,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普查,大约在2008年底完成;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减免学费在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上党梆子戏曲班,加强人才培养。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政府2006年投入20万,2007年投入30万,高平市政府每年投入5万,泽州县政府每年投入5万用于日常经费,阳城县2006年投入经费50万用于生铁冶铸技艺的保护工作,并在皇城村设立了生铁冶铸技艺专业博物馆,等等。

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保护不够

个别部门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识不到传统民族民间文化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面对当前非遗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现实,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同志认识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价值及加强保护的紧迫性,工作没有提到决策层的重要议事日程。部分传承单位和个人以为只要申请加入了名录,就得到了保护,或申报只是为了挂牌,仅仅当作一种荣誉,没有把发展和传承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不少群众对非遗了解不多,理解不深,对非遗保护的范围与内容及如何保护不完全清楚,保护意识不强,非遗保护还没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机构不全,人才匮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一定人员、经费的保障,但目前这方面经费缺乏,工作人员是兼职,多头兼顾,难以潜心从事非遗保护工作,无法满足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的需要。同时,相对于量大面宽、专业性强的普查保护工作,文广新局和旅游局的力量显得很单薄,难以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综合性、专业性、长期性的要求,这些都不利于非遗的传承和保护。

(三)传承乏力,前景堪忧

受现代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非遗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发生急剧变化,非遗保护形势严峻。大多数非遗保护工作不以赢利为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生存,缺乏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受众群体出现断层,生存空间逐渐萎缩。传统民族民间文化在中老年人中还有一定影响,而年轻一代普遍不感兴趣。许多民间老艺人生活窘迫,或者年事渐老,无法带徒授艺;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少有人拜师学艺,传承人青黄不接,非遗传承后继乏人。一些重大项目传承因缺少资金扶持而面临断层,很多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个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涵着这个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它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也承载着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具有深刻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我们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非遗保护工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创设良好的保护氛围。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非遗保护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做到组织、规划、人员、经费“四到位”。加强文化部门与发改、财政、住建、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的保护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文化遗产日”、“非遗展示展演”、“民间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加大非遗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非遗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使人民群众既是非遗的创造者、传承者,同时也是宣传者、保护者。积极推动非遗进学校,把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给青少年一代,从小培养他们对非遗的兴趣爱好,让各级学校承担起非遗的传承义务。

(二)加大投入,培养人才,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壮大保护传承力量。

建议建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用于资源普查、资料征集、实物收购、濒危项目的抢救等。用足用活有关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依托项目申报及富有特色的文化成果展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出台相应的经费扶助政策,建立资金扶助机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具体传承人。除财政拨款外,还可通过政策引导,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吸纳民间资本投入非遗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专门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积极选送非遗传承人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才队伍。针对目前大量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尤其对濒危的重要项目要制定传承计划,建立传承活动基地,设立专项传承补贴,为传承人提供良好的传承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鼓励教学机构开办兴趣班,引导更多的人走上传习之路,壮大非遗保护传承力量。

(三)挖掘内涵,提升价值,推动非遗与旅游业相结合,积极发展非遗文化产业。

把文化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是技艺薪火相传的有效途径,运用科学发展观引导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市场化是实现永续传承的有益尝试。在非遗保护与利用方面,安徽屯溪就做了较好的尝试,成立了“屯溪老街保护利用聚集区”,徽墨、歙砚、徽派石雕、徽州四雕、黄山一品有机茶叶、徽菜、徽州根雕、徽州毛笔、徽州漆器等专业生产展示销售区。我市可以借鉴安徽非遗保护与利用的方式,加大非遗项目综合利用力度,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根据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特点和分布范围,重点挖掘整理上党梆子、上党二簧、泽州秧歌、阳城犁镜、大阳制针等优秀民间艺术,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聚集区和非遗生产展示销售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经济相结合,积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旅游商品,利用旅游景点、节庆活动,组织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艺在晋城有关景点开展演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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