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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5-17 16:15:02 浏览:
 

东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度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  

    

    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总结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2009年3月12日,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各乡镇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安排部署了2009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台《东安县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8个乡镇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19个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别向政府递交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为全面完成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打下了基础。全年共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会4次,及时传达贯彻省、市、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协调各监管部门认真地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向县政府争取食品安全经费3万元,全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一是在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当天,出动宣传车4台,在全县内巡回进行流动宣传。二是组织了《食品安全法》“五进”活动(进街头、进超市、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在宣传现场,悬挂宣传横幅40余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氛围。  

  (2)全面完成“打非”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在“打非”整治活动期间,各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按照各自制定的整治方案,出动各类执法人员700多人次,车辆150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516户,抽取各类样品813种次,其中检测出不合格的食品3组,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有21种。查获假劣兽药18个品种,共22件,货值7000元;查获“五无”饲料2个品种,重量为1.5吨,货值4500元;查获病死猪肉135公斤,货值2000元。在整治活动中未发现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和禁用兽药鱼药及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未发现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2009年5月15日,市政府“打非”督导组对我县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对我县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9月份,我局会同县卫生监督所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09】48号)共同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周边场所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食堂24所、检查学校周边饮食店22家,下达食品安全法律监督意见书12份,督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2家学校食堂进行整改;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的10家饮食店来我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力的净化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3)认真开展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业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政府和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县政府7月9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从7月13日起开始承担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即由我局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并将已受理的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交卫生监督机构,并派人参与卫生监督机构的现场审核工作,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现场审查通过的,加盖我局公章,向申请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从6月1日起,我局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的申请21份,经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发证条件并已发证的共16家,。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我局指派工作人员参与卫生监督机构实施餐馆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理。共参与检查餐饮服务企业40余家,下达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30余份,书面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整改。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监管  

今年来,结合东安实际,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力度,截止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760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266家次,其中药品经营企业132家,检查覆盖率100%;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8家次,检查覆盖面100%;乡镇以上医疗机构50家,检查覆盖率100%;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60份;立案75起,当场行政处罚15起,罚没款总数260356元,完成年计划的100.14%,查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66种次,货值金额1.72万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起,回复10起,回复率100%;     

 (1)开展节日期间药品市场检查。针对节日市场特点,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两节”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一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春节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6家,药品使用单位122家,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85人次,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0.3万元。二是开展国庆、中秋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从9月1日起到日前止,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相对人2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立案5起。  

(2)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向辖区内管理相对人下发了《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省局已公布的和其他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清理,主动“下柜”。在该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管理相对人200余家。  

    (3)紧急协查不合格药品,防止发生药害事故。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一年来及时在东安行政辖区内紧协急查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假药糖脂宁胶囊等14种不合格药品,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4)开展计生药械市场的专项检查。按照《东安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联合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家,性保健品专卖店6家,医疗机构20家,计划生育服务站(所)1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处理。  

    (5)开展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的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药品经营企业和一个人从非法渠道购进假药人血白蛋白,货值2600元,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从重处罚,有效净化血液制品市场。  

  (6)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针对我县中药饮片市场购销行为欠规范,非法渠道购进、使用的中药饮片无标签或中药饮片的标签未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的现象,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中药饮片从业人员进行中药饮片鉴别知识培训,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70家次,发现违法行为16起,责令改正16起,立案6起。  

(7)积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今年来,我局组织有关业务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和明查暗访,主要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正规、票据是否齐全、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经营场所温湿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分类是否规范以及店堂广告等等,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2009年,我县共有69家药品经营企业要进行GSP跟踪检查,我局以跟踪检查为契机,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自觉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从5月份开始跟踪检查,现已检查67家企业。  

(8)加强特殊药品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除日常检查外,对有特殊药品批发资格的东安县药材公司每季度进行1次的特药专项检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2009年,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表15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77份。  

(三)加强党风廉政、队伍作风、素质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把腐败的苗头和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严格执行国家局“八条禁令”、“五项制度”和省局“三个严禁”的规定,对全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工作人员的不廉洁行为,一定严查到底,决不姑息;增强领导班子执行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年来全局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按初计划今年集中学习时间达到了40小时,做到了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7月27日至7月31日,全局人员进行封闭学习,系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自由裁量权基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法规水平,为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打好基础。同时,统一购买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释义、案例和原理》和《2009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做到人手一册,每季度对干部学法情况考评,坚持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极大的调动了全局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坚持法制学习与专业考试、案卷                     考评相结合。为了督促全局职工加强学习,我局对干部职工实行每季度考试一次,考试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还邀请市局政策法规科的专家现场进行案卷讲评,并展开专题讨论,研究探讨在学习贯彻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执法水平。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法制、GSP、医疗器械监管培训等各种培训班5次,全面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效能。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今年来,我局始终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2009年,我县有23家药品经营企业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8家药品经营企业要进行GSP认证,有18家药品经营企业要进行GSP再认证,工作量较大,任务较重,为了方便管理相对人,我局开展了“手把手、点对点”的“企业服务年”活动。指定专人对管理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开办前业务指导,提供必需的表格、流程、质量管理制度等软件资料和范本,让管理相对人享受优质的服务。今年已受理的7件药品零售企业筹建许可,平均每件的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比法定的20个工作日提速13个工作日;受理申请新开办药店验收发证的10件,平均每件的审批时间为4.6个工作日,比法定的10个工作日提速5.4个工作日;受理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32件,平均每件的审批时间为4.5个工作日,比法定的10个工作日提速5.5个工作日。  

  4、开展“一线工作法”,为企业发展助威助力。  

     今年来我局将市局组织开展的“企业服务年”和县委、县政府开展“基层工作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下沉工作重心,推行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做到力量向一线倾斜、能力在一线锻炼、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有力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求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3家以上涉药单位,每星期下基层不少于2天,进百家门、听百家言、办百家事、解百家难,倾听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呼声,积极探索符合本县实际的监管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5、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9年3月-8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通过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群众评议,我局党组找准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为进一步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发展难题,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绩效考核,认真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今年来,我局在去年“三化”管理的基础上,强化绩效考核,制定了《东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并狠抓落实、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新闻宣传、信息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职责。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了局机关的财产安全;加强了车辆管理,保证了工作用车需要,保障了行车安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大了劳动纪律的督查,劳动纪律有了很大改观;认真做好了本局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我局在市级媒体发稿17篇,省级媒体发稿2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了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勤俭节约,不乱开支,不扩大经费开支。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1-10月完成非税收入52.475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91%。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61次,做到了及时贯彻认真落实。及时完成县委、政府领导交办的林权制度改革、扶贫建整、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  

继续深化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 进一步健全了农村药品监督体系,完善了协管员工作制度。今年,我局继续聘请16名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504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50名药品协管员,覆盖面达100%,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新格局;大力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在坚持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鼓励做大做强,上规模上档次,积极引导发展村组药柜,真正做到让群众购药用药更方便、药品质量更有保证。  

继续强化技术监督,为行政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我局在认真做好监管的同时,积极开展药品委检、快检服务,帮助相对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药品器械管理水平,对相对人不能鉴别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的委托检验,县药检所提供了热情服务,并按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通知书,为当事人提供参考依据,检验收费严格按标准执行,共接受委托检验521批次。今年共开展快检30批次。  

二、2010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规范、整顿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继续保持查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规范、整顿药品流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危害人发身体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主动配合上级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形象不倒。  

(三)按职责要求做好食品(餐饮等)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逐步实施药品分类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用药,防止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建立和完善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二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严格药品零售企业准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药柜)”建设,加大药房的监管力度。四是建立实施药品市场明查暗访跟踪巡查制度,向监管相对人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记录检查信息和违法行为,使日常监管有据可查。  

(六)全面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素质。建立药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不得从业。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村级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二○○九年十一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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