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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5-25 10:45:02 浏览:

县政府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摆正自身位置,不断密切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促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坚持向人大、政协报告政府工作
坚持将政府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定期、不定期地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改革发展、经济运行、城乡建设与管理、民生民利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并及时征求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政情通报,在每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全体会议上报告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交人代会审议之前,坚持征求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进行认真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经县人代会通过后,县政府根据人代会讨论的结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政府工作要点》,将报告确定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县长、各部门、各乡镇,明确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坚持做到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的意见,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县人大、县政协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的决议,实行县政府主要领导把关协调、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的责任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对待、积极解决、扎实推进,保证了决议事项落到实处。
二、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县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时参加人大和政协的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组织的重大工作活动及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成员、政协委员会成员参加。实行重大项目县级领导联系制度,主动邀请人大和政协领导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和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共接受人大述职评议20多次。县政协先后参与了规划局、就业局、自来水公司等16个单位和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意见征询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作风的转变。密切配合人大做好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县政府在事前都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沟通,确保每次人事任免都能代表人民的意志。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协组织的各类视察、检查及调查活动,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对于人大、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各相关部门都精心准备、热情接待,努力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对在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县政府都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研究,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取政府工作推进中矛盾困难较多的重点事项,积极邀请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指导帮助政府破解难点、热点问题。近年来,县政府邀请人大、政协组织代表和委员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消费市场建设、工业强县战略实施、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70多项视察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各类许可、审批、登记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近年来,县政府及组成部门共接受人大执法检查20多次。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按照“认真、高效、及时、保质”的原则,立足于办实事、求实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每年县人代会和政协委员会交由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县政府都要召开专门的交办会议,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交办通知》,详细安排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任务分解落到到位。实行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一把手”负责制,对于每一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都高度重视,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布置,限期落实。制定下发《***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对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办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保证了决议事项落到实处,促进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各承办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与代表、委员“零距离”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适时邀请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办理工作的重点单位,通过听汇报、查阅会议纪录及相关资料、电话回访代表等方式,查找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办理。要求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以文件形式对办理结果函复相关的代表和委员,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人大代工委、政协提案委员会备案。县政府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和答复意见的落实兑现,做到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近年来,共承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34件,办结120件,办结率达89.6 %;承办政协委员提案88件,办结81件,办结率达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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