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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5-25 15:45:02 浏览:

2012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调整充实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劳动保障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充分发挥村、组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对全乡4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掌握他们的思想和行踪。并结合XX乡实际修改了《XX乡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矫正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加强宣传学习,营造氛围。采取会议、板报、发放材料等方式,对开展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以及重要性和意义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使他们知道为什么要开展社区矫正,怎样开展社区矫正,使他们社区矫正这“新鲜”事物有所了解和认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矫正质量。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联络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若干规定》等具体业务内容进行学习和宣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技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2年9月12日,XX乡党委政府邀请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对全乡村党总支书记和治保调解主任及司法所干警30余人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与13村党总支签订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目标管理责任书。2012年9月21日XX司法所对所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法制教育。此次培训共有18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会议就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考核奖惩、请销假制度和《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申了手机定位的基本情况,不准无休止地上网,对产生的费用要积极主动地缴清。

五是建卡立档,规范管理。采取“一人一卡,一人一档”的管理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建卡立档,规范管理,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督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六是建立司法“E通”平台。在县局的帮助下,建立了司法“E通”平台,健全了矫正对象个人信息档案,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对21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GPS定位手机,实行GPS定位手机跟踪管理。

七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清查活动。经查XX乡共有社区服刑人员41名,其中在家务农或在家生活的有27人,在县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务工的有3人,出县务工的有7人,没有来报到下落不明的有3人,生病住院治疗的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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