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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政府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2-05-29 12:00:03 浏览:

关于建立政府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  

   

随着现代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市场经济领域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税收管理事项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愈加突出,传统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经济的发展在为税收提供巨大的税源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和挑战。怎样突破这个困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推手,强化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这个推手就是借助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立政府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  

  一、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的必要性  

社会综合治税信息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在国、地税信息资源逐步走向集中、社会化信息网络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为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借助政府互联网网络,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交换,整合社会综合治税信息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手段。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是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有效手段。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在加强税源管理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查找涉税信息源,拓宽涉税信息采集面,及时、全面、完整地掌握各个部门、各个层面的涉税信息,加强分析和利用,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逐年稳定增长。  

     二、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的现实不足  

      由于各方面原因,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尚在探索过程之中,政府部门相关的法规、制度还不配套,加上社会上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足,各级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决定了实施综合治税将是一个不断探索与逐渐完善的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涉税信息的内外协调急需加强。税务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缺乏涉税信息交换,许多部门对协税护税重视不够,参与主动性不强,使得税务部门无法及时获取重要的涉税信息,加大了信息管税工作的难度。  

第二,涉税信息系统及其应用有待规范。一是信息采集方面,可利用的基础信息资料较为单一,目前的税务部门的许多征管软件系统普遍只重视纳税人的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发票数据等信息的收集,忽视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等信息的采集,很多纳税申报表以外的指标,只能通过手工采集,不利于通过计算机进行涉税信息评估分析。二是税务部门现使用的单一操作软件系统过多,没有进行较好的整合,存在机外人工操作,无形中增加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第三,信息采集与利用深度不足。从实际情况看,信息采集与利用是信息管税的关键,涉税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一直是税收工作的“软肋”,涉税信息数量少、质量低、利用差,对纳税人所知晓、掌握的情况严重缺乏,这也是税收征管水平长期难以提升的主要瓶颈。  

  三、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  

 (一)推动完善外部工作机制。一是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府协调机制。依靠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推动部门和社会参与,巩固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问题,实现政府协调的制度化。二是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政府考核机制。要推动全市各部门、乡镇政府全面将社会综合治税列入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全年政绩考核中有社会综合治税的内容和份额,占有一定分值,并形成制度。日常工作中有政府的督查,年终有政府总结表彰。三是推动政府建立以网络为主要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各级政府依托政务网络搭建政府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流平台,将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科技、卫生、教育、建设、公路、水利、市政、房产、国土等部门纳入涉税信息征集系统,各部门定期提供涉税信息,税务部门对涉税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利用,提请政府对涉税信息的报送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四是建立信息采集利用反馈机制。国税、地税部门要将各部门信息提供情况、信息利用效果和存在问题通过简报等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同时反馈相关部门。  

(二)健全内部工作机制。一是规范信息处理环节和职责。明确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各环节的职责,定岗定人,确保每一条涉税信息的及时、准确处理、反馈。二是规范信息的处理工作机制。各级地税部门要建立涉税信息处理跟踪制度,对信息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有信息不利用、有问题不处理的现象,做到信息分析比对及时、情况处理及时、管理监控及时。三是定期形成分析报告。税务部门要不断提高从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人员对信息的分析能力,定期形成有数据、有措施、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定期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利用情况及加强税源管理、增加收入的实际效果写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报送本级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四是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一方面根据年度日常和重点目标考核办法,对社会综合治税部门配合、信息采集及综合利用等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日常考核;另一方面,对信息落实和反馈情况,定期抽查核实,跟踪问效,并予以通报督导。市政府定期对各部门、乡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随机抽查一次,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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