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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5-18 19:05:02 浏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畜牧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强全体女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我县幸福家园建设和争创现代畜牧经济强县工作的全面进步,根据**县妇联《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罗妇发〔2011〕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1年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传承“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为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中国幸福家园”科学发展道路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体

巾帼志愿服务者。

三、活动内容

围绕“中国幸福家园建设”的宏伟目标,开展以“文明新风进家庭、整洁优美进家庭、和谐关系进家庭”、“巾帼扶贫帮困”、“节能减排”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能做的事情做起,养成关爱他人、爱护公物、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制定、印发活动方案,组织填报《巾帼志愿者登记表》,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

(二)实施阶段(4月2日—11月20日)。举行“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启动仪式。在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总结“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开展经验,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五、活动要求

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各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志愿服务活动事宜。希望全畜牧系统广大女职工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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