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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广电总台广告中心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5-21 16:40:02 浏览:

2011年度广电总台广告中心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市党政领导干部勤廉公示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总台党委对总台 科级领导干部实施勤廉公示的通知,本人现将2011年度勤廉方面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勤政方面
        1、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努力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011年来,本人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台下达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促进广告业发展,维护总台创收为主线,以广告发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加大广告业务拓展力度,探索广告长效创收机制。
        (1)品牌房展会再创佳绩
        新的发展阶段中,无论城市经济,还是房地产业都面临着调整的巨大压力,“联合”“改变”将成为关乎房地产企业成败的关键。为引导宿迁楼市在宏观调控背景下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彰显宿迁城市的宜居价值,在连续三年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成功承办“中国•宿迁春房产展览会”的基础上,2011年9月30日又成功举办“中国•宿迁2011精品楼盘展览会”,本次展会秉承“低碳营造,和谐人居”的理念,再次开创宿迁房产展览会的全新局面。
        (2)强化考核、加强业务外联工作
本人身为广告中心副主任,不但肩负管理工作,同时也兼顾业务创收工作范畴,近年由于广告中心工作调整,本人不再有个人的创收任务,重点负责房产类广告的运作和创收工作,加强相关人才的引进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目前《宿迁房产》栏目已经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且严格按照续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初总台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比2010年增长近150万元
        (3)积极配合总台转变2012年创收机制
        经总台党委领导多次研究决定,2012年对总台的所有创收部门进行重新划分和定位。应总台创收变革决策的要求,同时本着整合资源、优化创收结构的理念,本人承担全年2410万元的广告创收任务。因为媒体创收实质就是合理配置并有效整合资源的过程,媒体的内外资源是丰富的,但只有把它们整合到位,才会为媒体的创收打好基矗。2012年本人将不断细化资源、优化创收结构,完善考核制度、积极拓展市场,努力完成总台下达的目标任务,不辜负总台领导的期望。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年来,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尤其把学习好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做为重中之重,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
        一年来,本人坚持两个“务必”,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中能发扬民主,团结部门成员,协调上下级以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作用,比较好的完成了分管任务。同时在各位领导和部内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全年工作和个人修养等方面都有一定进步。
        4、回思不足、更创佳绩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素质与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在分管工作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宽,创新步伐不够快等问题。今后,本人将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实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二、廉政方面
        1、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2、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在从业、经商或中介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3、无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无参加赌博、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敛财、为赌博提供条件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5、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使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博取利益。
        6、无利用职权搞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从中谋利的行为。
        7、无以出差、开会、招商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8、无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
        9、无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0、无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进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11、无违反规定接受可能影响新闻公正的宴请和礼物馈赠。
        12、无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取酬或从事与总台业务相近的经营活动。
        13、无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资、经营性用房使用权出让、经营等活动,以及利用工程建设产生的债务搞“以债谋私”。
        14、无违反规定借用服务对象车辆、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及无公物用车准驾证擅自驾驶公车等行为。
        15、无违反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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