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烟草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行首遇问责制的思考
幼儿园安全首遇责任工作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幼儿园安全首遇责任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在园内外遇到权益受侵犯,或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和突发事件及幼儿违纪等方面的保护、救护或管理,规定现场首遇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
幼儿园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有义务维护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不管是不是这名幼儿的班主任,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幼儿,都负有保护、教育的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部门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第三条
幼儿园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幼儿园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幼儿园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园级领导汇报。
(3)遇到幼儿园幼儿在园内外被园内外人员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园领导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幼儿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4)遇到幼儿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园领导。
(5)遇到幼儿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幼儿监护人和园领导。
(6)遇到幼儿在园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提出批评。
(7)遇到偶发病患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幼儿送至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幼儿园有关部门、班主任和幼儿家长。
(8)遇到第一受理来电、来访者查询、投诉的人或部门的首遇责任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或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并为其介绍、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直到对方满意为止。
第四条
对于遇事不办、处置不力或知情不报,导致贻误处理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即视为失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幼儿园将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对能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者,幼儿园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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