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企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等,其中拨交的2%是工会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工会经费是工会工作正常运转的客观需要和物质基础,是开展乡镇工会工作的基本前提。但是,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相当困难,已严重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成为当前乡镇工会工作必需解决的新课题。笔者为此作了一些探讨。
一、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乡镇工会组织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为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受地区经济条件的限制,乡镇工会组织发展不平衡性较大,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工会普遍存在工会经费难落实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经费征缴难以理直气壮。对工会经费征缴工作,《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相关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乡镇工会隶属于党群口,是群困组织,工作上弹性比较大,往往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在少数人看来这项工作对于党委中心工作来说可有可无。因此,在工会经费征缴上也就显得无所谓了,离开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乡镇工会在经费征缴上失去了支撑点,也就难以理直气壮,很难按规定征缴到位。要开展工会工作,也只有找党委、政府有关分管领导进行协调,给多给少、给与不给都很难说,只有等某些领导发慈悲之心了。
2、靠“化缘”解决经费问题。在镇工会经费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为保证有关工会活动能够开展,乡镇工会主席往往凭着与基层单位的感情和关系,四处去“化缘”,有的则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起来开展活动,有的则把活动放在有关企业搞,以企业进行命名,打着“提高企业知名度”,“活跃企业文化活动”等旗号,通过耐心的、不厌其烦的游说,从而把负担转嫁到企业头上。通常来说靠“化缘”来的经费很少,也只能解决一些正常工作需要,勉强维持工会工作开展。
3、工会经费台帐不健全。由于工会工作无正常经费渠道,也就无所谓设立独立银行帐户;有的单位虽设立工会列支科目,归属政府财政“大帐”,工会经审会却无法发挥作用;有的乡镇则将应记入经费内的收入或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收入转入工会账内(如门面租金、赞助款、乱收费、资产处置收入等),以工会名义乱支乱补。工会经费账便成了单位的蓄水池、防空洞,甚至成为变相的“小金库”。
二、原因
纵观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乡镇工会经费征缴十分困难的状况,就其原因笔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工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未被社会各界所认可,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的一些领导,在思想上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总认为乡镇工会工作只不过是“应景式”的,需要时抓一下;有的则认为工会工作是劳民伤财,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形式上象征性的搞一两次活动就行了;也有的认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有许多中心工作要做,钱必须花在刀刃上,根本不谈工会经费。因此工会工作难以开展,甚至是无法开展,工会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工会主席也就成了“孤家寡人”,被当作单位的二线养老岗位来安排了。
二是工会法规执行不到位。我国相继出台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工会有关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执行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严肃性。企业上缴税费有法律规定,而且由政府及税务部门负责,实行依法征收,而工会经费虽有法律规定,具体贯彻执行者是谁,执行的主体在那里,这些问题都没有很好的解决,存在扯皮或推诿的现象,对相关部门来说,实际操作过程也是吃力讨好,加之目前“为企业减负”、“扎口收费”的呼声,掩盖了工会经费征缴,更使工会经费征缴工作难上加难。
三是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工会经费没有设立专有帐户,与政府财政是“一本帐”,有的根本就没有工会科目,工会经费收支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没有预决算,乡镇工会经审会无法发挥作用,工会经费管理游离于经审会的监督之外,同时,在工会经费帐务管理上也没有按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台帐不健全,收支无明细、无计划。也对工会经费征缴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
三、对策
鉴于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工会经费工作的现状,要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使用,促进工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真正发挥乡镇工会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我们认为应从实际出发,着力抓好以下几点。
1、深入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工会工作是党和政府加强与基层职工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基础。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全国总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宣传新形势下乡镇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工会法》、《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从而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把工会工作摆上应有位置,推进工会经费征缴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明确责任,确保依法征缴。按照《工会法》、《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工会经费征收主体,结合税费征收等,实行财政、税务部门代收的方法,或由相关部门通过企事业单位年检代收等方法搞好工会经费征缴工作。对拒不按规定提取和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单位,要在上门催缴的基础上,对相关单位要依法征缴,由法院或政府行政部门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手段予以征缴,确保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工会经费足额征缴到位。
3、健全机制,推进规范管理。一方面,要拓宽工会经费征收渠道,依法征缴到位;一方面要合理、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通过加强工会经费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在刀口上,为促进乡镇工会工作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宝应县安宜镇总工会
二00九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