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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及宣传报道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6 15:22:26 浏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及宣传报道方案

 为做好我县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县域内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网上突发新闻,按照“全面排查风险、实时发现预警、强力有效处置、确保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积极引导、正确应对、掌握主动、正面宣传”方针和“疏—导—控—宣”的基本方法,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将舆情引起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监控 成立由政府办、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网管、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主管副职组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及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全面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及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县网管办、公安局网监大队等网络监控部门形成联动舆情监控体系,做好对各大门户网站、论坛、贴吧、

 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实时监控,尤其是对域内自媒体平台进行监控;同时,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网上突发新闻时,做好对事件(新闻)发展势态的实时监控,为制定应对措施打好基础。舆情过后,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后期关注跟踪,加强对后期言论动态的密切关注和监测,如发现不利苗头动向,要采取及时、果断措施,确保掌握舆论主导权。

 二、信息畅通,及时汇报 针对本地涉及食品安全网上舆情和突发事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事发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将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的信息上报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委宣传部。对监测出的涉延食品安全网上舆情,县网管办将及时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发生后,

 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的采访记者采访情况向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做出汇报,请求上级宣传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持,确定报道原则和口径,控制到场记者规模。

 三、统一口径,主动引导 如须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网络新闻进行回复或报道的,由负责处置事件的政府主管部门、事发乡(镇)提出报道口径,结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及宣传报道领导小组起草新闻通稿,由县委外宣办统一协调,适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发布事件处理情况,以便掌握最佳时机,及时引导舆论。必要时,将邀请省内主流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确需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时,要通过我县或责任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披露相关信息,保持发言的权威性和一致性。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信息时,要本着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的原则,既不失语,也不妄语。

 四、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乡(镇)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网上舆情,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发事件或网上舆情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临现场,并主动同县委宣传部沟通,共商舆论应对意见。凡对舆情重视不够、故意隐瞒、应对不力、处置不当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理。

 中共延津县委宣传部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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