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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4篇)

发布时间: 2024-02-21 15:48:03 浏览:

篇一: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

  

  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

  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多发。信访工作是自“十七大”以来所建立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如何深刻认识信访工作规律,不断调整信访工作方法,无疑对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然而,当前以个案解决为中心的信访工作格局仍较为被动。因此,切实加强信访渠道中的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不断深化信访形势分析,创造条件畅通民意,主动汇集各类民见,加强相关政策研究,推动信访矛盾批量解决,既是更为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的务实做法,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信访工作的创新之举。

  一、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是转变社会管理从被动向主动

  首先,长期以来我国信访工作模式是被动地接受处理信访事项,将工作重点放在已经出现的信访个案问题上,这种“救火队”式的工作模式和机制,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期的需要。由于缺乏对政策调整的适应性研究,以及缺乏对信访普遍性和共性问题的根源性研究,使信访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如何将信访工作从被动作为转向主动为之,也是加强和优化社会管理的思考重点。

  其次,当前社会部分群众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存在着“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究其原因其中一点归结于有些信访个案以突破政策为代价才得以解决,这种为个案乱开政策口子的工作方法导致信访生态恶化,使得群众一窝蜂涌向信访渠道寻求问题的法外解决。对个案救济事项的过分强调,导致信访被视为超级救济途径。本市近年来偏重于投诉请求类信访事项处理的制度建构,连续出台多个以个案维权为中心的信访制度,如初次信访核查评估、复查复核、核查终结、积案化解、重信重访治理等,一定程度上使很多群众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首选信访渠道解决问题,从而强化了这种“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不利于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市政府批准,市信访办20__年12月1日专门成立了人民建议征集机构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努力解决信访矛盾和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实践。

  1.人民群众参与政策制定和决策拟定的权利法定。我国宪法和法律一贯强调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把它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并从法律上予以固化。如《宪法》信访问题埋下了隐患。比较本市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规定内容,按照国家规定控制中小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的设置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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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1.06.232021.07.01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4号

  法制工作

  省级地方性法规

  现行有效

  正文: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4号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2021年6月23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和规范本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坚持全过程民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人民建议的征求、收集、接收以及处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人民建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以下称建议人)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进国家机关工作,向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提出的建议。

  第三条

  本市人民建议征集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下列原则:

  (一)倾听民意,广纳民智;

  (二)畅通渠道,便捷高效;

  (三)推动转化,优化治理;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

  本市建立市、区两级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协调落实本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研究拟定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划、计划,研究解决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中的突出难题,指导督促各级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构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是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主体,应当将人民建议征集作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工作方式方法,根据需要确定负责人民建议征集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人员,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

  负责人民建议征集的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制定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征求、收集、接收、处理人民建议;

  (三)承办上一级和本级国家机关、相关国家机关交办或者转送的人民建议;

  (四)加强人民建议的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促进落实转化;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建立完善人民建议征集信息系统,实现议题发布、建议接收、办理反馈、信息查询、公众评价等功能,并接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同时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其他国家机关应当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信息化建设,共同推动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规范、透明、高效。

  第八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采取主动征求、收集和日常接收等方式,征集人民建议。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决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的,以及就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等主动征求、收集人民建议的,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征集,并逐步实施目录管理。

  专项征集的议题及相关情况说明、建议提交的途径和方式、征集期限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在人民建议征集信息系统上发布。

  第九条

  本市畅通人民建议征集渠道,保障建议人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媒体等形式提出建议。

  本市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随申办”移动端等政务新媒体的“云征集”功能,为

  建议人有序参与人民建议征集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条

  建议人提出的建议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具备建议主题、主要事由、对策建议、建议人基本信息等要素。

  涉及个人诉求以及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宜作为人民建议提出。

  第十一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登记、受理、转送、办理人民建议,并对具有价值的建议予以充分吸纳、落实。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办理人民建议,可以采用座谈会、研讨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调研论证,邀请建议人、专家学者等参加;人民建议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邀请相关国家机关共同参加。相关调研论证形成的意见作为办理人民建议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通过下列方式及时反馈人民建议办理情况:

  (一)对于主动征求、收集到的人民建议,可以通过向社会公众发布征集情况的方式集中反馈;

  (二)对于日常接收到的人民建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向建议人反馈;

  (三)其他反馈方式。

  第十三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民建议综合研判、转化机制,通过下列方式促进人民建议落实转化:

  (一)作为制定惠民、利民、便民工作举措的参考;

  (二)作为改进国家机关工作的参考;

  (三)作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立、改、废、释的参考;

  (四)作为确定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建议项目的参考;

  (五)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参考;

  (六)作为国家机关的决策参考;

  (七)其他落实转化方式。

  第十四条

  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依托人民建议征集信息系统,及时、快速收集、转送、汇总、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人民建议,提高人民建议处理的时效性。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具有典型性的建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办理,加快人民建议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的进程,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五条

  鼓励、支持人民群众积极为本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营造全社会参与人民建议征集的良好氛围。

  鼓励、支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察民情、聚民智,积极向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建议。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各类智库等参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升建议征集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鼓励、支持境外人士积极提出建议,汇聚全球智慧,助力上海发展。

  第十六条

  鼓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开展优秀人民建议评选并予以表扬,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建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经费纳入相关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新闻报道、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大人民建议征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建议征集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和本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第十九条

  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本市人民建议征集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会同相关督查部门定期开展人民建议联合督办,对本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依法加强对本机关和下一级国家机关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市人民团体和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1年7月1日施行。

  ——结束——

篇三: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

  

  ***街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目标,全力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7年***街道继续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一、指导思想科学,工作目标明确

  ***街道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调动***地区人民参政议政意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挖掘群众智慧,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街道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目标是:群众满意,构建和谐,为举办一届成功的奥运会、构建首善社区发动群众献计献策,理顺地区关系,倾听民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凡涉及我地区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及社会管理等重大问题,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政府和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勤政廉政等方面内容,人民群众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街道严密组织,群众提议积极踊跃

  ***街道为此专门设计了《人民建议征集表》,制定了征集程序和方案,并组织了各方面专家对人民建议进行评审,从人民建议中寻找我们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地区人民建议征集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市民

  纷纷通过邮寄、网上投递等形式,积极为***地区的发展献计献策。建议人中有年逾古稀的耄耋老人,有离退休在家心系社会的老干部,有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也有大专院校的在读学生,此外,地区各单位也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三、内容丰富全面,为***地区发展献计献策

  建议内容涵盖***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日常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容环境、道路交通等方方面面,其中不乏许多闪光的“金点子”,这些建议体现了居民热爱田村、建设田村的主人翁意识,为政府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街道全年征集到的58条建议,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道路交通建设20件、环境保护12件、园林绿化3件、垃圾处理5件、公厕建设3件,其他15件。建议中不仅仅包括为政府提供建议,还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想法和新措施,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教育、卫生习惯养成、生活方式改善等。

  比较有代表性的建议有:

  人大代表桑洪臣同志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绿化、市容环境、市民精神文明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议,并列举大量具体事实,言辞恳切,感人至深。

  居住在玉海园一里的居民张先生针对开展整治***地区环境的目标、意义和具体措施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充分表达了一位老干部对建设卫生城、建设美好家园、建设和谐社会的殷切希望。

  半壁店后街的居民王女士对整治半壁店“城中村的卫生环境问

  题”、下水井、人行便道卫生,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建议,为落实半壁店后街整治工作想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另外,市民王女士就整治垃圾箱的提出建议;市民殷先生建议路面新铺的方砖应特别加固,避免被盗;市民李先生建议增设废旧电池回收垃圾箱;市民张女士建议应加强对半壁店后街的卫生管理,特别是一次性卫生筷的管理等建议都已被相关部门采纳。还有一些如园林绿化、防治水污染、道路改造及亮化工程、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一些建议也都相继被采纳。

  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采纳市民建议

  我们通过人大信访办公室征集市民建议,还借助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了市民的好建议,充分展现了市民建议的价值。群众建议的提出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来访或电话反映,还可以通过群众呼叫中心等渠道反馈,我们今年从呼叫中心受理的人民群众建议就达到了18条之多。街道对市民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逐一登记、分类和疏理,对一些能够交办的建议分别转交给了相关部门办理,近三十条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还有一部分正在办理落实中,大多数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反馈和答复。

  另外,我们还拟组织专家对建议进行评审,并予以表彰,以鼓励和促进人民建议征集活动更好地开展。

  ***街道人民群众建议征集活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受到地区居民的称赞。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好建议用到工作中去,为建设和谐、宜居新田村

  贡献我们的力量。

篇四: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优化社会管理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5.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09.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咸宁、和谐咸宁,现就切实加强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设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目标的实现。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整合管理资源,落实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我市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人员缺少、管理力量分散、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切实加强城乡基层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城市房屋管理、价格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救济、文明创建、电力电信广电设施保护等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基层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事务管理格局。

  二、建立完善城乡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我市城乡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是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基

  础。为适应动态条件下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应遵循“属地划块,以房管人,以人管事,以钱养事”的原则,聘用社会事务协理员。城镇社区按实有住户(含进城务工经商住户、出租房屋住户)300-500户配备1名社会事务协理员,农村一般按一个行政村配备1名社会事务协理员,广泛收集涉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城镇房管、价格公共服务、民政救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文明创建、电力电信广电设施保护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根据相关信息,按照“以房管人”的社会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协理员由各县(市、区)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以钱养事。社会事务协理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知识,主要面向本地户口的城镇低保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辞退民办教师、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企业改制后的下岗工人和返乡农民工招录,也可以适当聘用热心从事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事务协理员由乡镇(街道)管理,在社区(村)党支部、居(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涉事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对社会事务协理员实行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予以辞退。

  三、建立社会事务协理员的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社会事务协理员的工作报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社会事务协理员专项工作经费包括工资报酬、工作经费和设备购置费等。社会事务协理员的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在再就业经费中解决;绩效工资按照为谁办事由谁出钱的原则,由涉事相关部门分担,出资额由各县(市、区)确定,县(市、区)综治办统筹,并由乡镇(街道)按季度考核计发。工作经费和设备购置费,由乡镇(街道)负责,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充。社会事务协理员专项工作经费接受县级综治、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四、建立社会事务协理员工作责任制

  社会事务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房屋管理平台,以人为对象,广泛收集与人相关的各类社会事务管理信息,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电力电信广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开展治安巡逻,发现并报告各类违法犯罪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社会事务协理员实行划片负责、综合管理工作责任制。要全面建立分门别类的社会管理事务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制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社会事务协理员要坚持定期走村串户,上门了解群众的各种诉求,帮助群众排难解忧,做人民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建立社会事务协理员的考核奖惩制度

  社会事务协理员实行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的制度,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综治办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制定考核办法,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民群众不满意,或造成重大失误的要给予适当处罚或者予以解聘。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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