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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机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政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市的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的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挥巡逻特警队跨区域执行任务。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市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刑事案件;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仁怀市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9.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工作。
12.组织实施对到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市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16.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拟定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7.领导本市辖区范围内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20xx年在职人员453人,其中公务员374人、行政工勤50人、事业工勤29人。
(一)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29471.74万元(含上年结转)。
(二)20xx年财政拨款支出26641.58万元(含上年结转)。
(三)预算资金执行管理情况。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各项支出均需出具合法、规范、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单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1.预算项目情况。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xx年初财政预算专项项目共有12个,金额共计4632.84万元。分别为:1.道交经费,金额400万元;2.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金额1498万元;3.技防设施补点工程,金额349万元;4.技防设施运行维护费,金额300万元;5.交通秩序管理维护费,金额75万元;6.禁毒专项,金额300万元;7.囚犯经费、行拘及戒毒人员经费,金额650万元;8.森林大队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金额5万元;9.特殊病员收治及嫌疑人检查费,金额35万元;10.天网维护费,金额735.84万元;11.刑事侦查专项,金额85万元;12.智慧监所建设费,金额200万元。
2.项目组织情况。为完成特定的公安工作目标任务,20xx年初预算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4632.84万元,按照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项目管理情况。根据项目情况,临时设立项目小组,办公室设在实施部门,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按我局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实施。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年初预算12个项目资金4632.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32.84万元,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到20xx年6月,年初预算12个项目实际支出4632.84万元。用于支付道路交通、技防设施、交通秩序管理维护、禁毒、囚犯经费、特殊病员收治、天网维护、刑事侦查及智慧监所等费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年初预算12个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完成预期目标。
(一)绩效评价目的
反映我局20xx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一是道交经费项目划拨23个乡镇道交办费用,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该项目保障了1070名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技防设施补点工程保障了新建高清违法抓拍60套,改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现象,规范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技防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保障了40组红绿灯、技防光纤313条、违法抓拍摄像头600个,保障交通,有效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视频;五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项目保障了护栏2500米、标线1000米、标牌100块,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出行;六是禁毒专项项目保障了禁毒工作,有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七是囚犯经费、行拘及戒毒人员经费项目保障了在押人数400人,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证在押人员实际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环境干净清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八是森林大队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项目保障了5件,办好每一件涉林刑事案件,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九是特殊病员收治及嫌疑人检查费项目收治嫌疑人10次,嫌疑人检查300次左右,及时对嫌疑人进行收治及相关检查,避免病毒传染,维护社会稳定;十是天网维护费项目保障了球机294个,派出所链路58条,建“网”防范筑平安,无数只“天眼”(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分布在仁怀的大街小巷,为打击罪犯、服务群众、处置突发事件的精准研判和警力部署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多措并举构建立体化治安巡逻防控体系,把“平安仁怀”深入民心,将酒都仁怀打造成安全堡垒,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十一是刑事侦查专项项目保障了尸检中心1个,警犬12只,及时有效侦破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在打击刑事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缩短办案周期,第一时间震慑犯罪。视频侦查工作是新时代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快侦快破刑事案件的致胜法宝;十二是智慧监所专项项目保障了2个监管场所,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打造智慧监所。
(2)质量指标。有效朝项目工作目标推进,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便捷出行。
(3)时效指标。12个项目按照时间要求均落实工作,有效保障公安专项工作的开展。
(4)成本指标。12个项目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均规范执行,确保项目实施不超出预算,发挥最大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12个项目均完成预期目标,保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大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切实肩负起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2)可持续影响。12个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预算调整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信息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了相关预决算信息。
本年度12个专项项目均有序向预期目标靠拢,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学习;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牢牢把握专款专用及财经纪律审好审细每一张票据,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一)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也作为财政部门对单位项目预算的重要参考。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将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二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
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xx年总支出20xx.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xx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xx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
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
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
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xx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三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的决定》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监督考核进行自查,自查评分99.5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4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杨肇晖县长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县人大副主任周后鹏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研究调整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制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月28日上午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预算法》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公布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了1-3月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是加强对部门监督的具体体现,是依法监督《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有效方式,这不仅是一项单纯的工作,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有利于发挥预算功能,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促进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还能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7月16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曾惠文同志汇报1-6月财务收支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在会上总结了上半年财务收支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财务收支工作提出要求,针求干部职工意见。
今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每季度听取财务专管员汇报财务情况1次,局党组班子听取财务情况汇报3次,分管财务领导月月听取财务情况汇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律法规4次,听取干部群众对财务管理的意见,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张智彬、孙毅、柳正强、张勇、曾大立担任,成员:彭桂新、曾惠文、戴连喜。对照创优活动的要求,仔细自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2、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创优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和财务专管员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局党组一方面加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财务专管员学习,除参加县财政局、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国库支付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要主动自学政治与业务,促进创优活动的开展。
3、加强制度约束。以本局现有的经费支出为依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如交通费、招待费、水电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规范,尽量做到公车不私用,公款不乱用。
(一)努力实现收支计划科学化
1、坚持按程序编制收支计划。根据局上年度财务收入及支出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出了今年收支计划,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了20xx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使收支计划既公开又接近实际。
2、坚持收支计划准确。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分五大类,14个子项目,预算收入为360.3万元,县财政拨入经费360.3万元。实际收入1-10月1406.47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经费1406.47万元;
财务支出计划也分六大类,25个子项目,预算支出为1406.47万元根据县委、县人大常委要求,收入支出基本做到没有大的突破。
(二)努力实现收支法律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年初先由我局申报收入计划,后由县税费统征办统一征收,没有列入统征办征收的项目由联矿责任人负责征收到位,做到应收尽收,收入合法。
2、严格执行预算。我局严格按照报县人大的收支预算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改变收支计划用途,做到支出合理。
3、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收支行为,不坐支,不公款私存,收入及时入库。
4、严格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款工程支出由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
5、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使用资金均严格实行了政府采购申报制度。
(三)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
1、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将原22项制度修订为30项。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财务会审制度,新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4项制度制成公示牌,在局办公室上墙公开,并编印成册,发至全局人员。
2、财务人员合法上岗。局党委经常督促财务专管员加强学习,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熟悉、纪律严明,按时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办理会计证年检等手续。
3、报账程序和手续齐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报账时票据手续齐全,均按照县会计核算中心的要求办理。
4、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财务会审按月进行,支出票据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会审组会审通过,再加盖财务会审印章后方可入账报销。财务会审印章由局党组成员管理。
5、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初在全体干部会上公开上一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将财务公开的有关账、表张贴在会议室创优活动园地,接受监督。
(四)努力实现资金高效化
牢固树立节支增效意识,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公平、压减一般、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坚持节俭办事,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优先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需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局里正常运转上来。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自20xx年机构改革以来,由于职能划转,我局新增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灾减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务接待需求增加,故20xx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比上年5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100%。1-10月公务接待费已开支6.226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2.26%,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1505.26万元,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944.83万元,相比同期增加560.43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加了应急、救灾、防汛抗旱及森林消防等职能,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配套资金,由于国库支付时间延误,导致我局20xx年中央和省级下拨救灾资金近500万元到20xx年以后才支付成功,故导致20xx年基本支出大幅高于去年同期。
今年来,我局在开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现在起,决心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从严要求,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目标实现。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四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财绩〔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完成值,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我部门编制20xx年度部门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单位和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严格设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同时,成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
20xx年度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100%。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15个,自评项目15个,自评价平均分97.6分。
(一)本部门项目支出经费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100%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均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工作成本节约,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
(三)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通过项目执行,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参观来访。
(一)项目经费不足,影响到文化旅游活动开展的质量。建议根据实际需要追加经费。
(二)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慢,跨年度完成。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完成。
下一步,本部门将项目自评结果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xx】61号)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开财字〔20xx〕10号)文件,我单位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xx年我单位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11个,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森林防火经费、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畜牧兽医专项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3.75分,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于20xx年4月开始展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通过对项目研究分析、了解询问等方式收集项目立项、决策、实施、管理与项目财务核算等相关资料;
2.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
20xx年我单位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3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08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当年实际下达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使用资金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使用资金1.77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使用资金0.353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使用资金115.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使用资金2.64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使用资金6.6528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使用资金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使用资金5.8297万元。
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结余3.23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资金结余14.647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资金结余19.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资金结余4.36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资金结余3.347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结余28.1703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政策,做好农业工作;
注重生态,做好林业工作;
科学部署,做好水利工作;
统筹推进,做好扶贫工作。
农产品常态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农产品检测,按时按质完成了检测任务。20xx年开展20xx年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及20xx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共核实棉花种植面积310.7亩、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658.6亩,水稻种植面积210.8亩。
林业工作方面:依托联通公司巡护信息系统开展护林行动,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并督促5名护林员、4名监管员在线使用,我区护林员及监管员巡护系统使用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兑现奖惩等形式,加强巡山员队伍管理。张贴宣传标语3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重点防火期严密防控,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水土保持方面:委托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对经开区管辖的长江赤心堤、长江永安堤、八里湖堤、赛城湖堤、向阳堤五个堤坝进行日常管护,提高了河堤湖堤防护质量,美化了河堤湖堤周边环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设立界桩155块,通过定位测量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一张图。深入推进河长制,调整全区河(湖)长人员名单,制定“清河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了2件涉河问题。
畜牧兽医专项:配合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行动,2家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已获批,今年共累计办理犬牌738个。
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实际按户因人施策,精准实施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补助贫困学生13名,为2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送教上门;
实施就业扶贫,安排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公益岗位工作,聘请5名暂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业;
实施健康扶贫,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
实施基础扶贫,对贫困户侯帮兴家入户道路进行硬化,对吴从木、高传兵家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目前,通过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我区26户78人已全面脱贫并办理防贫保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20xx年多个预算项目年末资金有结余,且资金结余较大,预算安排不太合理。
20xx年,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
将继续做好水利工作,加强防汛防洪,加强水土保持;
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防火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巩固脱贫成果,推动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
一是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
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七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经济强。20xx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以质取胜,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省之路”的总体要求,把质量强省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磐安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县,社会经济发展受能源、土地、环境、交通等要素制约更多。磐安中小企业多,规模小,基础差,底子薄,且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着产业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十二五”期间,磐安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走质量强县之路。如何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作?本文从分析我县质量现状入手,对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一点粗浅建议。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形成了共识。近些年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成立了磐安县质量强
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质量强镇、强企、强业实施方案并在尖山镇和2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设立了县政府质量奖。二是品牌战略稳步推进。目前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名牌产品5个、省著名商标12件,金华名牌产品14个、金华著名商标32件,企业主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名牌产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三是我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工业产品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3%以上。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年年达100%。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二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6个乡镇创建成全国优美乡镇。
四是产品质量整治成效明显。五年来,围绕与经济建设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小”行业整顿规范等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的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许多企业主质量意识不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乡镇、部门和企业主对质量强县工作还比较陌生,没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没有实质性地开展质量强镇、强企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还没有认识到位。二是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全县规上企业中,多数企业没有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缺少质量管理人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品牌意识不强,工业名牌不多,区域名牌、服务业名牌没有,农优特产也缺少叫得响的品牌;
产品无标准生产普遍,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的更少;
产品很少开展检验检测,计量器具平时很少主动要求检定等。三是质量强县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质量强县工作主要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部分组成,涉及发改、环保、建设等30多个部门和各个乡镇、各个企业,关系到全县的每一个人。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乡镇都不明确自己要做哪些工作,都还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都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对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除了少数几个牵头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多数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质量强县工作知之甚少,新闻媒体对质量强县工作宣传不多。
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质量强县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把质量强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使质量强县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建议适时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加强政策激励,设立县政府质量奖,制订和完善有关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强县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制定评价办法,确定评价指标,每年对各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及质量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质量强县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各乡镇、各企业,需要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研,尽快制定质量强县的工作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要突出重点,着重提高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升。
(三)落实责任,推动创新。
建设质量强县主体是企业。质量不可能靠管出来,而是靠建出来的。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对质量的第一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建设一批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高自身检验检测水平。建立完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要进一步重视质量创新工作,突出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创新,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围绕我县主导产业,通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积极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竞争力,努力在我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同时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问题,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紧扣质量强县建设这个主题,运用简报、媒体、网络、会议等载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质量强县工作家喻户晓,激发各行各业、各职位各工种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全民质量意识,为质量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八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
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
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
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
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
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
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
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
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
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
其他收入983,826.65元;
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
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
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规划约束,讲求绩效;
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
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
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九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方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
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十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
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
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
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⑤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⑥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
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二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xx〕1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及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稽查协调处、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处、食品安全协调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处)、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化处、知识产权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科技和财务处、政工人事处,局机关行政编制110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市场稽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主任1名),正科级2名。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04名,其中部门领导10名,处级干部59名,一般干部35名。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编制11名,局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综合管理科,现有在编制人员9名,其中局领导3名、科级领导2名、一般干部4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现有人员21名;
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
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编11名、现有人员6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4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8名,现有98名。
20xx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运行的第二个年份,也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份,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xx〕7号)精神,强化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动适应形势,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财务处,同时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规范了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坚持借船出海,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雏形。强化预算绩效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平台,及时推送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制度办法,助推各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始终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牛鼻子”,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注重绩效目标源头质量管制,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完善20xx年度56个项目的信息、逐一修正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确保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的调整,年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绩效专家,逐一核实修正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保20xx年度安排的5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指标结构及其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积极扩展绩效目标范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将现阶段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重点对象。20xx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56个项目全面覆盖了全部项目包括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实现了应管尽管。
(三)强化预算绩效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目标,实施了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和不定期检查的绩效管理制度,每月每季未都认真研究预算执行情况,次月(季)初及时印发上月预算执行通报、上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统筹推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双监控,督促和推动各部门自觉强化预算执行和管制绩效目标。
(四)探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索开展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全覆盖,在自评过程中对20xx年初安排的56个项目实现全覆盖,使所有项目应评尽评。同时,为确保自评质量、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随机成立了6个交叉评估小组,对20xx年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进行了集中评审。自评讲质量,在项目绩效评估中,坚持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管理、资金、绩效、报告等各环节入手,依次评估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及时给予纠正,保持绩效目标、跟踪管理过程与自评报告客观一致,确保了绩效自评质量。创新评价方式,在组织项目实施部门及交叉评估小组完成评估任务的同时,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绩效专家,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培训、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改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五)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去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组建以来首次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还不够科学和客观,为激发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逐一点评每个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还未严格按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将绩效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到项目预算中。与此同时,认真撰写了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认真对标对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扎实开展了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绩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年度预算资金总支出达到70%,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59.59%,安排的56个项目当年完成48个、跨年实施6个、因2个项目不具条件而未实施,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等级、15个项目绩效自评为良等级、37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中等级、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差。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89分。
(一)20xx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8,927,396.04元,支出158,062,273.42元。其中:知识产权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71,200.00元、支出404,622.66元,知识产权事务商标管理收入300,000元、支出120,000元;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4,274,118.02元、支出51,450,41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13,492,275.35元、支出10,578,671.26元,市场主体管理收入100,000元,支出3,948,414.10元,市场秩序执法收入21,247,663.31元、支出7,393,054。62元,信息化建设收入60,010,930.00元、支出12,025,300.00元,质量基础收入7,713,500.00元、支出5,110,193.50元,质量安全监管收入9,959,990.00元、支出94,34,51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收入16,937,210.00元、支出13,630,389.68元,事业运行收入200,000.00元、支出251,920.2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4,220,539.35元、支出43,714,786.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5573930.49元、支出5573930.49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928,055.58元、支出1,928,0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37,902.73元、支出637,902.73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882,400.00元、支出3,882,400.00元。
2.自治区计量测试所预算执行情况。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5,242,575.14、支出5,242,45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97,800.00元,支出39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275,200.00元、支出275,200.00元。
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8,651,345.13元、支出8,647,307.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05,700.00元,支705,7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357,200.00元、支出357,2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88,000.00元、支出488,000.00元。
4.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4,769,171.96元、支出4,476,353.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33,900.00元,支出433,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00,400.00元、支出300,400.00元。
5.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1,943,584.26元、支出1,943,584.26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650,000.00、支出624,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26,900.00元,支出226,9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13,400.00元、支出113,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00.00元、支出3,6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55,724.00元、支出155,724.00元。
(二)20xx年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1.生产绩效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审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15720份,废止、修改或适用符合例外规定的文件36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对5个区直部门、21个地(市)和30个县(区)相关部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评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制定19个部门的294项抽查事项清单,完成297个批次随机抽检任务。依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4638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9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561人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清理转供电主体1338户,督促1294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电费降价政策。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广告违法案件15件。开展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00件。开展“清朗·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全年累计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2件,案值370.4万元,罚没款722.1万元。食品监管成效明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300余起。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10043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7.8%。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工作,边销茶质量逐步提高。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全面加强。制定区、地(市)、县(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参保率达到45%。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0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1万余台(套),消除安全隐患420余处。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推行消费品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和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西藏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2.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7.22万元。
2.社会满意度绩效。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区党委、政府决策,先后发布12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告、公告和指导意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查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着力稳定市场秩序。全系统累计检查市场主体8.3万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25个次,查扣涉嫌违法口罩11.18万余个,查办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违法案件32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推广“网上办”等“无接触”服务模式,为数百家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等服务。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部分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用。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5%以上,企业注册等1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主体1387户。产品准入改革持续推进。推行工业产品“一企一证”,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24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许可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和特种设备许可自我承诺换证制,完成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新版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食品“三小一摊”立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区“三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覆盖率达36.74%。
3.生态绩效目标。宏观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阶段性目标。推动设立“西藏质量奖”,开展《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7.66%,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全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456家。我区质量服务满意度在20xx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排名全国第9名,拉萨市在全国160个城市中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第10位。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全区有效注册商标37178件、专利2779件,同比分别增长20.9%、37.1%。积极协助落实“地球第三极”商标申请注册,完成44大类注册工作。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到208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895项,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2个。建立南亚标准化专家资源库,翻译南亚标准题录16840条。深化计量服务行动,全年为1056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检定校验计量器具2.88万台,免征费用983万元。检验检测支撑不断加强,累计审查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75家,自治区质检所检测产品种类由4类增至25类,检测产品达130种,检测指标达300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认真总结和分析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认识还有待提高。从近年来的绩效管理工作来看,一些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还不足,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形。二是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绩效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当前仍处于机构改革后的磨合期和融合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仍在厘清边界的过程中,绩效管理仅针对项目支出,尚未覆盖全部财政资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大局,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认真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xx〕7号)精神,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增强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强化《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局党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促进部门和领导干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严格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坚持对绩效管理日常监控与年底评估并重,紧紧盯住年度重大项目,持续加强月季绩效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时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三
20xx年学院项目预算共36项,金额8917.73万元。其中大部分项目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资金很好的发挥了效益。由于疫情防控,我院20xx年外事交流费用未支出。由于资金拨付时间问题,省社科基金项目0.1万元、省级20xx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10万元,将在20xx年抓紧支出,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
(一)我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并召开院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相关文件和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xx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
(二)我院在预算管理方面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我校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有效使用资金,为学院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
预算归口系部处室,负责审核、汇总、具体开展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编制本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协助学院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和学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应当实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对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可持续性等进行论证评估,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绩效目标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编制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四)标准科学。绩效指标的设定时应参考一定的标准,如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20xx年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我院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是指围绕确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绩效运行信息,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的问题,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我院20xx年对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监控。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建立起经费管理内部监测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要求。学校各预算系部处室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跟踪、绩效自评。
我院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主体分为预算系部处室自评、工作组或专家组审核、领导小组评价和报上级再评价。20xx年度对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评价。
首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预算项目实施系部处室应对照事先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自评报告,按要求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部处室自评基础上,按照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选取重点项目进行再评价,再评价由领导小组事先成立的工作组或专家组对系部处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为优、良、中、差等4个等次,最后报领导小组审议。
最后,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达到“良”及以上的项目,可继续支持;
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相应系部处室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考虑从紧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应及时报学院批准后停拨、冻结预算额度或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应及时报学院批准后予以调整或撤销。
我院将国家、省、市以及市财政局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效果较好,绩效目标履职效益较高,评价结果均得到较好应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分为95分。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有待提高,部分系部处室认识高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预算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都有待提高;
日常运行监控较为薄弱等等。
我们一定总结好20xx年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争取明年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也希望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
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篇十四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年初预算,20xx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于20xx年2月25日申报,经县政府批准,下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为依托,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以上力争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县乡村振兴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市级示范村,并能够辐射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于年初由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政府同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快速。
2.资金使用。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中产生的设计费、广告宣传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并达到了省、市创建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的成功创建,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2.社会效益
(1)推动我县主导产业茶叶和蚕桑的产业发展,优化了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的牵引带动,将为提升改造茶产业,提高茶农种茶积极性,实现茶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为茶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能和实现路径。
(2)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品流通。解决了茶农卖茶难和购买农资难的问题;
龙头企业利用产业、技术、品牌、营销等优势,为联合体各经营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流通、资金等服务,将茶产业上下游联结在一起,分工协作,抱团发展。
(3)带动基地升级,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龙头引领,在管理上为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用保护价的订单模式解决收购问题。
(4)实施精准帮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龙头企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此外,还将企业部分收益用于二次返还,按照“三包两返一互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实现产品帮扶、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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