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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7篇)

发布时间: 2024-02-18 13:00:07 浏览: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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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想知道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怎么制定?那就快来看看吧!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前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实施,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内容、关键岗位及内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概述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

  情况时,确保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4.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确保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相关的档案能够及时整理留存,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保密,防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内容

  1.职责分工控制。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责分工,确保单位部门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顺畅沟通。

  2.决策机制控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确保合同立项合理合法能够有效满足单位的管理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风险。

  3.订立审批控制。建立合同文本订立审批流程,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均纳入审签流程,确保合同文本周密严禁,无重大法律或专业疏漏。

  4.履行监管控制。重视合同履约监控,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关注合同履约进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签订后因缺乏监管而失控。

  5.考核追踪控制。与合同岗位责任制结合,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定期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及合同履行效果,切实实现合同风险防范问责。

  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业务流程

  (一)合同管理牵涉的部门及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同时牵涉单位内部外部的多个部门及岗位,外部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技术及法律领域专家等。内部包括:合同事项发起部门(合同执行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计、纪检及财务部门,单位决策层及各部门内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1.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2.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五、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狭义的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过程中因行为不当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如合同对象选择不当造成履约困难,合同文本不严谨造成单位合法权益损失,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造成合同无效等等。合同风险种类多样,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总体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环节。

  1.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前期未对合同事项作出恰当的可行性评估,未对合同事项做出科学决策,立项重复或者不合理,无法满足单位管理要求;或者是在对合同对象进行背景调查时,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未给予恰当评价,将不具

  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之外,无形中加大合同违约风险。

  2.合同协商谈判环节。协商谈判环节的风险主要包括:忽略合同关键条款、对合同中的关键、重大问题做出不当让步;泄露与合同谈判相关的单位机密。比如:对合同标的物的数、质量、技术标准。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等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做出了不当的让步或遗漏。最终损害单位利益。

  3.合同起草审批环节。在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批环节,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合同文本内容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或者可能引起重大误解的条款;合同文本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或国家产业政策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并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

  4.合同签署生效环节。合同签署生效环节的风险包括:空白法人授权书管理不当,超越法人授权期限或事项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未经过审批流程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已签署合同未妥善保管,发生合同纠纷时无法举证等。

  5.合同履行环节。合同履行过程汇总的风险主要包括:本单位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发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利

  息;危机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6.合同变更、终止环节风险。此环节包括: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及时给予

  变更;合同变更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至合同变更不当或无效;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度,明确设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审核部门,同时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合同订立会审、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合同执行部门监控合同履行,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协调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合同订立事项的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应负责开展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合同履约对象背景调查,经济事项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对重大合同提出会审申请等工作,同时也应对部门牵头订立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合同发生纠纷时介入处理;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拟定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经济学和严密性。

  2.建立科学民族的合同决策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

  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合同订立事项立项前应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合订立决策应坚持民主、回避原则、对于部门影响重大或者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组织技术、法律、财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以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

  3.完善合同订立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经济合同订立审批制度,明确合同在订立。签署、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单位的审计、纪检、财务等职能部门纳入合同订立审批流程中,与合同事项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并作为合同审签的环节;明确合同的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法人授权书,明确法人授权的期限和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是无权越权代理情况出现。

  4.加强合同履行监控,有效防范违约风险。单位应建立经济合同履行监管制度,明确由合同执行部门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遇合同履行困难或合同纠纷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合同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发现履行隐患时及时反馈,并采取保护性措施;确保在发生合同违约或合同纠纷时,能够迅速反应,在规定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防止因履约监控缺失损害单位

  权益。

  5.建立合同考核追踪机制,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切实建立合同风险防范问责机制,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各岗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合同决策、订立、履行等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管理隐患及改善解决,在出现合同风险时应科学客户地分析原因,对于因单位内部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上述合同管理内控机制能够有效执行,避免管理程序流于形式。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1近日,大理州全面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坚持全面性、重要性、问题导向及适应性四大原则。评价指标分为单位层面指标及业务层面指导两大体系。单位层面指标主要涉及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6个方面。业务层面指标主要涉及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资产管理控制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合同管理控制情况6个方面。

  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2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我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内控目标、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内控制度贯彻执行初见成效。下面将我所以来内部控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组织领导,精

  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内控规范的实施到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程序管理和具体内容,营造了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良好氛围。

  狠抓制度建设。在坚持内控制度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等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所内部控制制度,使之成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一套内控制度,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如: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实行合同归口管理,规范了合同签订与监督履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单位的经济活动与内控流程的信息化等等。

  从严规范管理。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等各项需内控的项目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点高的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重点岗位制定严格的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体细化到责任人,确保内控工作有岗有责有人抓。

  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了向上与区财政等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各种管理服务活动之间良好的沟通环境和条件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信息与沟通的需求。并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内控工作部署。同时,节开支陪财源。严控“三公经费”和没有必要的开支,对园林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尽管我所内部控制工作有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一系列

  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业务股与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还不够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举措、建机制。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下属单位分级分批进行培训,加大内控培训力度,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属各单位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3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全面启动,通过“以评促建”,加快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年底实现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指单位为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等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为做好我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4为贯彻落实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兴财会〔〕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1093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财政局结合我旗实际,积极布置此项工作。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科右前旗财政局认真做好《内控规范》的宣传贯彻落实,并严格加以落实,确保内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向各预算单位转发了兴安盟财政局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要求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管理,控制风险,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等具有重要作

篇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部门)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本地区(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组织情况。

  1、由秘书科起草《XXX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报请办党组批准后,按方案部署落实内控规范工作。

  2、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召开农开办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协调会,专题讨论实施,明确职责分工,沟通相关情况,部署相关工作。

  (二)本地区(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动员情况。

  专题召开我办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动员培训大会,由主任部署全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贯彻落实工作,并认真学习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培训范围包括:办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

  (三)本地区(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部署情况。

  1、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考虑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差异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内部控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督管理的制度,保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

  2、加强专业技术指导,我办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实施单位沟通有关情况,研讨有关问题,开展内控建设工作。建立定期工作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

  3、全面系统分析我办经济活动风险。首先要针对内部控制的要求、调查分析,归纳内部控制各项管理要求和风险点;要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风险,根据我办业务特点查找风险点,并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要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

  4、建立健全我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与措施。根据确定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风险应对策略,组织相关人员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经济业务流程,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固化信息系统和流程。

  5、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明确各个岗位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重点强调"一把手"的执行力,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及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

  (四)所属单位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等。

  1、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与评价。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由我办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我办内部控制规范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认真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提交自我评价报

  告。内控领导小组应当专题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当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

  2、农开办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内部控制全面顺利实施。

  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方法、经验和做法

  (一)地区(部门)层面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情况。

  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由秘书科牵头,纪检监察、会同计财科、工管科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联席领导小组负责内部控制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将内控规范列入廉政风险防控、单位考核和审计检查范围,提高有效实施的执行力。

  (二)地区(部门)层面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我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现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1、重要意义

  (1)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

  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发挥制度笼子的作用,利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权力的滥用,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有效建立健全权力运

  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2)实施内控规范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检验群众路线活动的实际效果,关键是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将各相关制度梳理整合,统筹考虑,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形成群众路线活动的长效机制。

  (3)实施内控规范是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积极实践。为满足农业综合开发发展的需要,要求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工作必须规范管理。内部控制规范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实施内控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实施内控规范必将对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原则和目标

  (1)工作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贯穿我办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保证控制范围的全面性。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控规范应当关注我办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我办的重要经济活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3.制衡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在我办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发挥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作用。

  4.适应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工作目标

  我办应通过实施内控规范,梳理流程、健全制度、实施措施、完善程序,基本建立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控制手册和基础评价标准为主体,以内部管理为基础,外部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切实增强我办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权力运行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应与我办总体目标相一致,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1.合理保证我办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有效规范我办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等各类经济活动。

  2.合理保证我办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合理保证我办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强化财务信息分析和结果运用,为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4.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科学运用内部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反腐败、反舞弊的长效机制。

  5.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三、工作安排

  (一)政策制定阶段

  1.由秘书科起草《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报请办党组批准后,按方案部署落实内控规范工作。

  2.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召开农开办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协调会,专题讨论实施,明确职责分工,沟通相关情况,部署相关工作。

  3.专题召开我办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动员培训大会,由主任部署全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贯彻落实工作,并认真学习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培训范围包括:办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考虑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差异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内部控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督管理的制度,保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

  2.加强专业技术指导,我办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实施单位沟通有关情况,研讨有关问题,开展内控建设工作。建立定期工作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

  3、全面系统分析我办经济活动风险。首先要针对内部控制的要求、调查分析,归纳内部控制各项管理要求和风险点;要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风险,根据我办业务特点查找风险点,并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要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

  4、建立健全我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与措施。根据确定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

  风险应对策略,组织相关人员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经济业务流程,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固化信息系统和流程。

  5、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明确各个岗位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重点强调"一把手"的执行力,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及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

  (三)监督检查阶段

  1.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与评价。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由我办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我办内部控制规范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认真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内控领导小组应当专题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当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

  2.农开办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内部控制全面顺利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由秘书科牵头,纪检监察、会同计财科、工管科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联席领导小组负责内部控制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将内控规范列入廉政风险防控、单位考核和审计检查范围,提高有效实施的执行力。

  (二)统筹协调

  根据市财政局开展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要求,结合我办管理工作特点,我办专门成立内控规范实施协调工作小组,秘书科负责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指导答疑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情况日常督促管理,并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地区(部门)层面的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情况。

  1.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与评价。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由我办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我办内部控制规范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认真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内控领导小组应当专题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当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

  2.农开办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内部控制全面顺利实施。

  根据市财政局开展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要求,结合我办管理工作特点,我办专门成立内控规范实施协调工作小组,秘书科负责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指导答疑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情况日常督促管理,并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本地区(部门)在内部控制意识及管理水平上的整体成效。

  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内控管理职责分工,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关键岗位责任机制,关键人员资质能力,财务信息编报要求,信息技术应用要求,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监督评价。

  (二)本地区(部门)在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中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后取得的整体成效。

  梳理了单位主要经济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针对预(决)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模块,在规章制度方面,梳理制度文件,汇编成册。

  (三)本地区教育、医疗和科研行业在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中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后取得的整体成效。

  通过信息化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固化"。要保障内控真正落地,信息化是实施内控的最重要手段。我单位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将内控理念嵌入信息系统中,将制度和流程进行"固化"并达到常态化,真正实现从"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转变。

  (四)本地区(部门)在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中取得的整体成效。

  通过信息化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固化"。要保障内控真正落地,信息化是实施内控的最重要手段。我单位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将内控理念嵌入信息系统中,将制度和流程进行"固化"并达到常态化,真正实现从"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转变。

  四、下一步

  (一)本地区(部门)拟采取的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工作的计划,一般应包括中工作的牵头单位或部门、相关时间规划、拟实现的阶段性目标及实现各阶段性目标的工作方案等内容。

  第一、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改与测评、项目总结与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第二、深入贯彻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将制定完善的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助于单位的进一步治理,更有效的实现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发展基础,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第三、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各部门、各级员工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在全单位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讲内控、个个受约束"的良好气氛,促使本单位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二)本地区教育、医疗和科研行业拟采取的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工作的计划,一般应包括工作总结计划中工作的牵头单位或部门、相关时间规划、拟实现的阶段性目标及实现各阶段性目标的工作方案等内容。

  (三)本地区(部门)针对纪检、巡视、审计、财政检查等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内部控制作为整改措施的有关情况及实施效果。

  五、意见及建议

  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在内部控制推进过程中提出的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4、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5、内部控制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六、典型案例

  本地区(部门)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推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包括单位名称及案例名称,以上六种类型单位的案例每类不超过3家。

  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做好2023年度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2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三)认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见附件3),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可结合预算监管工作,对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主送会计司和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司,抄送预算司)。

  (四)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编报方式、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编报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于2023年4月15日后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上的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不适宜用网络方式填报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15日后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

  尚未完成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二级部署的地区,请尽快完成系统部署工作。

  (二)报送内容。报送的材料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

  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单位还应当同时报送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的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报送时间。

  1.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垂直管理要求,审核并汇总本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

  中央驻地方各预算单位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的同时,还应当将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含下级预算单位)报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2.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不含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应当直接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内控报告编报审核资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于2023年4月15日后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

  (二)关于内控报告审核工作。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制总结。财政部将对各地区、各部门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并通报。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深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我市将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方式

  今年我市内部控制报告采取单机版方式编报。各单位可于2023年4月15日后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同时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

  二、内部控制报告审核自查

  各区县(市)财政局及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与自查工作,应当根据《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三、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方式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见附件1)并报送给业务主管部门;各部门在所属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审核、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见附件2),并报送给同级财政部门;各财政部门对所属各部门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见附件2)。

  各区县(市)财政局及市级各部门需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属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及汇总,并将本地区(部门)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和《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同时报送市财政局。各区县(市)财政局报送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市级各部门报送到相关财政业务处室。内部控制报告以及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由地区(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要从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中导出.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自查、报送等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

  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全覆盖,对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五: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三篇

  行政事业内控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合同管理就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合同的目标,根据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的行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主要有租房合同,工程合同,采购合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以及决策层,为了保证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对单位的权益进行维护,降低合同的风险,促进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的过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

  实现科学的合同立项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需要由管理决策部门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对审批程序进行授权,避免合同订立时会遗漏经济事务,避免出现以口头的形式去对经济事务进行办理,不能不经过授权就私自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合同的签订,不能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以单位的名义签订担保、借贷合同。

  合同的订立应具有一定的严谨性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进行协商、谈判,并保证其公平有效,合同的内容要准确、完整,保证合同中没有遗漏相关的法律项目,权利义务比较明确,合同内容的词语要严谨科学,具有一定的逻辑性,需要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然后在进行合同的订立,避免合同文本中存在错误等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利益实现。

  对合同的履行进行严格的监管

  在合同签订完毕后,需要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如果遇到比较特殊的情况而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或者是合同出现了变更、纠纷等现象,就需要积极采取科学有效地措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完善合同档案

  要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相关档案信息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和保存,使合同档案更加完整,对相关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避免合同内容中工作、国家等秘密的泄露。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

  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的专门管理部门,设置合同的审核机构,并明确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合同管理部门需要对订立的合同静下心审核,做好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与合同履行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科学的监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需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对合同纠纷进行科学的处理。合同订立的执行部门需要对合同项目开展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合同履约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做好合同事项的谈判,起草高质量的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科学的审核,同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做好监督工作,及时处理合同纠纷问题。审核部门需要对合同合理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

  强化合同决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合同的订立决策进行科学的管理,完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在对合同订立前,需要对相关的项目进行科学的论证,避免资源的重复使用,造成严重的浪费现象。在订立合同时应科学民主,对于一些专业技术性比较高,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内容,应由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决策,使合同的订立科学严谨,能够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少受影响。

  加强合同订立的审批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有完善的审批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变更以及解除等进行科学的审批授权,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以及纪检等部门都参与到合同的订立审批中,同合同管理以及执行部门共同对合同进行审核签订,合同的签署权限需要明确,保管好空白的法人授权书以及印章等,了解法人授权的时间和相关事务,避免出现没有经过授权就私自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合同签订等现象的出现。

  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

  在合同条款中应对相应的保护措施进行明确,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应中止合同,避免造成较大的合同违约损失。在合同内容中,应设定相关的合同变更以及转让等内容,明确其程序,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就随意变更和转让则视其为无效,有效避免合同变更以及转让的风险。在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纠纷管理程序,如果存在合同纠纷,就应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汇报,对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对相关的责任人做好处理工作,在合同纠纷方与授权单位协商后,将合同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对违

  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明确和收集,为法律手段的实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对合同进行考核追踪

  要实现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科学进行,需要对合同进行考核追踪,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明确合同管理中各项工作职责,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定期对合同的决策、订立以及履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对合同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了解其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能够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风险,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促进合同管理的高效进行。

  参考文献:

  刘登英.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之合同管理探讨.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1,21:149-15戴安容,徐啸川.基于内部控制下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实务操作设计探讨.商业会计,2021,22:23-24张春廷.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交通财会,2021,11:27-30.

  作者:郎晓岚

  单位:四川省地震局成都地震基准台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

  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

  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

  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

  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

  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

  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

  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

  能力。

  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

  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

  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

  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

  确、及时。

  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

  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

  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

  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

  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

  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

  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

  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

  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

  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

  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

  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

  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

  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

  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

  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

  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

  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

  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

  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

  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

  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

  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收入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

  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

  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

  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

  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

  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

  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

  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

  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

  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

  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

  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

  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

  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

  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

  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

  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

  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

  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

  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

  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

  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

  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

  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

  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

  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

  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

  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

  相互分离。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

  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

  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

  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

  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

  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

  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

  理。

  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

  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

  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

  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

  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

  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

  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

  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

  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

  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

  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

  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

  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

  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

  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

  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

  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

  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

  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

  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

  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

  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

  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

  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

  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

  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

  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

  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

  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规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桐柏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订立以下九种类型

  合同,必须按照《桐柏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未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审查私自签订的有关合同,即为无效合同。

  城市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的建设、租赁、承包、托管、出借、买卖、担保、物业管理等合同;

  土地、森林、荒地、水域、矿藏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政府储备物资以及其他经管资产的建设、租赁、承包、托管、出借、买卖、担保、物业管理合同;相关使用权的依法转让、出让、出租、承包合同;

  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借款、资助、补贴等合同;

  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各类招商引资合同;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备忘录、意向性协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合同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篇六: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23年最新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精选四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精选四篇),欢迎品鉴!

  【篇1】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交归档。

  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提起诉讼”;

  (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业务员应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每天早上上班后的前几分钟,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接下来的销售人员开早会,主要是递交拜访记录表并讨论解决昨天在跑业务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领导汇报今天的工作工作计划

  二、出差

  出差前做好出差准备,最好电话预约好,做到有的放矢。出差在外,每天填写拜访记录表(客户报备表),晚上九点钟之前向领导汇报当天工作情况(短信,电话都行)。

  三、考勤制度

  参照公司坐班人员的考勤办法。另外销售部对无故迟到早退的业务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元,当天当面交与销售部领导,这些罚款累积到月底作为没有迟到早退的业务人员的奖励。

  四、业务积分制

  业务人员平均每天都要深入拜访最少一个客户,每拜访一个客户积一分,每个月每个业务人员的最少积30分。该分以真实的拜访记录为准。月累积少三分以上罚做办公室卫生一次。

  五、业绩任务

  公司给每个业务人员有销售业绩上的要求,销售任务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的销售任务写入劳动合同。

  六、项目信息公司备案

  从网上或从公司及其它渠道获得的项目信息应及时备案,以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未备案的信息谁先备案算谁的。

  七、项目信息落实

  经过备案的信息,弄清楚详细的客户需求(多大机子及相关配套设备清单)以后向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决定该项目应该由谁去跑。

  八、培训学习计划

  业务人员应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每天总结自己在工作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不管是技术上还是商务上,把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第二天早会或周六总结会上大家共同讨论。达到每天都有进步的效果。公司领导应在周六的总结会上给予这周工作认真踏实的业务员以表扬和奖励。

  【篇3】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职责划分

  1.综合服务部

  1.1代表总经理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2负责劳动合同的文本制作、签订、保管等具体工作;

  1.3组织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工作;

  1.4负责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或提供咨询服务;

  2.用人部门负责人

  2.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

  3.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

  4.公司总经理

  4.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批;

  四、程序与内容

  (一)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办理时间原则上为入职当天,最迟不超过入职后一个月;

  2.除特殊岗位外,所有新员工的劳动合同均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新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管理

  1.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新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综合服务部有权组织对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考核不能通过者,公司有权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三)劳动合同续签或终止

  1.劳动合同的续签或终止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1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综合服务部应统计出待签人员名单;

  1.2综合服务部应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就待签人员工作表现进行沟通,并就续签或终止达成一致意见;

  1.3对符合续签条件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于原合同到期前35天组织用人部

  门及各相关领导审批,填写《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审批通过后组织当事人谈话,对同意续签的员工在原合同到期前30天发放《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劳动合同续签的手续办理应于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完成;

  1.4对不符合续签条件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于原合同到期前30天组织当事人谈话,并发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

  1.5对个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综合服务部应了解具体情况,视情予以挽留,对决意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按合同终止方式处理;

  1.6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应综合考虑续签人员原合同的期限、在司连续工作的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期限、已签定固定劳动期限合同次数等因素最终确定;

  1.7对劳动合同终止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新员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用人部门需给出书面意见;

  2.对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或岗位要求的已转正人员(经培训或调动工作岗位后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与综合服务部研究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用人部门应书面提出不符合的说明;

  3.对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组织当事人进行谈话,并发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

  4.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综合服务部应组织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视情予以挽留,如员工决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按公司离职手续规定办理;

  5.对劳动合同提前解除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1.员工职务、薪酬、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法定保护内容发生变化,应履行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2.对需要进行劳动合同变更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组织当事人进行谈话,就变更的具体内容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发放《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相应的变更手续应于谈话后一周内办理完毕;

  3.对不同意变更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会同用人部门解释,打消当事人顾虑,对决意不同意变更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充分了解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公司领导研究决策;

  4.对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变更请求,综合服务部应详细了解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于受理后一周内反馈。

  (六)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1.劳动合同的文本按部门分类保存,并建立劳动合同登记台账以便查询。

  2.劳动合同应随时保持更新,对已过期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替换。

  (七)劳动合同的书写规范

  1.劳动合同中书写的字迹应清晰明确,不得模糊不清或涂改;

  2.劳动合同中任职岗位"的填写统一分为三类:"管理类"、"技术类"、"非技术类"。

  3.劳动合同中时间的填写应准确,前后一致,合同签署日期不应超过生效日期的30天。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23年-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篇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十、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一、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十二、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三、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四、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规定存放处。

  十五、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

  十六、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物业处进行更换、修理。

  十七、必须遵守用电规则(下班前关闭电脑、清理烟缸、切断电源)

  十八、所有设备、器具等必须保持可正常安全运作状态。

  十九、发生传染病立即报告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装修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汇报并上交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三)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定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四)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

  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三、驻点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一)日常管理:

  1.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公司人员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驻点人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每日工作服从主管安排。驻点人员晚上无业务需要不得外出,如因业务需要外出必须经驻点主管以上领导批准。

  2.每天根据值日程表安排人员值班,由值日人员负责做好驻点的卫生打扫及伙食安排,始终保持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

  3.驻点的公共物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如人为损坏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4.驻点人员外出时要有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应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

  5.驻点电脑由内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电脑的同时做好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6.驻点电话及传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电话,驻点内勤和主管负管理责任。

  7.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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