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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供销社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5-10 08:15:02 浏览:

一、工作重点
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实施意见精神,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研究,全面安排部署,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扎实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县“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计划
1、积极参与农村现代化流通服务网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为农村综合服务组织,抓住机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及商务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契机,利用现有资源,改善经营设施,创新经营业态,扩大经营领域,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农资和日用品流通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点资源优势,主动与龙头企业开展联合、合作、壮大综合服务实力,实现快速发展。
2、积极筹备县内“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争取上级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并在系统内开展宣传、发动、协调工作,逐步构建本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品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农副产品购销体系,大力推行“小超市、大连锁”的农村服务战略,做到工业品下乡,超市进村,农产品快速流通。力争今年底把南北两片(北片区金官有限责任公司、南片区兴农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农资配送中心、顺州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程海惠民供销有限公司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期纳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南片日用百货配送中心等改造成为农村经济区域服务体系;把社有企业改造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把县联社真正改造成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者、引导者。
3、继续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农业需求的变化,2010年进一步加强农资经营管理工作,加快建立企业现代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强化服务功能,使我县的农资供应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力争今年完成“农资农家店”或“农家店”30个。
4、进一步加强“两社一会”的发展建设和推进“四进村”、实现“五个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基层组织连接农民、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村级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全力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不断规划,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民办、民管、民享、民受”的运作机制,真正成为农民认可,农民欢迎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广泛吸纳多方面人才,在全县各乡镇大力发展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优质服务。在去年的基础上力争再发展“两社一会”20个(专业合作社4个、综合服务社15个、协会1个)。
5、抓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训。以“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为主,积极开展“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人才培训工作,增加劳动力转移,力争今年培训各类人员200个。
6、做好各类项目的上报工作。力争今年上报各类项目4个,①永胜县北片区农资配送中心;②永胜县农资储备配送中心;③永胜县南片日用百货配送中心;④永胜县供销社惠民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
7、切实加强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改进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改制后的企业会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会计、统计工作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贯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统计不能无人理、无人管,不能出现瘫痪状态,并要加强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质上就是加强财会人员的工作责任,因此每一个财会人员都应做到对每一笔经济业务从原始凭证审核,到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报表都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的要求去做,同时,在正确核算盈亏的原则上按质、按时为企业领导及上级部门提供会计信息,并对其负责。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做好财务分析,至少半年度和年度必须要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分析。为进一步探讨和发挥我社财会工作在新时期的作用,县社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和互审互查活动。
8、认真做好食盐、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供应。一是在政府和盐业公司的指导下,食盐经营南片以期纳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北片以金官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采取连锁配送的经营形式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对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以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基层企业为依托,联合个体工商户加盟经营,保证其安全规范。要做到勤检查、勤督查,保证全县人民吃上含碘的优质食盐,做到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
9、认真抓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联社党政“一把手”要全面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发展”的职责;广大干部要站在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考虑问题,真正树立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县社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深入基层协助各企业进行发展、创建、协调、指导工作,县社党委、理事会要明确要求,严格遵守联社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企业改革与发展,为基层多办实事、好事,不能走马观花,更不能在下乡期间在企业白吃、白拿、白要,更不能以各种名义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利益。针对基层企业在改制中普遍存在而且反映强烈的问题,如资产问题、退休人员剥离费用问题等,县社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各企业改制的方案,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保持内部安定和谐。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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